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被圈走的土地,目前很多仍被荒廢
郭樂平為中國某基金會理事,自稱司局級幹部
無償劃撥的土地,後以3萬元/畝轉讓給政府
舉報者稱這是升級版「郭美美」。事件的主人公叫郭樂平,自稱司局級幹部,為中國某基金會理事,曾是該會下屬企業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主任,後擔任中國某基金會清遠發展部主任。在一些報導中,他涉足不少扶貧事業,還當過亞運會火炬手。
他的這些光環,因8月10日一個火爆的舉報網帖而突然失色。從發帖人圖文並茂的舉報來看,「男版郭美美」的問題更多,也更嚴重。
發帖人「G醜醜」名為「男版郭美美再現」的舉報帖寫到,中國某基金會在廣東清遠設立了一個辦事處,是事業單位,而實際上這個遠離北京的辦事處,由一個私人企業老闆郭某某承包。據郭某某本人提供的材料表明,他每年只上繳3萬元掛靠管理費給中國某基金會下屬企業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而這個辦事處打著中國某基金會的公益招牌,獲取了當地無償劃撥土地數千畝,違規租用當地超過萬畝土地,租期長達80年。郭某某在租用土地後,並沒有按土地劃撥原則及其用地性質開發使用,而是閒置了十幾年,轉而高價出租或轉手給政府,獲取暴利達幾千萬元。
「最重要的是,郭某某雖然靠倒賣土地獲取了暴利,但作為中國某基金會的下屬企業掛靠單位,十幾年來,只上交給中國某基金會50多萬元的掛靠費。」發帖人「G醜醜」質疑,「剩下的巨額利潤有沒有納入規範管理,到底進了誰的腰包?」
該帖發出後僅數天,點擊率爆炸性上升,眾多網友留言說要「求真相」。網帖反映的情況是否真實?連日來,新快報記者進行了深入的調查。調查發現,網帖所稱的郭某某現任中國某基金會清遠發展部主任郭樂平,其在粵北山區清遠所走的路,的確不是一條尋常路,一系列的運作,也給郭樂平所開的公司帶來了數量驚人的財富。
許諾年交3萬元 傍上了某基金會
在調查過程中,新快報記者從一位知情人手中拿到了郭樂平的企業成立和營運圖。從這張圖來看,與郭樂平最早能聯繫上的是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清遠辦事處(下稱中慶清遠辦事處),該中心曾是中國某基金會下屬副司局級單位。
記者通過查詢了解到,中慶清遠辦事處於1992年成立,法人代表正是郭樂平,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按照網帖反映的情況,郭樂平是通過掛靠的方式,每年向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上交3萬元承包款取得辦事處的營運權的。
2004年,郭樂平因為經濟糾紛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無意中證實了這一情況。一份由郭樂平於2004年5月19日簽字的警方第四次詢問筆錄顯示,郭樂平在回答警方提問時稱,「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清遠辦事處,是我掛靠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的企業,我每年向該中心上交3萬元的管理費,該辦事處就自負盈虧,資金自籌。」
1.2萬畝土地 承包期一簽就是80年
記者了解到,中慶清遠辦事處成立以後,確實曾多次大範圍征、租用清遠市石角鎮民安村的土地,面積多達萬畝。在十幾年的時間裡,郭樂平近10次更換單位名稱和與他人合夥開設新的公司,這種狀況直到2007年結束,郭樂平所持有的公司及資產均被中國某基金會清遠發展部接管,而該部法人代表、主任至今都是郭樂平。
本月25日,新快報記者來到民安村進行調查,村委會副主任謝衛彬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謝衛彬表示,從目前村委會保存的檔案資料顯示,郭樂平在民安村征、租用地共計山林面積2555.598畝,承包山林地3244.4畝,總數近6000畝左右。「政府無償劃撥並辦理土地證的有2000多畝,其他為租用,有據可查的就這些,而且郭樂平現在還欠村里征租款400多萬元。」
2002年3月25日石角鎮政府的承諾書顯示,郭樂平掌控的中慶清遠辦事處及其下屬單位,已被石角鎮批准徵用(承包)民安村下屬民安園藝場,土地面積1.2萬多畝。新快報記者了解到,2002年6月26日,郭樂平和民安村委會再次簽訂合同,將土地的承包期延長為80年。
「如果不是郭樂平有著中國某基金會的身份,政府怎麼可能會這麼輕易把地給他呢?而且一簽就是80年,是違規的。」一位民安村村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如是說。
無償劃撥土地 3萬元/畝轉讓給政府
郭樂平要這麼多地幹什麼?這些土地作何用途?土地使用權是屬於郭樂平還是中國某基金會?
