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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賄746萬 江系張春江案開審

中國行動通信集團公司(簡稱中移動)前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受賄案昨日在河北省滄州市中級法院一審,被控受賄746萬元(人民幣.下同),案件擇日宣判。

最高判囚終身

張春江被控在1994年至2009年,擔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總經理、中移動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業務、追討欠款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北京依鏑電訊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宋世存、北京陽光加信廣告公司董事長楊蕊寧及其丈夫張銳給予的款物共計約746萬,案件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53歲的張春江是山東煙臺人,畢業於北京郵電大學。2009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中紀委調查。去年1月,中移動免去張春江的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職務。去年9月,中央組織部證實,張涉嫌嚴重經濟問題,被開除黨籍及公職,移送司法機關審理。


新華社昨報導,贓款及贓物已追繳,當局以受賄罪追究張春江的刑事責任,在法庭上出示了相關證據。數十名群眾、記者和張的家屬出席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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