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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參與茉莉花集會被捕、審訊、監視居住全過程

李勇(化名)參加了國內某市2月20日的茉莉花集會活動。不幸地是,他和他的朋友被埋伏在現場的便衣警察抓走了。2月28日,警方將李勇釋放,並給予在家監視居住半年的強制性懲罰措施。筆者近日與若干位朋友取得了私下聯繫,詳細了解了他參加茉莉花集會的被捕過程、被捕以後的審訊過程以及釋放以後被監視的生活。本文採用第三人稱進行敘述。
    
    1.茉莉花集會現場被捕
    
    李勇是與幾個網友一起參加該市的茉莉花集會的。2月20日是第一輪茉莉花集會日,在每個城市指定集會地點處,早有大批警察在現場守候,大量便衣混跡在人群之中。然而李勇等人對警方的嚴密部署毫不知情,也不知道早在2月19日很多維權人士已經被警方拘捕或者軟禁在家。
    
    下午兩點左右,李勇一行到達現場,此時已經聚集了很多人,並沒有特別的狀況發生,李勇等人沒有意識到危機四伏,大家一邊散步,一邊閒聊。二十來分鐘以後,同去的朱軍(化名)突然打趣地問道,喜歡宋祖英的茉莉花開這首歌嗎?不料禍從口出。說時遲,那時快,朱軍話音剛落,周圍氣氛一變,三四個陌生人立刻轉過身來,撲向朱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他按倒在地,朱軍奮起反抗,但是被幾個人牢牢地抓住。
    
    這一變化來的極其突然,從提出問題到被按倒,前後僅兩三秒,李勇等人未及思索朱軍的話就看見朱軍被人撲在地上了。事發突然,李勇和其它網友頭腦一熱,一擁而上,當時只有一個想法,就是把朱軍從陌生人那裡搶回來。
    
    沒想到的是,他們正打算把壓著朱軍的人推開,立刻從四面八方湧來更多地警察和便衣。一轉眼他們就被大量的警察便衣包圍,並迅速被制服。由於李勇等人不停地反抗,最終每個人都由四個人押送,兩個人抬手,兩個人抬腳,把他們懸空抬到了附近的派出所關押。

    在派出所,他們幾人被分別關押,不過警察對他們還是比較客氣,沒有辱罵,沒有毆打,也沒有審訊。至晚上11點左右,市國安局到派出所提人,他們被移交給國安局和國保局(國家安全局和國家保密局)。沒想到等待他的將是長達七天的噩夢。
    
    
    2.通宵突擊審問,拷打逼供。
    
    當晚,在李勇朱軍等人被轉移至國安局以後。局裡的領導高度重視,基本上重要的領導全部到齊了。李勇與其它人始終處於隔離狀態,接受包括局裡領導在內的七八個人的通宵突擊審問。
    
    在審問的過程中,李勇被固定在凳子上,雙手反綁在椅背,對面坐著七八個審問的人,同時還有幾個刺眼的強力探照燈對準他的眼睛。
    
    李勇對這些行為非常反感。明明自己什麼違法的事都沒有做,什麼都沒有說,就被當成犯人一樣對待,這對他來說是一種羞辱。
    
    在被問及什麼是茉莉花的時候,李勇傲然回答道,茉莉花就是突尼西亞的國花。領導又問,突尼西亞發生了什麼?李勇答道:「突尼西亞和埃及的人民把獨裁多年總統給趕跑了,這多好啊。」
    
    領導突然話鋒一轉,問道:「那麼你們的中國的茉莉花是什麼意思呢?」李勇這才明白,原來上了領導的套了。領導想通過對話,引誘李勇承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他趕緊申明沒有那個意思,他們只是散步而已。
    
    領導怒道:「什麼沒有那個意思?突尼西亞和埃及都把總統給趕走了,所以中國的茉莉花也是為了推翻中國的專制統治!」
    
    任憑李勇怎麼解釋,領導都一口咬定,李勇等人的目的就是為了推翻中國的專制統治。並威脅李勇老實交待,否則後果自負。
    
    在李勇拒不承認領導的無理指控的時候,領導就下令部下用皮帶抽打。強迫李勇承認。例如領導一口咬定李勇朱軍等人一定受人指示,是有組織有預謀的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強迫李勇交待一切,並強迫李勇供出這個根本不存在的人來。李勇覺得很受冤枉:「我們真的只是從國內的網上看到的,背後沒有人指使,我總不能隨便說一個不相干人來害他吧。」領導不認這些,狠狠地說道,你小子還不老實,我告訴你們,你們都是被西方的反華勢力給利用了,你不招是吧,那就先吃點苦頭。部下一聽,心神領會,拿起皮帶又往李勇身上招呼。
    
