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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傳奇黑老大 夜總會招嫖致事發 看公安部水多深

—青島黑社會頭目:曾因勸劫犯給受害人坐車錢入獄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下達了針對聶磊的B級通緝令。接近聶磊的一位匿名人士向本刊記者透露:「其實早在此前一個多月,就聽到風聲說,案子已經出了山東,公安部要參與查辦。」但是,話傳到聶磊這裡,他並沒有太當回事,依舊在青島待著。青島本地的網絡論壇卻炸開了鍋,除了一致性地反問通緝令的真假,大部分帖子都集中到了調侃那區區5萬元懸賞金上。「難道聶磊就值5萬塊?」顯然,在他們眼裡,近10年來在青島聲名顯赫的聶磊,絕不僅是這個身價。

聶磊



不過,通緝令最起碼證明了一件事。在案情描述一欄里,發生在2010年3月27日凌晨的頤中皇冠假日酒店夜總會打架事件,成為聶磊案發的主要導火線。此外,通緝令還提到聶磊參與販賣毒品。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記者,當年6月11日,也就是通緝令下發之前,青島警方曾到聶磊及其父母家中搜查,並未查獲毒品。從後來的起訴材料看,販賣毒品罪的被告人也不是聶磊,而是王某,2009年初至2009年七八月份,他先後分5次,通過宋某賣給聶磊冰毒共計76克,合計人民幣6.1萬元。可見,毒品在聶磊案中所占分量,很有限。

回到那次被視為導火線的衝突現場。2010年3月26日,國際泳聯跳水系列賽青島站開賽的前一天,青島方面在頤中皇冠假日酒店舉行歡迎晚宴,參加者有來自13個國家和地區的近60名跳水運動員,以及來自國際泳聯、國家體育局的領導們,青島市長夏耕和副市長王修林都到場出席,規格頗高。夏耕在會見國際泳聯官員時還特意強調,這一比賽是北京奧運會帆船比賽後青島舉辦的第一項國際大型A級賽事。

就在晚宴結束後不久,新藝城夜總會的一位女經理帶領4名女子出現在頤中皇冠假日酒店的大堂。事後查明,這位高姓經理實際是新藝城夜總會的媽咪,4名女子都是小姐。一位經營夜總會的人士向本刊記者介紹,一般來講,小型酒店如果自己有夜總會,對外來的小姐會設法刁難,但是對於高檔星級酒店來說,為了維護客人的隱私,通常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夜總會的小姐出台去其他酒店,在這一行中並不稀奇。」可是,這天晚上,卻起了衝突。

版本有兩個。一個是說,因為當時很多運動員和賽事官員在此入住,酒店方面加強了安保,酒店保全在檢查小姐們的房卡時發現了問題,遂禁止她們上樓。另一種說法是,在大堂的霧之花夜總會保全對她們進行阻攔,雙方發生爭執。霧之花夜總會就位於頤中皇冠假日酒店內部,不過,並非由酒店自主經營,而是外包給了一個于姓老闆。於老闆是青島人,外號「嘎嘎」,在當地也頗有名氣。

青島市最繁華的香港中路上,新藝城夜總會與霧之花夜總會分列兩側,相距不過200米,當時都是青島赫赫有名的夜場。據起訴材料記述,爭執後,高經理帶領4名小姐回到新藝城夜總會,新藝城的總經理助理蔡某向總經理李岩反映,李岩讓她將此事匯報給聶磊或任昊。新藝城為聶磊和李岩合夥所開,任昊則是聶磊多年的司機和保鏢,據說曾當過特警。蔡某沒有聯繫到聶磊,就到夜總會012房間找到任昊,任昊通過人糾集了幾十個青年攜帶砍刀、棍棒來到頤中皇冠假日酒店大堂,先把前來消費的三位男青年打傷,又衝到霧之花夜總會打砸,並將霧之花的孫姓經理等3人砍傷。

隔天的當地報紙上出現了這則新聞。記者前往醫院採訪受傷的孫經理時,他說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被砍。事情發生在國際跳水賽期間,又有這麼多國際人士在此下榻,影響之惡劣可想而知。

