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中國經濟 > 正文

地方貸款債務率超100% 中央加強監管遭抵制



  近日,《中國經濟周刊》從一位消息人士處了解到,該意見將延後發布甚至不排除「夭折」的可能。該消息人士稱,該意見的部分條款受到了來自地方政府方面的抵制,「地方政府對於意見當中出現的一些強硬措辭表示出了不滿」。


  地方政府「不舒服」

  據記者了解,意見稿於1月底形成,國務院要求就意見稿的內容徵求各省市的意見。財政部於2月25日召集18個省市的相關人員召開了閉門會議,並結合相關意見做進一步修改。

  《中國經濟周刊》了解到,這份《地方投融資平台基本處理意見(初步)》文稿中建議,對於對地方政府舉債和融資平台舉債分類管理作出時間界限,並以 2010年3月1日為界,實行新老劃斷。對3月1日前形成的存量債務,原則上通過現有還款渠道還款,不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係;3月1日後,政府可通過發行政府債券進行舉債(融資平台只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或承擔競爭性業務的融資任務)。

  在規範融資平台的融資和擔保行為一條中,意見明確了整頓現有融資平台的措施:「對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和融資任務,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融資平台,完成在建項目後,不再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其相關業務和資產應剝離。對只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不承擔建設任務、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融資平台,堅決予以取消;對整頓後繼續承擔有穩定經營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的融資平台,以及主要承擔競爭性業務融資任務的融資平台、要規範運作,並嚴禁平台公司直接或變相以政府信用提供擔保。」

  修改中的監管意見透露出的另一項重要內容是,要求建立地方政府債務率、新增債務率等指標體系,進行債務規模限額管理和風險預警。

  就在這次閉門會中,地方政府對於意見稿中一些強烈措辭感到「很不舒服」。

  「地方政府希望的是,意見就一些如會計核算、統計報告等『軟條件』進行調整,而不希望看到強硬的將某些項目取消。」相關人士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現在地方政府已經完全不能離開融資平台,並已開始構建新型融資平台。」

  「面子工程」難處理

  記者從監管層得到的一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年底,在有統計數字的31個省、市、自治區中,只有黑龍江、內蒙古新疆、西藏、山西、河南、貴州、寧夏的平台貸款債務率(平台債務合計/本省GDP)低於60%,有10個省市甚至超過了100%。

  業內人士指出,一些城市的地方政府依託政府融資平台等方式過度舉債已接近極限,債務率已高達150%以上,個別縣市債務率已經超過400%。

  地方融資平台債務的急速膨脹,雖然早已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但在地方政府投資衝動和巨額債務的壓力下,中央和地方分歧十分明顯。

  在外界看來,有了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四次全體會議上對防範地方投融資平台潛在財政風險的表態下,剩下的事情就應該水到渠成。

  但問題是,地方政府不希望當地的投融資平台受到強力的「干涉」。

  閉門會上,分歧的關鍵就是意見規定「對只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不承擔建設任務、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融資平台,堅決予以取消。」

  「(公益性融資平台)沒有別的現金流,只是依靠財政收入,地方政府對此條款的爭論非常大。因為地方政府存在大量這類為了政績和『面子工程』的項目,諸如城市美化亮化工程。但此類工程規模大、融資比例高、短期收益不明顯。」對地方融資平台一直關注的中國工商銀行投行研究中心副處長史晨昱分析說。

  某東部省份的地方銀監局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現在地方融資平台上馬速度越來越快,尤其是縣、市一級都建立了一個或多個地方融資平台。如果不及時進行約束,這些風險很可能會在未來兩三年內大規模爆發。」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教授許安拓認為,中央在對待地方政府融資平台這件事情上不能「一刀切」,很多中西部地區的落後省市還需要融資平台。

  史晨昱認為,在經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博弈之後,這個意見如果在未來頒布,那麼其內容肯定會緩和許多。

  三大行沒有新增地方債

  意見稿的爭論凸顯了投融資平台對地方政府的重要性。而監管層對風險的關注也已經引起了商業銀行的謹慎。

  「相比去年,現在商業銀行已經開始慢慢從低層次的地方融資平台退出。」史晨昱告訴記者,據他了解,截至2月底,工行、中行、建行今年基本沒有對地方政府的新增貸款。

  據三大行日前公布的年報獲悉,在2009年,工行投向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貸款餘額為7200億元,中行為4243億元,建行為6463億元。

  史晨昱表示,雖然新增貸款基本為零,但並不代表銀行不支持地方,而是通過一些信託加理財的方式來進入融資平台。

  此前,上海銀監局局長閻慶民曾表示,他們正在配合財政部清理平台融資公司,對於不符合銀行貸款程序的要收回它的貸款,中止授信,但符合條件的貸款也在繼續增加。

  實際上,銀監會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就對地方融資平台信貸風險加以警示,要求商業銀行對新項目的貸款不超過新增項目貸款的20%~30%,並需逐筆對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進行貸後審查,以確保地方政府提供有效的擔保或抵押品。

  雖然銀監會已經未雨綢繆,但史晨昱認為,2009年下半年以來,地方融資平台的運作模式出現了新變化,「例如一些地方政府通過政府平台將分散在各地國資委等部門的地方性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及租賃機構的股權,整合成金融控股公司,利用各種金融工具為地方建設提供槓桿融資服務。」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0/0406/162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