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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驚現城管暴打無辜市民 引起群憤

七月二十八日夜近十點深圳布吉城管傾巢出動,在一名副隊長的帶領下展開大行動,清理布吉新一佳處擺攤小販。
四部車數十名隊員直衝下來,一名年約五十的賣水果小販被抓,並且被七八名隊員按倒在地暴打,小販面部鮮血直流,一名過路男子用手機拍攝打人情景,不幸被城管隊員發現,數名隊員迅速衝上,該男子急忙將手機交給自己小孩,而去抵擋城管隊員的歐打,一名隊員從小孩手中搶過手機摔在地下,小孩頓時嚇呆。城管隊員將該男子一頓暴打並強行拉上執法車。
這種暴行在文明的深圳匪夷所思前所未見,城管與小販的衝突時有發生,但打市民摔手機,在深圳似乎還是首次,即使在全國也不多見,尤其是從一個小孩手中搶奪手機更是聞所未聞,暴行令人髮指,激起圍觀群眾的共同憤怒,城管見勢不妙,急忙上車逃離現場,並在不遠處放下該男子。
而現場人民群情激憤,紛紛圍住被打小販和那名男子的妻子表達自己的憤怒,由於男子的手機被摔壞,其妻找不到他,一時間心急如焚,淚眼婆娑,那小販也太老實,別人沒被打都抱著車輪不讓走,他真的被打居然自己爬起來。
憤怒的群眾七嘴八舌出謀劃策,有人說報警,有人說打電話給記者。警方派了兩名治安巡防來,卻推說這裡沒有監控探頭,沒有證據不受理,即使有群眾作證也不行,這裡是最繁華的地段,怎麼可能沒監控呢?
巡防走了可人群卻久久不願散去,警察不管,記者不來,人民的怒火越燒越旺,就在本人準備離開之時,身後傳來一陣歡呼聲,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數百名群眾促擁著當事二人沖向快車道封堵公路,又一起群體性事件暴發,這種場面也只是在92年抽籤表事件中在深圳出現過,一群互不相識的人聚集起來抗爭,而那次還是和個人利益有關,這次群眾完全出於伸張正義,(當時小販本來也就二十多個,大多數都跑掉了)。假如城管不暴打市民,假如警方將當事人帶走做個筆錄而不是漠視不理,怎麼可能演變成群體性事件,但這一切在喪失良知的官吏面前只能是假如。
小事情沒人管,一但演變成大危機就手忙腳亂了。正式的警察到場,幾十名治安巡防前來維持秩序,一面安撫群眾,一面現場取證,表示會依法處理,並叫來救護車將當事二人送往醫院。
由於此事件鬧的實在太大,而且圍觀群眾很多主動願意作證,尤其有一名群眾在第二天主動找到醫院,給被打小販家人說:昨天你們沒有留我的電話,我來找你們,如果需要作證,我願意出庭。
城管想抵賴都賴不掉,不得不承認打人,但只承認打了路人,無賴始終是無賴,如果沒有打小販你摔別人的手機幹嗎,不就是毀滅證據嗎!!
目前城管願意向那名男子道歉並賠償三千元,而拒不承認打小販。二人均不接受,準備向法院起訴,試圖通過法律的渠道尋求公義,(見過老人的女兒女婿,應該屬於公司文員吧,老實人就是老實,還想通過打官司告贏城管,單純而幼稚,可憐!)該男子光一部手機加醫藥費已近三千,精神賠償一點沒有,尤其是對孩子的精神傷害。美國有個電影叫蝴蝶效應,講的就是一人在童年受到一些很小的精神傷害,在成年後發展成精神分裂,童年的經歷影響一生。
城管與小販的衝突很常見,但這次事件意義非凡,首先應該是深圳地區首次出現政府部門打普通市民的暴行,其次,如此眾多群眾自發參與一次與自己利益毫不相關的事情,尤其是該男子與那名主動去醫院的群眾,人性的光輝與所謂執法人員施暴以及耍無聊的齷齪形成多麼鮮明的對比。
自秦以後,唐宋明清並未出現絕對意義上的暴君,但無一不發生農民起義,下層官吏對平民的壓迫日積月累,最終喪失民心,而導致矛盾激化產生民變,在一起這種下層官吏的暴行很難被高層發現,即使發現也不重視,遠不如對貪官的重視程度。而民心恰恰就是這樣不知不覺中消磨,中國延續了兩千多年的治亂交替的歷史進程,多麼希望中國能夠持久穩定強大。
苛 政 猛 於 虎

責任編輯: 沈波  來源:論壇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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