現在,頤中皇冠假日酒店的保全對此事閉口不談,酒店的夜總會倒是正常營業,只不過改了名字,當時受傷的孫經理也還在上班,不過他也拒絕接受採訪。本刊記者就以上兩種版本請教上述業內人士,他推測,後一種版本的可能性更大,「酒店方面一般不會摻和這些」。

如果真是如此,那這次打架,實際上就成了兩家夜總會之間由競爭而引發的衝突。或許聶磊也是這樣想的,事後查明,他當時人在韓國,對當晚的經過並不清楚。不過,起訴材料記錄,聶磊得知情況後,為相關涉案人員提供了逃跑和藏匿的資金。

從6月23日下發通緝令到9月1日聶磊被抓,其間兩個多月,聶磊仍在國內。有接近他的人士告訴本刊記者:「其間很多人曾勸他出國躲避,他想出國也不難,但他覺得沒多大事,始終沒走。」

9月2日,青島警方將在北京被抓的聶磊帶回。9月8日,當地媒體公布了一條小消息,青島警方宣布,輾轉17省地市,抓獲聶磊為首的犯罪團伙130多名成員。直到這時,青島百姓才真的相信,「聶磊倒了」。

值得注意的是。從起訴材料上看,聶磊於2010年9月30日由青島警方執行逮捕時,檢察院批覆的罪名只有組織賣淫罪。同年11月30日,罪名才成了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由青島警方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與此呼應,涉案的任昊、李岩等人,早在當年五六月份就已經被抓,但也是在10月下旬至11月,涉案罪名發生變化。

變化還未完結。按照青島警方的通報,案子在2010年12月結束偵查移交給檢方。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告訴本刊記者,案子在今年5月和8月,兩度延期開庭。9月29日,案情又生變化,青島警界「大地震」,兩個區的公安分局局長落馬,青島警方通報稱,至今共有14名警員因涉及聶磊案而落馬。但據本刊記者了解,數目不止於此,況且警隊內部的清查由更高級別的專案組在負責,至今仍未完結。接近警方的人士告訴本刊記者,警隊內部現在有些人心惶惶,甚至某派出所副所長接受調查期間在辦公室上吊自殺,就在本刊記者抵達青島的第三天,11月3日,相傳又有市警局的4名警察因聶磊案而被專案組控制。

在青島,說起聶磊,幾乎無人不曉。早在出事前,聶磊的大名在當地已經成了黑社會的代名詞,但能說出聶磊長相如何、身高几尺的人卻不多。本刊記者看到的一幅聶磊生活照顯示,他留短髮,戴個近視眼鏡,穿著並不張揚,長相有些斯文。甚至有關他被抓捕的細節,都被演繹成多種版本。一種說法是他在普陀山,通電話時被警方的語音識別系統識破,由此敗落被抓;更離奇的版本是,聶磊是去年夏天在位於福州南路上的政法公寓被抓的。政法公寓是青島市公檢法系統的住宅小區,相傳聶磊租下其中一個交警的房子,在裡面打牌的時候被警方抓獲。雖是謠言,但聶磊與當地警方的親密,卻是公開的秘密。

聶磊的童年是在青島西鎮度過的。當年德國占領青島後,西鎮逐漸成為小商販、窮人和苦力的棲身之處,最開始就是一片窩棚區。後來,青島一中在此建立,這一片區才慢慢形成了一片像樣的居民區。聶磊的父母都是上世紀60年代的大學生,母親在青島一中任數學老師,父親在不遠的二十四中做到教導主任。

了解聶家的人士告訴本刊記者,聶磊有兩個妹妹,小時候父母都上班,無暇照看,他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爺爺曾在鐵路系統當電工,聶磊初中畢業後,跟著爺爺學電工,曾在鐵路上待過一段時間。可是,1983年,不滿17歲的聶磊遇到了人生的第一道坎兒。

