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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鹽務局局長受賄案 行賄受賄者共用一情婦

南方日報訊(記者/劉冠南)備受關注的廣東鹽業系統腐敗窩案又有了新的進展。昨日,「窩案」中職位最高的廣東省鹽務局原局長、廣東省鹽業總公司總經理沈志強,在廣州市中院出庭受審。沈志強對受賄65.9萬元的指控供認不諱,法庭將擇日作出宣判。

沈志強籍貫上海,轉業後進入廣東省鹽業總公司工作,歷任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2004年廣東鹽業體制改革,任廣東省鹽業總公司總經理(正廳級);2007年11月,稱謂更改為廣鹽集團公司董事長兼廣東省鹽務局局長。

沈志強??

收錢是被情婦拉下水

昨日庭審開始後,公訴人首先宣讀起訴書,指控沈志強在2006年至2008年利用職務便利,在廣州市銳奇紙品有限公司向廣東省鹽業總公司供應食鹽紙箱的過程中,為該公司順利中標、續簽合同及加大紙箱供應量等提供支持和幫助。為此,廣州市銳奇紙品有限公司經理何某按照與沈志強及沈志強情婦白某的約定,分多次賄送給白某65.9萬元人民幣。據檢察機關認定,沈志強有自首情節。

「本來不想收的,但白某步步緊逼,我擔心對自己家人不利,就收了錢。」沈志強稱,他除了此次被情婦拉下水之外,並沒有其他受賄行為。

辯護律師??

行賄受賄者情婦同一人

庭審中,沈志強的律師為其做了辯護,而辯護詞無意中透露出行賄者與受賄者共用一情婦的案情。其辯護律師稱,沈志強在此案中沒有主動索賄,沒有授意情婦白某向何某要「回扣」,他一分錢也沒有收到。「 而實際上,白某曾經也是行賄者何某的情人,白某到底是幫哪一方的,還說不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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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沈志強外,廣東省鹽務局原副局長、廣東省鹽業總公司原副總經理陳瓊福涉嫌受賄29.5萬元人民幣、4萬港元、2000美元及價值5萬元的財物,涉嫌貪污18.9萬元,已經在廣州中院受審。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廣州分公司鹽政科原科長夏廣海,也被檢察機關指控收受賄賂181萬元,為私鹽販運、裝卸提供協助。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南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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