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 華語娛樂 > 正文

揭秘明星經紀人關係鏈 內地藝人更有話語權

郭富城與小美 郭富城與小美
容祖兒和霍汶希 容祖兒和霍汶希
王菲和陳家瑛 王菲和陳家瑛

  娛樂圈中每個明星都有一個經紀人,但明星和經紀人的關係往往非同尋常,陳家瑛和王菲親如母女,霍汶希容祖兒恩同再造,小美和郭富城關係曖昧……他們之間究竟是一種怎樣的關係?同事、師徒、戀人抑或是摯友?日前,記者分別採訪到了台灣歌手阿桑生前的經紀人汪一平,以及大陸某著名經紀公司資深經紀人張女士,讓他們為我們揭秘這種「神秘關係」。

  ★工作上是過濾網

  通過採訪,記者了解到明星和經紀人關係並不簡單,大陸與港台的藝人經紀模式有著很大的區別。在港台,明星藝人需要聽經紀人的話,二者充滿信任;在大陸,藝人的話語權更重要。但共同點是,經紀人是明星的過濾網、保護傘。

  經紀人的工作簡單地說,就是要幫助藝人走紅,為藝人制定一個好的發展規劃。汪一平說:「在藝人剛出道的新人時期,要動用自己所有的資源,儘可能地為藝人鋪路,讓他儘快走上正軌。按照藝人的特質推薦上更多的演藝活動,增加曝光率和提高知名度。」

  而當藝人成長為明星時,經紀人就要起到一個「過濾網」的作用,不是任何活動和演出都要讓明星參與,這時保證明星的品牌很重要。張女士說:「經紀人在接到活動或者劇本時,要幫助藝人篩選,判斷讓明星接什麼活動和戲會對他的演藝事業有提升。包括在接受採訪時也要冷靜判斷,哪家媒體專挖八卦,哪家媒體做的稿子比較深入等。」

  不同—— 港台:他們是一體的 大陸:多僅是工作關係

  汪一平:通常情況下,港台藝人會有活動宣傳、電台宣傳、電視宣傳、平面宣傳和專案宣傳5個宣傳人員,他們上面還會有一個叫企宣統籌的工作人員,企宣統籌上面會有一個老闆,而經紀人和老闆卻是合作關係。簡單說,台灣的明星經紀人就相當於一個父親,藝人是女兒,父親栽培女兒然後把她嫁出去。經紀人在明星還是個新人的時候,就要有系統的規劃,經過訓練再找合適的時機幫藝人簽約公司,他們就是一體的,藝人也會一直按照經紀人的規劃發展。

  張女士:大陸藝人在新人時期其實並不太需要經紀人,歌手可以自己出資發唱片,演員也可以自己跑劇組。等到有點知名度的時候,藝人才會選擇簽約經紀公司,因為這時候藝人才會有些話語權,公司會指派一個經紀人負責藝人的演藝事務。不過他們的關係基本上都屬於工作關係,互相牽扯也不大,藝人可以隨時換掉經紀人。

  ★生活中像保護傘

  生活中的經紀人大都會起到扶持和提醒的作用,甚至是生活起居、時間安排、注意事項等。汪一平說:「經紀人必須對藝人負責,在他沒有注意生活細節的時候,幫助他照顧自己。經紀人要時刻提醒自己:給自己藝人最好的東西。」張女士介紹說,經紀人平常要多注意幫助藝人維護導演、製片人等的關係,還有拓展廣告、公關活動等商業市場。「還有藝人的宣傳策劃、媒體關係的維護等,都是要考慮的。這些都是生活中很瑣碎的事情,藝人不一定有時間和精力去操心,經紀人就要想到。」

  不同—— 港台:積極保護藝人 大陸:大多選擇冷處理

  汪一平介紹說,港台經紀人要懂得保護自己的藝人,舉個例子,比如我的藝人有負面新聞的時候,我會在不傷害藝人的情況下靈活處理好媒體關係,另一方面再動用自己的一切資源儘量弱化這件事情,讓事態發展控制在最低限度內。因為經紀人和藝人是親密無間的,兩個人是一根繩上的螞蚱,甚至可以住在一起,一起吃飯、逛街、看電影、打球、喝酒等。

  張女士則稱,大陸經紀人和藝人生活中相處時間非常少,最多一起吃吃飯。「好一點的像我去探班,在劇組待幾天時間,會儘量弄點家常的飯菜犒勞他們一下。而面對負面新聞時,每家的經紀人做法不一樣,大陸大部分經紀人都會選擇冷處理,也就是置之不理。很多經紀人都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最常見的就是以不知情為由拒絕採訪,甚至有時發生的事已經不是經紀人能處理的了,這就會上升到公司行為,因為經紀人還是受制於公司的。如果是個人經紀,在各方面資源還沒有達到能解決問題的時候,那也就只能放著不管了。」

  ★情感上如同親人

  汪一平說:「做經紀人最重要的是良心。現在有兩種經紀人:明星總有不紅的一天,有的經紀人換做其他明星。另一種是繼續拼命做,這時候藝人和經紀人就不再是合作關係,而像是親人一樣不離不棄,這是最好的狀態。」

  對於情感上,經紀人和明星是否能有親情的感覺,張女士說,「經紀人與明星從工作夥伴變成戀人的也有,只是大家不知道罷了,其實到最後,大家整個團隊就真的和一個大家庭一樣了。但總體上講,這也只是少數現象。」

  不同—— 港台:充滿信任 大陸:多數是朋友

  汪一平告訴記者,港台的經紀人和藝人的關係可以是很多種:師徒、親戚、朋友、甚至是戀人,但無論是什麼,他們之間充滿信任。在台灣,經紀人也是藝人的老闆,藝人掙錢同樣是為他在掙錢,他們在建立關係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分成約定。當時間久了,大家就都像一家人一樣了,錢不錢的也不是問題時,大家的感情就更好了。

  張女士說:「經紀人和藝人在大陸大多數都是朋友,如果關係處得好,也會像親人一樣。但實際上都是工作關係,處理工作以外的事情並不多,因為現在的藝人大部分都是簽經紀公司的,經紀人也是受聘於公司之下,經紀人領公司的工資。當然,有些明星年底也會給經紀人包個大紅包。」

  如何做一個好的經紀人?

  做明星不容易,做一個經紀人同樣是件難事。儘管港台和大陸的藝人模式完全不同,但要想成為經紀人,需要具備的素質卻是相差無幾,在和汪一平與張女士的談話中,記者總結出以下幾條成為經紀人的關鍵:

  1可以為藝人規劃一個好的前途,幫助藝人走好演藝生涯;

  2要懂得保護藝人,無論是人身安全還是名譽安全,具有冷靜的判斷和分析能力;

  3具有很強的溝通和開拓能力,善於挖掘藝人潛能;

  4不要太在意錢,永遠要記住最好的利益都留給藝人;

  5做到以上四條,藝人才會對你有安全感,這是最重要的,兩個人要像家人一樣共進退。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1/1028/224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