當時,正值全國掀起「嚴打」之風,聶磊因一起搶劫案被法院判刑6年。熟悉這一案子的知情人士向本刊記者回憶說,那是一個下雨天,聶磊在回家路上,遇到兩個小青年攔住另一個小伙子要錢,掏遍全身口袋只有1塊3毛5分錢。聶磊上前勸說,讓那兩個小青年給小伙子留1毛錢好坐車回家。事後,聶磊獨自回家,據說並沒有從那兩個人手裡分到錢,但沒幾天隨著那兩人的落網他也被抓了。公判大會上,尚未成年的他以搶劫罪的名義被判入獄6年。

聶磊的人生或許就此轉折。他先到少管所待了一年多,後又轉到監獄。直到1985年被改判為拘役6個月時,他已經在裡面度過了兩年多。知情者回憶,從監獄出來後,法院的人帶著一紙類似「平反」證明樣的文件來到聶家,聶磊簽完字後,就跟法院來人打了一架。「他當時已經很聰明了,直到徹底恢復了自由,才敢發泄出心中的怨氣。後來的性格,肯定多多少少會受到這件事的影響,交往的人也不一樣了。」從現在的起訴材料看,團伙中的多名被告都有過上世紀80年代被判刑的經歷。

經此一段牢獄之災,聶磊已經很難再到正規的單位上班。後經人介紹,他到即墨路市場擺攤賣鞋,後來還自己開了家索尼音響店。大約在1994年左右,聶磊迎來了人生的第一個大機遇。

當時,青島的房地產開發業剛剛興起不久,尤其在東部的市南地區,地皮還很便宜。聶磊通過家人介紹結識了一位房地產老闆,很快決定投身這一行業。他通過關係從膠州農村信用社貸款兩個億。「當時貸款利息很高,大概是30%,而且直接從本金里扣除。」熟悉這一過程的人士向本刊記者介紹說,「聶磊屬於膽子大的人,貸到錢很快就買下幾塊地開始蓋樓了。」他先後成立了群力置業公司、祥隆置業公司和明珠房地產公司,開始進入房地產業。

位於東海中路的明珠新村小區就是其中一個項目。沒想到,樓快蓋好的時候,發放貸款的膠州信用社卻宣布破產了。存款戶告到法院,法院向聶磊追款,可是樓沒有蓋好,聶磊也無力還貸。最後判下來,辦法是讓那些有存款的人到聶磊開發的小區低價買樓,以此相抵。「當時房價便宜,很多大單位出面,一買就是一個單元,聶磊的房子很快就賣完了。」知情人士介紹說。聶磊因禍得福,資金很快回籠,不僅順利還上貸款,還就此淘到了第一桶大金。

完成原始積累後,1998年左右,青島街面上興起一股開設遊戲廳的風潮,「有老虎機的場子不下四五十家」。聶磊也進入這一行業,先後跟人合夥在海泊路、南京路等地開設了震泰遊戲廳、紅星娛樂城、福滿多娛樂城等場子。

「這或許才是聶磊真正的轉折點,如果不進入這一行業而是老老實實幹房地產,或許不至於到今天。」接近聶磊的人士向本刊記者感慨。的確,從現在的起訴材料看,整個團伙涉及的兩宗命案,全部發生在這一時期。一起是1999年7月16日,一位名叫王軍的小伙子到紅星娛樂城去散發廣告傳單,被娛樂城的工作人員毆打。據起訴材料描述,後來聶磊到場,也參與了毆打,並叫來對方老闆訓斥一頓。結果,王軍被送院,3天後不治身亡。另一起,1999年8月,震泰遊戲廳一名叫胡玉海的員工攜款潛逃,後來被聶磊手下的人找到帶回,經過長時間毆打和拘禁,雖然最後交給了來接他的親屬帶走,可幾天後還是在醫院不治身亡。