記者通過查詢大量資料了解到,按照郭樂平與民安村簽訂的合同來看,當初征、租用土地,是為了發展綜合性農業和農業科學技術實驗、提高山地利用率。
民安村一位姓何的老人告訴記者:「當時種過一些薄荷等經濟作物,但郭樂平成為中國某基金會在清遠的負責人後就什麼都沒搞了。」
關於郭樂平租用土地的目的各有說法,如今因其中不少土地被政府回征,餘下土地也已荒廢無法核實。但不可否認的是,郭樂平在石角鎮徵用土地中,獲得了巨額的賠償。
記者從2002年的一份合同書上了解到,郭樂平轉讓給石角鎮政府2300畝已辦理國土證的土地,價格為3萬元/畝,總價6900萬元。這些土地是1994年政府無償劃撥給中慶清遠辦事處的。
另外,2007年12月29日石角鎮政府簽訂的合同證實,徵用郭樂平租用的土地5695.45畝,補償標準7000元/畝,加上道路建設等,合計補償6025.9萬元。另外,廣州後花園占用的30畝土地,由鎮政府負責賠償250萬元。這兩項合計6275.9萬元。
按以上兩個數字計算,如果上述款項已經由政府付清的話,郭樂平僅轉讓土地獲得的賠償金總數就高達過億元,而郭樂平當初的租金只有1000元/畝。
值得注意的是,擁有超過1.2萬畝土地的郭樂平,扣除被政府徵用的6000畝左右的土地,仍擁有6000畝土地的使用權,可以預見的是,這些土地帶來的將是更多的收益。
「司局級」郭樂平所在單位的辦公場所,看上去極其簡陋
他的身份
醫療證說是司局級幹部
記者求證:中國某基金會直屬事業單位中無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
本月26日,正在南方醫科大學住院的郭樂平,爽快地接受了新快報記者的採訪要求。雖然住了20多天的院,但郭樂平的精神狀態很好。
郭樂平對記者的採訪基本有問必答。郭樂平表示已得知網民叫他男版「郭美美」,但他不在乎。對於網友對其司局級幹部身份的質疑,郭樂平笑了笑說:「這個我沒必要騙人,我真的是司級。」
記者詢問其是否有相關證明時,郭樂平很豪爽地表示說「有」,並從床頭櫃中拿出了一本醫療證。記者從這本醫療證上看到,郭樂平的工作單位為中國某基金會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主任,享受的醫療待遇級別為司局級。
這本醫療證的發證單位為衛生部保健局,發證時間為2010年7月9日。記者掌握的相關證據顯示,早在1997年5月2日,中國某基金會就對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及其下屬機構進行全面體制改革,郭樂平當時為代主任,2002年該中心改制完成,並成立了一家名叫北京中慶福利科技發展中心的股份制企業,不存在行政級別。記者在中國某基金會網站公示的直屬事業單位中,也沒有查到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的名字。
他的單位
雜亂不堪不像辦公場所
記者提出採訪任意一名員工的要求,被郭樂平以周末無人上班為由拒絕
在醫院接受採訪時,郭樂平多次向記者表示,中國某基金會清遠發展部一直都在營運,現在還有30位員工在上班。
本月28日,記者來到郭樂平位於民安村的辦公地點調查,在村民的指引下,記者只發現了一棟二層樓高類似廠房的房屋,門外掛有一塊「清遠中福科技園辦事處」的破舊招牌(該辦事處後併入清遠發展部),屋內有人正在打麻將。光是門口的雜亂已無法讓人相信這是辦公場所。
一位姓舒的女士告訴記者,這棟樓她分包了一部分,都是一些打工的在住,最少8年沒有人在這裡上班。記者隨後致電郭樂平,希望其隨意安排一名員工接受記者採訪,但被郭樂平以周末無人上班為由拒絕。