    與此同時,國安局出動人員,強行進入李勇家進行搜查,試圖尋找標語宣傳單等證據,他們翻遍了家裡的每一個角落,包括床底下。臨走的時候,帶走了李勇的個人電腦,以及李勇的一些個人書籍。當然,根本不存在什麼李勇參與宣傳茉莉花革命的證據,更不是所謂的有預謀有組織的行動。
    
    當晚的審訊一直持續到第二天早晨,此時李勇已經筋疲力盡,面對一夜的強光的照射和咄咄逼人的領導,已經接近20個小時不吃不喝,還數次遭遇皮帶的抽打。對方這才放過李勇,把他關押起來。
    
    連續七天七夜,李勇被關在一個不到兩平方米的籠子裡,沒有床,沒有廁所,沒有水龍頭。睡覺只能坐在地上靠著籠子休息;上廁所必須打報告,由專人陪同進出;每天早中晚只有饅頭和白開水,分量僅夠保證不被餓死。在其它時間如果飢餓或者口渴,不會得到任何食物和飲料。沒有鐘錶或者報時。李勇在籠子裡只能憑藉天黑天亮來保持一點時間的概念。
    
    此後的每天上午,李勇都會被帶去再錄一次筆錄,偶爾下午也會有一次,其餘時間都關押在籠子裡,不得與任何人交談。手機在最初便被沒收,李勇無法跟外界有任何聯繫。

   每一次筆錄問的基本上都是同樣的問題,詢問的人一次又一次地逼迫李勇交待所有事實,供出主犯。期間,領導又親自審問了一次,這次審問中,李勇再次受到暴力侵犯。該領導反覆逼問李勇家裡的每一個人的細節情況,李勇有些生氣,擔心領導會去迫害他的家屬,說到:「這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這跟你有什麼關係?」領導一聽大怒,其部下迅速將李勇的壓住,同時抓住李勇的頭用力向上扯,領導惡狠狠地說道:「你以為我們在求你告訴我們是不是?大概是我們對你的待遇太好了,你的骨頭又癢了。」
    
    附錄,筆錄時,李勇被反覆問倒的問題如下:
    
    1. 你知道茉莉花是什麼意思嗎?
    2. 你知道茉莉花在中國的行動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嗎?你理解到底是什麼?
    3. 中國茉莉花革命的目的,就是為了推翻中國的專制統治的,不是嗎?你真的不知道嗎?
    4. 你是怎麼知道今天的集會的?你怎麼知道集會的時間,地點的?你知道今天的集會都要幹什麼嗎?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5. 茉莉花行動是誰告訴你的?他還告訴你些什麼?你們怎麼認識的?你們認識多久了?
    6. 你是從哪個網站上知道的?你怎麼知道這些網站的?你為什麼要上這些網站?你還在這些網站上看了什麼?
    7. 今天跟你一起去的人,他們都是誰?它們幹什麼的?你們怎麼認識的?你們是通過什麼方式聯繫的?你們還一起參與過其它的什麼活動嗎?除了這些人以外,你還有哪些朋友也參加了今天的行動?
    8. 你們是怎麼組織的?誰是這次行動的負責人?你們是怎麼分工的?主謀是誰?你們事先都準備做些什麼?你們的背後到底誰是這次行動的策劃人?是誰在後台組織你們參加集會的?你們在什麼地方見面的?你們什麼時候決定的?集會之後又打算幹什麼?你們跟境外的反華勢力有什麼聯繫?你們跟國內的地下組織有什麼聯繫?你們到底是受了什麼人的煽動?
    9. 你們的QQ的帳號和密碼是多少?你使用人人,Facebook和Twitter嗎?
    審訊的內容其實非常枯燥,審訊人員不厭其煩地查問每一個細節,在這些問題當中,他們最為關心的是李勇朱軍等人的活動與是否是有組織有預謀的集體行動的一部分。他們軟硬兼施,威脅恐嚇暴力並用,盼望李勇朱軍等人招認背後有人組織策劃,並且能夠把這個人給供出來。所以在8類問題上反覆詢問,不停地發難。
    
