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4日17時20分許,廣州大學城,小谷圍街。一個男人在商業區里持刀傷人。傳出來的畫面里,傷者都是女的,刀都扎在臉上。
我把現場傳出來的圖一張一張看過。
捲簾門下,一名女子坐在地上,兩隻手捂著自己的臉,血從指縫裡、手臂上一直淌到腳邊的地磚。
路邊花壇旁,一名女子躺在地上,一隻鞋甩在半米開外。
警察蹲在一名傷者身邊,那人的整個頭臉被裹住了。
商場過道,貨箱和衣架中間,又是一名女子。
衣服、體態,一個一個看過去,都是女的。刀口不在手臂,不在背,不在腿,都扎在臉上。
畫面之外還有沒有別的傷者,裡頭有沒有男的,我不知道——因為通報沒寫。但已經露出來的這些,看過圖的人都能自己數一遍。
一、那把刀要的是臉
9月14日晚,番禺警方發了通報。全文很短,倒數第二句是這樣寫的:
傷者經救治均無生命危險。
好幾個人挨了刀,沒有一個有生命危險。
這句話是通報自己寫下的。把它和那些捂著臉的手擺在一起,說的是同一件事:刀沒有往胸口去,沒有往脖子去,一刀一刀往臉上去。
那把刀要的是臉。
動機是什麼,我不知道,他自己不說,誰也不知道。可是動機和結果是兩碼事,結果就擺在那兒:周一傍晚的商業區,一群人里,他挑出了女的,又挑了她們的臉。
「無差別」這三個字,今晚在網上到處都是。可挑了性別,又挑了部位,這樣的下手談不上無差別。這個結論要等偵查做完了才下得出來,今晚它已經滿網都是,比辦案的人快得多。
毀容和殺人,在刑法上是兩件事;在被毀容的人往後幾十年裡,也是兩件事。

(微博截圖)
二、傷者幾個人,用不著等鑑定
回頭再看那份通報。它寫了時間,寫了報警方式,寫了地點,寫了嫌疑人姓李、男、35歲、已經抓獲,寫了傷者沒有生命危險,寫了案件還在偵辦。
它沒有寫:傷者幾個人,是男是女,傷在哪裡。
有人會說,傷情要等鑑定。這話對,鑑定確實要時間。
那就看看4年前的唐山。2022年6月10日凌晨事發。被害人的傷情鑑定結論寫進通報,是6月21日的事——第11天,發布方是河北省公安廳,文件叫《關於陳某志等涉嫌尋釁滋事、暴力毆打他人等案件偵辦進展情況的通報》。那句話是這樣寫的:
王某某、劉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遠某、李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4名被害人的姓、性別、年齡、傷情等級,到這一天才算落在紙上:王某某(女,31歲),劉某某(女,29歲),遠某(女,24歲),李某(女,29歲)。
這份通報當年被不少評論夸作「回應公眾期待」。可它是第11天才出來的,是全國盯了11天盯出來的。那11天裡是什麼光景,當時的評論自己寫得明白:「尤其是前一段時間,關於被害女子傷情的猜測傳得沸沸揚揚。」
所以我不要求今晚就有鑑定結論。鑑定要時間,這是常識。
我要的是另一樣東西:傷者幾個人,是男是女——這個警方當晚把人抬上車送進醫院的時候就知道了。它用不著等鑑定,用不著等11天,更用不著等猜測先傳得沸沸揚揚。
順帶說一句唐山案的結局。2022年9月23日,廊坊市廣陽區法院一審宣判,陳繼志八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32萬元。八項罪名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八項里沒有一項和被害人的性別有關。4名被害人全是女性這件事,進了通報,沒有進罪名。
三、闢謠的前提,是先把真話說出來
這裡要講一個道理。《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七條把兩件事寫在了同一條里:一頭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故意傳播有關突發事件的虛假信息;另一頭是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應當及時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
請注意那幾個字:及時發布準確的信息。
澄清的方式是把準確的東西說出來。只說一句「那是假的」,算不上澄清。在一個人人都在找答案的市場上,只否定不供給,等於把唯一的正貨撤走,剩下的位置自然由別的東西占滿。出警的是你,把人送進醫院的是你,做筆錄做勘驗的是你——準確的信息只有你手上有。你不發,公眾信什麼?
四、隱私擋不住這兩個數字
還會有人說隱私,說要保護受害人,說不能披露。
我不要姓名。我不要住址,不要單位,不要送到了哪家醫院,不要那張沒打碼的臉。
我要的是兩個數字:幾個人,男的女的。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四條給個人信息劃了邊界: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後的信息。
第七十三條還給「匿名化」下了定義:個人信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復原的過程。
「傷者×人,均為女性」——這句話識別不到任何一個具體的人,復原不出任何一個具體的人。它落在事件上,不落在人身上。
真要找範本,唐山那份通報就是:王某某(女,31歲)。姓氏保留一個字,名字隱去,性別年齡照寫。這套寫法官方用了很多年,熟得很。
隱私擋的是受害人的名字。這件事的性質,它擋不住。傷者是一個人,還是幾個女的,是性質不同的兩起案子——而這句話里沒有一個字指向具體的誰。
五、幾件具體的事
第一,今晚就能寫的:傷者幾個人,男的女的。這兩個數字警方手裡已經有了。
第二,鑑定出來以後補上:傷情等級,創口的位置和深度,嫌疑人隨身帶了幾把刀、都是什麼刀。
第三,請把「被害人是否按性別選擇」「創口為什麼集中在面部」列成必須證實或者排除的偵查線索,把結論寫出來。排除不了,也請寫明排除不了。
在通報開口之前,能看見的只有那幾張圖:幾個女人,幾張臉、幾把刀。
這是一起公共安全事件,廣州必須負起責任。
阿波羅網編者注:此文已經被微博刪除
阿波羅網評論員王篤然分析,這起事件的深層問題,是中共把公共安全危機包裝成單一嫌疑人的治安案件。一旦被定義為「個人行為」,商場安保、警方預警、社會戾氣、女性安全及地方治理責任,就都被切斷了。中共處理敏感事件的慣用方式,是迅速鎖定一個嫌疑人,儘快結束公眾討論,而不是追問為什麼風險能在人員密集場所發生,以及誰應為預防失敗負責。
王篤然指出:定義權在誰手裡,責任就跟著消失在誰手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