上世紀90年代末的青島,娛樂業繁盛一時,也混亂至極,基本各個片區都有各自大哥,相互之間還經常火併。「當時,聶磊的名氣還不大,在青島排不上號,不過,他屬於頭腦聰明的那種人,經常會給人出謀劃策,講究哥們兒義氣,交朋友很有一套。」熟悉那段歷史的一位匿名人士告訴本刊記者。直到現在,說起那段歷史,可以佐證的最普遍例子就是原青島市警局長萬國忠的自殺。那是2000年,公安部暗訪發現青島「黃、賭」現象嚴重,名噪一時的是一家名為大富豪的夜總會。當年6月29日,公安部派出治安行動隊赴青島突擊檢查,結果,因為消息走露,行動失敗,引起全國譁然。央視「焦點訪談」欄目還就此做過報導,事後查明,是時任四方區公安分局某副局長透風報信,後被革職,青島市警局長萬國忠也很快引咎辭職。不料,隨後在接受紀委調查期間,萬國忠跳樓自殺,此案不了了之。

進入新世紀,聶磊的房地產開發步伐放慢了不少。起訴材料顯示,聶磊在2000年左右開始染指賭場,先後在大酒店、別墅區、洗浴中心等地,以「龍虎鬥」、「百家樂」等形式開設賭場,至2007年初共獲利5000餘萬元。2008年後,又與人合夥開設數家新賭場,至2010年初共獲利5000餘萬元。僅此一項,在10年間,就獲利超過1億元,成為該團伙的主要經濟來源。與此同時,聶磊於2005年左右,開始進入夜總會行業。由房地產到遊戲廳,再到賭場和夜總會,聶磊一步步走向深淵。

做大與夜總會


香港中路,青島最繁華的一條大道,地標性的摩天大樓沿街林立,青島的五星級大酒店也多集中在周圍。新藝城夜總會與其他夜總會不同的一點是,它並沒有依附一家大酒店,而是單獨開設。上述業內人士向本刊記者分析,一般高級酒店都會有配套的夜總會,酒店為夜總會提供優質客源,夜總會又反過來為酒店聚攏人氣,相互收益,但青島五星級酒店的資源有限,單獨開設的夜總會,要想做大非有超強實力不可。

的確如此,新藝城夜總會可謂是強強聯合的結果。在青島,說起夜總會這一行業,普遍認為李岩才是元老級人物,這位原市政協委員,早在20年前就聞名業界,同樣在香港中路麗晶酒店旁邊的百老匯夜總會,以前也是李岩所開,只不過後來轉包給別人。知情人士介紹,2006年,李岩與聶磊合夥投資開設新藝城,李占45%股份,聶占55%股份,但對外,由李岩擔任總經理。「聶磊通過幾年的闖蕩,當時在社會上以講江湖義氣而名聲壯大,外界又流傳他在市里和警界關係深厚,很多開夜店的老闆也想靠上他,算是買個平安。」

聶磊的江湖名聲,到底是因為什麼而大起來的,似乎很難找到一個「一戰成名」的例子。普遍一致的說法是,他的性格有很強的兩面性,一方面,對手下的小弟非常大方,仗義疏財,本刊記者輾轉從一位曾跟隨聶磊的小弟那裡得到一個較為誇張的描述,說聶磊的車後車廂里常年放著二三十萬元現金,他讓手下人去幫忙買個什麼東西,回來都是一千兩千地給錢,從不計較。一位曾經多次見過聶磊的夜場保全也告訴本刊記者,聶磊每次來玩,一下車就給保全塞小費,通常是500塊錢,也因此,他在這些人心目中,是個近乎明星似的人物,甚至很多剛出道的小伙子,以見過聶磊為向他人炫耀的資本。由此帶來的後果,便是越來越多的人,不管認識不認識聶磊,都喜歡打著他的旗號做事,不止一位接近聶磊的人士向本刊記者回憶,很多次碰到吹牛說認識聶磊的人都根本不知道聶磊長什麼樣。

另外一面,聶磊對於仇家的心狠手辣也被廣為流傳,起訴書上列出的清單是,2人死亡、1人重傷、13人輕傷、8人輕微傷。「家法很嚴,被剁根手指頭的人不在少數,大家既崇拜他又很怕惹他不高興。」那位小弟說。單純從起訴材料上看,讓人印象深刻的一起案件是,2009年聶磊懷疑妻子出軌,指使人教訓與她有染的朱某,前後3次,任昊等人先是毆打朱某,第二次將硫酸倒在朱某的會陰處,第三次直接用打火機和雪茄菸將朱某的面部及會陰等多處燒傷。