近日,記者在未表明身份的情況下向中國某基金會事業發展部核實郭樂平相關事項,對方在默認郭樂平是該會清遠發展部主任的身份後,未作更多回復。
這個「司局級」不少錯誤很低級
記者調查還發現,關於郭樂平,他的一些問題已經被相關部門查實其中一些錯誤,看上去還相當低級。
行賄原村支書
記者在此前採訪中了解到,有村民質疑郭樂平為了拿到土地,不但肆意打著中國某基金會的招牌,而且行賄當地村幹部。郭樂平認為這完全是污衊。
他反問記者:「你想他小小村支書我為什要行賄他?要行賄也是行賄部長啊,網上是斷章取義!」
不過雖然郭樂平未予承認,但一位知情人士提供給記者的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編號為2004年城法刑初字213號刑事判決書卻顯示,郭樂平曾於2003年9月在辦理土地徵用補償過程中,向民安村原支書溫釗林行賄2萬元。溫釗林後被判刑三年。
對此,郭樂平的說法截然相反,他告訴記者,中國某基金會確實曾下來調查過這個事,而且停了他三個月的職務。「後來查到沒有這回事,所以又恢復了(我的職務)。」
涉嫌私刻公章
民安村部分村幹部和村民告訴記者,郭樂平除了刻意圈地外,還私刻公章竊取合伙人股份。
1993年,郭樂平的清遠中慶福利發展公司(前身為中慶清遠辦事處)與鍾獻安的廣州市海珠區永新服裝廠合作成立清遠誼明園聯發公司。2004年,鍾獻安突然到公安機關報案,控告郭樂平偽造公章和仿冒他的簽名,將清遠誼明園聯發公司的法人代表由鍾獻安變更為郭樂平,並將原服裝廠80%的股份轉到郭樂平控制的「清遠中福園藝場」名下。
記者手中的一份刑事鑑定書顯示,清遠市警局清城分局經偵大隊在辦理該案時,曾將郭樂平在辦理法人代表和股權變更時所提供的文件送檢,結果證實公章是偽造的,鍾獻安的簽名也是仿冒的。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中國某基金會人事保衛部還為此發文給清遠市工商局,要求提供郭樂平的犯罪證據原件以進行調查。蹊蹺的是,公安機關給中國某基金會寄送的這份證據,曾被郭樂平本人於2004年10月12日借走。
19年從未交款
下屬企業上交的資金是中國某基金會的重要資金來源之一。那麼郭樂平作為中國某基金會在清遠機構的負責人,19年來到底向中國某基金會上交過多少善款?
當記者提出這一問題後,郭樂平想了想後表示:「我沒有向中國某基金會交過錢。」郭樂平進一步解釋:「按道理是要交的,但我首先是個企業,只有賺取了利潤,把債還清才有錢上交。」
對話郭樂平
「我不是郭美美,我是郭樂平」
記者:是否知道網民叫你為男版「郭美美」,對這事怎麼看?
郭樂平:我知道,看過這個帖子,絕對是對我的污衊,要不然我不敢起訴他(註:刊登網帖的網站)。主要是我姓郭,如果不姓郭,就不是這回事。如果我心中有鬼,我會接受採訪嗎?我不是傻瓜,如果講不好,法院是會調查清楚的。
記者:你的級別是什麼?有證件證明嗎?
郭樂平:司局級,這本是衛生部發的醫療證,可以證明我享受司局級待遇。
記者:這上面你的職務是中慶新技術開發中心主任,中慶不是撤銷了嗎?
郭樂平:雖然單位取消了,但(我的)級別還在。別說退休了,除非我死了,否則這個級別都在。
記者:網友說你行賄過以前的民安村村幹部溫釗林,有這回事嗎?
郭樂平:沒有這回事。你想他小小的村書記(我)為何要行賄他?要行賄也行賄部長,網上是斷章取義。
記者:對這次事件有無總結性的看法?準備怎麼辦?
郭樂平:我不是郭美美,我是郭樂平。我會對這(件事)追蹤到底,(這件事)不只是損害我的名譽,更損害了中國某基金會的名譽,我天天告,反正我沒事幹,(我要)爭取一個合法的理由,我懷疑這件事是一些貪官製造的。
說明:對話根據文字記錄和錄音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