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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一小學生被老師罰「吃粉筆」致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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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同市陽高縣雲陽小學發生了一起老師體罰學生弄出人命的慘劇-:一年級二班8歲的張某被班主任女老師呂某強迫吃下數根粉筆,不幸噎住氣管,窒息而死。事件發生後,雲陽學校的出資方高某積極私了此事,最終賠付家長60多萬元補償金。了結後,為了消除「穢氣」,他們還在學校里大放鞭炮。
日前,大同市陽高縣雲陽小學發生了一起老師體罰學生弄出人命的慘劇-:一年級二班8歲的張某被班主任女老師呂某強迫吃下數根粉筆,不幸噎住氣管,窒息而死。事件發生後,雲陽學校的出資方高某積極私了此事,最終賠付家長60多萬元補償金。了結後,為了消除「穢氣」,他們還在學校里大放鞭炮。
不久前,記者親往陽高縣科技教育局採訪。局辦公室於副主任承認確有小學生窒息死亡,是否與吃粉筆有關,他說他並不清楚。他向記者提供了由縣科技教育局簽發的一份2010年36 號文件。文件標題為:《關於吸取雲陽學校學生死亡事件教訓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附圖)。
 
 
 
 
接下來,記者提出要前往雲陽小學採訪,於主任給校方打了電話,但學校不予接待。他們告訴於主任說,雲陽學校是民營性質的,投資方同時在經營陽高賓館,此事由陽高賓館的高總出面處理。記者隨即前往陽高賓館找高總,高總不在賓館。之後記者拔通了賓館副經理韓總的電話,要求就雲陽學校一事進行採訪,但韓總明確拒絕了,他說「我不能提供高總的電話,高總也不想接受記者採訪」。
11月8日,記者就此事向陽高縣警局要求進行採訪,但警局以案件正在結案之中不便透露為理由,婉拒了記者的採訪要求。
據知情人講,此事件發生後,當地一家知名報紙曾經報導過此事。但記者目前從這家報紙的新聞網站上已找不到這篇文章,顯然,有關方面施展公關手段,刪除了這篇網絡新聞。
幾經周折,記者最終還是在陽高縣找到了那一期報紙(如圖)。這期報紙的新聞標題為:《教室里突然倒地,八齡童終告不治》。文章內容顯示吃粉筆事件發生雲陽小學,時間是在10月7日下午4時,班主任是位年輕女教師,姓呂。死亡的小學生姓張,僅8歲。
 
 
 
八齡童在教室里究竟是因為什麼被呂老師體罰的呢?他究竟被吃了多少根粉筆呢?出了事後,投資方又是如何掩蓋這件醜事,四處刪除網絡新聞的呢?記者不得而知。
記者就此事採訪中國政法大學一位法學專家時,他指出:這是繼「躲貓貓死」「喝開水死」「做噩夢死」「激動死」「沖涼死」之後的又一種離奇的「新死法」。他希望教育部能夠關注這起「吃粉筆死事件」,就體罰學生致死事件予以嚴肅查處,並解剖事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以避免同類不良事件在全國再次上演。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新聞監督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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