最近四五年,聶磊這個名字成了「青島老大」的象徵,還因為或真或假的警隊關係。從起訴材料上就能看得出,多數致人傷害案件,都是由任昊等手下人所為,事後,聶磊一般充當了「善後」的角色,或者找人頂罪,或者幫人脫罪。現在,越來越多警隊內部人員因聶磊案受牽連,或可佐證他在警隊內部的能量。

「雖然國家法律規定,開設夜總會不再需要辦理治安許可證,警察也一般不能穿著制服去查場子,但是,夜總會一般是暴力事件頻發的場所,一旦發生暴力案件,警察就可藉此進入,一旦停業整頓,錢就打了水漂。」前述業內人士向本刊記者分析,因此,進入這一行業的人士,一般或多或少都在警隊內部和社會大哥間有些關係,所謂黑白兩道,維持著一種微妙的平衡。

聶磊到底是什麼時候正式進入夜總會行業的,又是什麼時候與警方開始密切的,這些問題在案件明了之前尚難考證。但可以肯定的是,新藝城是聶磊在這一行業的巔峰之作,也成了他的滑鐵盧。

各地娛樂業因經濟環境不同而略有差異。按照前述業內人士的分析,青島本地人士消費水平和消費觀念都趨於保守,夜總會也多是外地商務客源或者接待所用。現在全市處於第一集團的紅火場子,不過那麼六七家,但是,已經沒有一家像當年新藝城那樣火暴。「夜總會的競爭力主要有兩個,一個是裝潢要好,來這裡消費的一般是帶朋友或者客戶,要的就是個面子和排場。另一個是小姐質量和媽咪的經營能力,一個好的媽咪,不僅手下有一批好的小姐,還會帶來優質的穩定客源。」前述業內人士分析說。

事實如此,新藝城的裝潢,在青島的夜總會圈裡有口皆碑,另外,憑藉著李岩多年經營夜總會的資源,手下有一批經營能力很強的媽咪經理。另外,有了解新藝城的匿名人士向本刊記者介紹,這個場子當年紅火的很大原因是小姐質量高,「一般場子的小姐大多數是全職的,而新藝城籠絡了一大批兼職的美女,其中很多是在校大學生,來的客人都覺得新鮮,自然很受歡迎」。

夜總會的收入里,房間費用基本可以忽略不計,小姐的陪酒消費,一般每人每晚300元,也不是主要收入。真正占大頭的是酒水和小姐出台獲利的分成,「酒水收入大概能占一個場子的70%,小姐質量高,客人玩得高興,酒水消費自然就高」。另一位業內人士向本刊記者介紹:「一般出台一次1200元到2000元不等,公司與小姐對半分。」起訴材料顯示,從2006年12月到2010年6月,新藝城夜總會的外出賣淫女青年一般維持在150人的規模,每日安排少則10餘人次,多則60餘人次,共計獲利5000餘萬元。

據接近聶磊的人士介紹,雖然最近兩三年,聶磊也意識到自己的名聲可能是一種危險,他也有意識地開始嚴管手下人,並且對於找上門來幫忙的人大多拒絕,甚至還把一位曾冒他的名行事的老闆教訓了一通。但是,多年積累,已經積重難返,懸崖面前很難剎車了。

相比新藝城的火暴場面,開設在頤中皇冠假日酒店裡的霧之花夜總會卻稍顯冷清,正如前述了解新藝城的人士所言,霧之花的小姐多為職業性工作者,人氣不太旺,暗中的叫勁一直存在。至少有三個消息源都提到,就在打架事件的前幾天,霧之花夜總會的幾個人到新藝城消費,還產生了摩擦。有此裂痕,直至爆發衝突。據說,聶磊後來曾試圖找霧之花的老闆協商解決,但對方並沒有答應。

網友評:霧之花的老闆直通公安部,看出來了嗎?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三聯生活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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