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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為宰相 因貪污胡椒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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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宗李豫時宰相元載,是中國歷史上巨貪之一,抄他家時,起贓無數,其中以搜出來的八百石胡椒,最為駭人聽聞。這種調味品,日常用量極少,一餐飯,數粒即足以吃得口麻舌辣,頭汗耳熱。而按中國歷史博物館藏唐武德元年的銅權,知道唐代的一石,相當於今天公制的79320克

。那麼,從其家抄沒的這一票贓物,差不多有60多噸。這就得需要上百峰駱駝,才能從印度洋的海濱,繞喜馬拉雅山的南麓,經克什米爾,到南疆,運抵長安。

  在漢唐,凡來自外國的貨物,都冠以一個「胡」字,以區別於中原產物。例如,直到今天還在中國人嘴邊掛著的胡琴、胡蔥、胡盧、胡瓜、胡豆、胡桃、胡笳、胡楊、胡床、胡餅、胡麻、胡蘿蔔等等物品,都是一兩千年前國人眼中的洋貨。由「胡」貨而成「洋」貨,也說明中國進口物資的運輸途徑,發生了變化。漢唐時由陸路,明清時則由海路。陸路也就是絲綢之路,經西域,而西域居民,泛稱之「胡」,而海路的貨物,無不飄洋過海而來,故而名之曰「洋貨」 了。正由於飄洋過海的緣故,民國時期,洋貨又有「舶來品」的說法。

  作為調味品的胡椒,來得又更不容易些,因為那時中原不產此物,所以很珍貴。唐段成式《酉陽雜俎》介紹胡椒,「出摩伽?國,呼為味履支 」。「味履支」大概是印地語,而摩伽?這個國家,「屬中天竺,距長安九千多里」。這個距離,看出中世紀的唐代人,早就放眼世界,居然從那麼遙遠的邦國,將胡椒買來。胡椒不是與國計民生有關的物品,即使在餐桌上,也是可有可無的東西,由此,也可看到我們的祖先,曾經是何等的氣派。從地圖上看,由印度洋西岸的馬拉巴爾海岸一帶,運到唐首都長安,航空距離也得有三千多公里。

  後來的讀史人,無不奇怪,貪官元載要這多吃不完、用不盡、賣不出、無它用的胡椒幹什麼?從那麼遙遠的地方,運來如許的香辛料,行賄者之異想天開和財大氣粗的猖狂,受賄者之來者不拒、照單全收的貪婪,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元載原為唐肅宗管財政的大臣,李豫,也就是唐代宗,接位後沿用如故。唐代的宦官被皇帝派出去,為觀軍容使,掌兵權,將校都得聽他的。李豫上台,安史之亂平定,魚朝恩實際掌握著禁軍,飛揚跋扈,不可一世。李豫芒刺在背,深受威脅,因為他是被宦官李輔國擁立的,所以也害怕宦官魚朝恩將他廢掉;而元載為相,主持國政,自然受制於這位內相,要視其臉色行事,頗擔心不知哪一天,魚朝恩會借個名目,將其關進北軍的地牢裡,小命難保,於是,君臣合謀,將這位太監頭子幹掉。

  但是,除掉魚朝恩以後,元載專權,就更是不可控制。此人得勢的時候,長安城幾乎都裝不下這個無限膨脹的大人物。因為他自負除惡之功,誰也不在他的眼中,「志氣驕溢,每眾中大言,自謂有文武才略,古今莫及,弄權舞智,政以賄成,僭侈無度。」凡求官者,無不賄賂其子弟和他的主書,才得以如願。「又以政事委群吏,士之求進者,不結其子弟及主書卓英倩等,無由自達。」主書相當於秘書,凡與首長沆瀣一氣的秘書,狼狽為奸起來,則更是貽患一方了。

  元載縱容其老婆,其子弟,聚財斂貨,賣官鬻爵,凡江淮方面的地方要職,以及京師行政機構的重要官員,必安排他的黨羽。滿朝文武,懾於他的引用親信,排斥異己,皆帖服求安,俯首聽命。於是,代宗對這前門驅虎、後門進狼的局面,既懊悔、又害怕,既寢食不安、又無計可施,看著他尾大不掉,任其為非作歹下去。

  據史說,這個元載,家本寒微。但越是貧苦出身的官員,一旦獲得權力,其貪贓枉法的可能性越大。「膏腴別業,軫域相望」,「名姝異樂,內廷不及」,就沖他家中藏有贓物胡椒八百石,鍾乳五百兩,就略可知其奢糜腐敗的程度了。而且,凡是苦出身的貪官,一旦得手,藉助於權力,搜括財富的同時,必要滿足其荒淫無恥的性慾。連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一個地道的無產者,當他在土谷祠里做著革命成功後的美夢時,也是來不及地搬東西和等不及地睡女人。時下被抓出來的貪官污吏,好像很少有案犯不是貪淫並舉,惡跡昭彰的。

