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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什麼才是中共的核心利益?就4個字

—張華:什麼才是中國的核心利益?

《中國的和平發展》白皮書另一個主要命題,就是首次明確界定六項中國「核心利益」,包括國家主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國家統一、中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政治制度和社會大局穩定、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

過去,歐美國家才會使用「核心利益」的說法,北京在處理對外交關係上僅表明要堅持某些原則,例如主權絕對化的「不干涉別國內政」、「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等,而中國領導人與外國政要見面,提到西藏及台灣問題,多提醒對方這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部份,是兩國關係的「核心問題」。例如,中美元首會面時,中方必表明「台灣問題始終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的核心問題」。今次以「核心利益」取代「核心問題」及原則,也是與國際接軌的姿態吧! 
什麼是「核心利益」?國家利益跟個人利益一樣有主次之分,有些可用作交換、妥協,例如降低關稅,只要對方答允採取相同措施,則可以商量。但有些是不能妥協、放棄的,例如領土、國民生命等,這些就是國家的「核心利益」。
北京的六項國家核心利益,前四項關乎領土及主權,是對外的;第五項的政制及社會穩定,主要對內,少部份對外;第六項的可持續發展則主要對內。

不過,這六項所謂「國家核心利益」,其實只得一項,就是「維持中共一黨專政」。前四項針對外國,警告他們不要破壞中國領土完整,不要損害中共的政權(主權);第五項既恫嚇國民不要改變一黨專政的制度,也警告外國不要試圖和平演變中國;第六項可持續發展,目的也是令中共長治久安。


這些「國家核心利益」被利益集團綁架,以成就一黨之私,與現代國家的核心利益截然不同。現代社會的核心利益,首要是國民的生命安全,任何情況下,國家都應確保國民生命不受威脅,北京的首四項「核心利益」其實也須服膺於此。不僅在國內要保證國民安全,即使他們在外國被無辜殺害、受罰,也應傾全國之力討回公道。因此,當香港人質在菲律賓遇害,在菲律賓當局未有合理解釋、未對失責官員作出懲處前,北京當局不應以最高規格禮待到訪的菲國總統阿奎諾三世。


其次是國民的福祉。這福祉不僅讓國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基本的醫療及教育、房屋,還有乾淨的食水、新鮮的空氣,以及更重要的,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


如果連國民的人身安全也保障不了、基本福祉也無法滿足,則社會穩定、持續發展、主權完整等「核心利益」之說,皆為空談! (下) 張華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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