    但李勇等人確實只是在國內網上看到從國外轉來的消息,也沒有加入任何有組織有目的團體中,所以他並沒有很多能夠交代的。對方不死心,每一天都用同樣的問題逼問李勇。
    
     
    3.釋放以後,在家監視居住半年
    
    國保局將李勇關押7天後於2月28日將其釋放。被釋放之前,李勇被逼寫兩份材料,一份是《悔過書》,其中要交待自己的所作所為,承認自己的錯誤,表示痛心疾首,後悔莫及,並且痛改前非;另一份是《保證書》,保證自己再也不會參與類似活動,「重新做人」,與「別有用心」的反華勢力來往斷絕來往等若干保證。《悔過書》和《保證書》均需要被在國安局的領導親自審查通過以後方可釋放。
    
    釋放並不意味著獲得完全的自由,除了關押七天(實際上是8天多),李勇還仍將被監視居住半年。雖然回到家,李勇並沒有完全的人身自由。
    
    每天不定時地有電話打來,確認李勇在家裡。有時突然門鈴響起,開門看是陌生人,一言不發,確認李勇在家以後就離開。時常會專人找李勇談話,無非是教育李勇痛改前非,與反黨反華勢力劃清界限之類云云。此外,國安局的領導也多次找到李勇的家人談話,要求他們勸導李勇,教育李勇,挽救李勇,盯緊李勇的日常行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一開始,李勇並不知道,他已經被24小時嚴密監控了:在他家附近有三人以上蹲點,24小時嚴密監視李勇的行蹤,不允許隨意外出;李勇一出門,他們就暗中緊跟李勇,李勇走到哪裡,他們就跟到哪裡。家裡的電話也遭到竊聽。
    
    直到一天晚上,半夜李勇想吃點東西,於是去了附近24小時營業的超市。路上行人稀少。回家的路上,李勇發現後面有一個男人鬼鬼祟祟地跟著他。李勇猛地一回頭,看清了那個男人的臉。剛剛超市裡李勇見過這個男的,他一直在挑東西的樣子,原來這個男的一直在監視他。想到這裡,李勇心裡一陣憤怒:他們未免欺人太甚,連半夜都要監視我!那個國保見自己被發現了,也沒有迴避,一邊跟李勇對視,一邊立刻使用對講機,叫來兩個幫手。國保們人多勢眾,李勇無奈只好轉身繼續回家,國保們則在他身後不緊不慢地跟著,直到確認李勇到家。
    
    此外,被釋放之前,國安局領導反覆叮囑他,不允許接受任何記者的採訪,特別是國外的記者,並威脅他說,如果接受採訪,那麼後果嚴重。
    
    隨著兩會的召開,國安局有關負責人再次找到李勇,要求他簽署了一分新的保證書,再次確認遵守五個條件:
    
    1.不得接受記者採訪,特別是外國記者。
    2.不和以前一起參與集會的朋友有任何形式的來往交流。
    3.兩會期間不能離開該市。
    4.不准上網。
    5.不得隨意出門,每天面談一次。
    
    另外,每個星期的星期天都是茉莉花革命的集會日,為了方便管理,李勇星期天必須跟隨公安人員到達指定的場所活動。直到當天集會結束為止。
    
    李勇表示,雖然沒想到僅僅因為去了一次集會現場就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但他從來沒有後悔過參加茉莉花集會。他說:「我一直都覺得為爭取自由民主和公民權利做出的努力是完全值得的,我一點都不後悔;但是我也要提醒繼續參加茉莉花革命的朋友們,參加之前要想清楚可能遭遇的後果,注意保護自己。」
    
推薦者「北京女孩」看法:與其參與茉莉花散布被看起來,我的做法是,努力在中共鎮壓機器中任職的親朋好友中勸退黨,這樣將來他們在鎮壓中就可以「把槍口抬高」。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讀者推薦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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