  元載更有一種癖好,熱衷於大興土木,建房蓋屋。他所建的屋宅,竟占了長安城裡的大寧、安仁兩里,其規模之大,難以想像。他倒台後,這兩座宅舍,足夠分配給數百戶有品級的官員居住使用,便知道連結數條街的大宅子,是怎樣的巍巍然了。他在東都洛陽建造的一座園林式的私宅,沒收充公之後,竟能改作成一座皇家花園,不難想像原來該是何等的堂皇奢華了。

  元載,是公元6世紀的一台開足馬力的貪污機器,能與他相比擬的,也就是公元15世紀的嚴嵩,公元18世紀的和?,都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一跺腳,整個朝廷都會顫動的大人物。

  有一個小故事,頗足以說明他是何等的囂張了。一位來自宣州的昔日舊友,跑到長安來向他求官,元載隨便寫了封信,支應走了。半路上,這位走他門子的朋友,偷偷打開了那封信,想看看這位權相,到底寫了些什麼。結果,「書無一言,唯署名而已」。老友失望之至,以為徹底沒戲了。這時,已到達幽州。本著試一試的心情,向地方政府通報,告訴他持有一封元相的介紹信。節度史,也就是地方最高長官,一聽部下匯報,是元相的什麼關係戶,連忙派員隆重接待,安排在高級賓館住下。然後,「留宴數日,辭去,贈絹千匹」。這個人只是亮了一下信封,地方官如接聖旨,產生這麼大的震動,由此可知元載的威權,是多麼了不起。

  凡貪官,尤其手握重權的大貪,必有狼狽為奸的同黨呼應;必有為非作歹的親屬參與,從古到今,這是一個腥魚招貓、臭肉惹蠅的自然規律。那時候,「元載專權,同平章事王縉附之,二人俱貪。載妻王氏及子伯和,仲武,縉弟,妹,爭納賄賂」,形成一個壟斷朝政、買官賣官、貪贓枉法、腐敗墮落的政治集團。一般來講,君子與君子同聲共氣,小人和小人臭味相投。元載炙手可熱,朝野中的壞人自然像蠅逐腐肉地?集到他周圍。

  李豫眼看著自己被元載架空,成為孤家寡人一個。要不是左金吾大將軍吳湊是他舅舅,他連一個可以說話商量的親信,都沒有。「大曆十二年三月庚辰,上御延英殿,命左金吾大將軍吳湊收載、縉於政事堂,又收仲武、及卓英倩等系獄。命吏部尚書劉晏與御史大夫李涵同鞫之。問端皆出禁中,仍遣中使詰以陰事,載、縉皆伏罪。」所以,這次審訊,實際上是這位皇帝在幕後操縱,因為貴為帝王的他,有時也得受這個貪官的氣。

  元載作惡多端近十年,終於到了惡貫滿盈的一天。

  「是日,先杖殺左衛將軍董秀于禁中」,同時,「下詔賜載自盡,妻及子並賜死,發其祖、父冢,斷棺棄屍,毀私廟主及大寧、安仁里二第,以賜百官署舍,披東都第助治禁苑」。

  當時,在長安判了死刑的囚犯,要押解到近郊的萬年縣執行。大家擁到街上,歡呼這個氣焰囂張的巨貪,落得這個下場。雖說是「賜載自盡」,也不能讓他死在首善之區。即使自盡,也得到萬年縣的監牢裡,由獄吏和劊子手行刑。在中國,只有處置貪官污吏,該殺的殺,該關的關,絕不會引起任何異議,而且會拍手稱快,大得人心。

  坐在押囚的檻車裡的元載,這時才真正看到老百姓眼光里的切齒痛恨。元載貪污集團的覆滅,史書稱:「及死,行路無嗟惜者」,也就不必奇怪了。

  其實,他應該算是一位詩人。《全唐詩》還收有他的一首《別妻王韞秀》的七絕:「年來誰不厭龍鍾,雖在侯門似不容,看取海山寒翠樹,苦遭霜霰到秦封」。《新唐書》稱元載「嗜學,工屬文」,《舊唐書》稱他「性惠敏,博覽子史,尤學道書」,但是,此時此刻的他,塬上風光,終南秀色,噎引不起他的詩興。而進入生命倒數計時之際,他才明白所貪,所得,所撈,所取,沒有任何東西是他能夠帶走的,哪怕一粒小小的胡椒。

  怎麼說,元載也曾經是一朝權相,那些行刑的劊子手,照例都要問他,元大人,在這最後時刻,還有什麼要求。

  元載知道逃不過一死,於是他央求:「願得快死!」

  主刑的劊子手說:「相公須受少污辱,勿怪!」

  「乃脫穢襪塞其口而殺之。」(凡未註明出處者均引自《通鑑記事本末卷三二》)

  我很欽佩這位行刑官的想像力,這實在是個太好的主意。對待中國這等什麼都要的下作貪官,一雙臭烘烘的襪子,也許最適合他那永無厭足的胃口了。對那些手腳不乾淨的官員來講,將一雙臭襪子放在辦公桌上,當作座右銘,倒也不失為未雨綢繆,起到警懼作用的好道具呢!

責任編輯: 宋雲  來源:光明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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