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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書記斂財千萬 在校女兒購300萬豪宅



黃岡市紀委查明,馮漢武多年來斂財近1300萬元,目前已追回1100多萬元。此案經黃岡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本月初移送黃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查實,馮漢武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70多萬元、港幣3萬元。


在校女兒購豪宅喬遷宴客奪眼球

據黃岡市紀檢監察部門稱:今年52歲的馮漢武系武穴市人,曾任領導秘書,1993年起先後擔任黃梅縣副縣長、英山縣常務副縣長、蘄春縣委組織部長等要職,人脈深厚,2002年起任武穴市委專職副書記。他為人精明能幹,任縣級幹部16年,政策理論水平較高。2001年他在蘄春縣工作期間,曾被黃岡市紀委調查過,有一定反調查能力。

2008年,一些舉報馮漢武的信息不斷匯聚到黃岡市紀檢部門:他被武穴人稱作「馮千萬」,其女兒在武漢有兩套房產,價值共300萬元;他與個體老闆們交往甚密,經常有老闆聚集在其家中抹牌賭博;他曾以「喬遷」名義廣發請帖,邀請企業老闆、黨政幹部到武漢慶賀,藉機收受禮品禮金,引起很大關注。

調查中,馮漢武在漢房產的有關情況,成為舉報是否屬實的關鍵突破點。紀檢部門通過武漢市房產局了解到:2004年,馮還在上學的女兒以66萬元購得「都市經典」房產一套;2007年,她又以210萬元購得「東湖天下」房產一套。

妻子帳戶「不平靜」「窮親戚」付高房款

一名在校學生出手為何如此闊綽?巨額錢財從何而來?

辦案人員調查中發現,馮漢武之女的購房資金,來自馮的內弟媳郭某的個人銀行帳戶。而據了解,郭某與其丈夫都是普通職工,根本沒有能力支持馮家購置豪宅。

調查發現,馮漢武之妻宋某的銀行帳戶,與郭某的帳戶資金來往頻繁,且數額較大,而郭某的帳戶不僅時有大額資金進出,且與數名私營業主有往來。這些異常現象,說明馮漢武存在轉移贓款的嫌疑。

經過進一步調查,個體老闆伍某曾給深圳的盧某匯款30萬元,盧某隨後又給馮漢武的妻子宋某匯款30萬元。這二者之間,到底隱藏著什麼秘密?原來,馮漢武多次向有關單位打招呼,將某建築項目交由伍某開發,並為其減免了有關稅費;伍某為表示感謝,經盧某之手向馮行賄。

至此,通過從外圍突破,馮漢武受賄的多個證據被查實。2009年5月14日,黃岡市紀檢部門正式對其實施「雙規」。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馮漢武心智大亂,情緒一度失控。2009年7月初,審查進行到一個多月時,他累計交代了1500萬元的問題,扣除合法收入和債務,其違紀違法金額高達1300多萬元,其中涉嫌受賄人民幣200餘萬元、港幣6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460餘萬元。

此後,馮漢武又用了近一個月時間,列出400多名向其行賄、送禮的人員名單。這些人員,散布武穴、蘄春、黃梅、英山以及廣東、浙江等地。

高息放款收賄賂 斂財手法花樣多

目前,有關部門已追回馮漢武的違法違紀金額1100餘萬元和部分港幣。今年1月31日,他因涉嫌受賄罪,被黃岡市警局刑事拘留,2月11日被批准逮捕。同時,隨案查處相關人員8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人。

調查發現,馮漢武斂財方式花樣繁多。他經常借過年過節、外出學習、購房搬家,幹部調整以及解決幹部家屬工作之機,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幫助建築商承接建築工程、幫助民營業主申報項目和申請資金,並從中收受「好處費」;向相關單位和個人變賣其收受的大量菸酒禮品,兌換成現金;編造外出辦事、向上送禮等理由,從財政撥款或到相關部門、鄉鎮後直接伸手拿錢,不留痕跡地據為己有;向其分管的單位領導打電話,為自己在商店、餐館的消費買單等等。

另外,馮漢武還向有求於己的老闆「放款」,利息高達20%—50%,變相受賄。

據其交代,除了400多萬元存放在親戚名下之外,他還有大量贓款以「放款」形式存放在13名建築老闆、私營業主手中。目前,辦案人員已追回這部分款項830多萬元。

替人跑官跑項目 一雙貪手伸八方

經黃岡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本月4日,馮漢武被移送黃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查明:1999年—2009年間,馮漢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70多萬元、港幣3萬元。

如2007年—2009年,馮漢武在擔任武穴市委常委、副書記期間,在某大酒店項目建設等事項上為房地產老闆王某提供幫助,為此先後5次收受王某「孝敬」的人民幣48萬元、港幣1萬元。

2002年—2009年,馮漢武在廢鐵收購生意以及廢舊品回收市場征地拆遷補償等事項上,為陶某提供幫助,為此先後11次非法收受陶某的「感謝費」33萬元。

馮漢武還利用一些幹部希望幫忙提拔和解決工作之機,大肆斂財。

如2005年,他幫助他人從武穴市青林派出所所長調任交警大隊長,為此收受1萬元;2008年,他幫該市教育局一名普教科長調任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為此收受1萬元;2008年上半年,他接受武穴市民政局局長徐某請託,承諾幫徐某的兒子調動工作,為此先後3次收受徐某的7900元;2004年— 2009年,他接受張某請託,在張由鄉鎮黨委書記調任武穴市交通局長、以及解決交通局人員編制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先後5次收受2.1萬元;2004年 —2009年,他接受武穴市農機局局長羅某請託,在農機局相關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先後7次收受羅某的7萬元賄賂。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荊楚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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