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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家屬維權首例 北京大學女教師梁波夫行動

—堅持信仰被迫害 家屬提起自訴

近日,中央民族大學教師梁波的丈夫薛孟春向北京海淀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該院文學和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陳允峰誣告陷害罪,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薛孟春告訴記者,梁波因堅持信仰「真善忍」的理念而被陳允峰誣告陷害,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海淀看守所。該案件全過程都是偽造的,所以他決定替梁波向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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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要起訴誣告陷害梁撥的那個陳允峰,能肯定的是,如果我起訴他不成立的話,梁波的案子也不成立。檢查院這次提起公訴主要是以那個人,他當時的舉告為主要依據。這個案子我們起訴的根據是,通過調查,我們發現這件事完全都是偽造的。我們這個例子也是第一個,在法輪功案件中,第一個家屬站起來、站出來,直接開博客來直接揭露他們的。」

薛孟春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信仰團體的手段是極其卑劣的、見不得人的,所以一定要把當局的陰暗曝光於天下。

【錄音】「 因為我們公民大部分人還是比較善良、膽小怕事吧,因為他們掌握著強權,經常會威脅你,有點事情就會害怕。那麼實際上我們有可能會被他們怎麼樣,但是如果我們真的站出來勇敢的去說,畢竟他們做的事情都是見不得光的,我給他們統一定義為,都是「畏光正患者」,因為不能見光嘛,一見光他同樣害怕,所以我就說,他只要做的好,那我們沒什麼好說的,他違法,我們就讓他見光。他們全部都是「畏光正患者」,屬於『見光死』這種類型,那麼我們讓他見光不就完了。」

梁波的代理律師程海認為,梁波修煉法輪功,堅持遵循「真善忍」的理念做人是無罪的,而誣告陷害梁波的陳允峰應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錄音】「開始他可能沒有說,他那個理由是講,刑事案件,要先向公安報案,然後他們要來檢查,如果他們不願意檢查,然後才可以自拆。實際上呢,我們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呢,就是當時有證據證明的,輕微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訴的,所以後來經過交涉嘛,交涉了以後,他們就收了案件的一些複印的材料吧,10天之內給答覆看是否立案。反正這個案子應該基本符合條件吧,個人認為,應當立案的。」

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眾多法輪功學員被當局非法抓捕、關押,甚至酷刑折磨、虐殺。但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均表示,法輪功學員的修煉行為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法律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力,同樣,他們傳播信仰的行為也是受普世價值保護的。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 戴兵 語馨 採訪報導。

阿波羅網附:

「梁波的博客」地址 http://atomxue.wordpress.com/

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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