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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35歲男子迎娶13歲幼女 蜜月期間被逮捕

安徽省界首市35歲的李棟娶13的幼女王嬌為妻,不料他在與新娘度蜜月中被警方帶走,近日李棟犯強姦罪被界首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3月的一天,鄰村的一個媒人找上門來說要給李棟說一門親事,對象是鄰村的王嬌,並如實告知女孩只有13歲,因跟隨姥姥一起生活,姥姥身患重病無力再撫養王嬌,就央求本村的媒人給王嬌找個婆家嫁出去,條件是女方要2萬元彩禮。  
 

李棟及其父母滿口應允。2009年5月1日,李棟與王嬌按照農村習俗舉行了結婚儀式。婚後兩人攜手南下深圳打工。期間兩人租房居住,後被人舉報,李棟因涉嫌犯強姦罪被逮捕。

  據介紹,我國《刑法》規定,與不滿14周歲幼女發生性行為,不論幼女是否同意,都構成強姦罪。鑑於該案雙方當事人在發生性行為時,都把對方當作自己的配偶,案發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李棟的犯罪動機與惡意侵害婦女性權利有著較大區別。據此,界首法院從輕判決。(文中人物系化名)(聶濤武長鵬) (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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