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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 要多少錢才算富有?

蓋洛普公司公布的最新民意調查發現,大部分國民認為家庭年入15萬,或者擁有100萬元以上的資產就稱得上富有。

  蓋洛普在上月底至本月底以不預設答桉的形式,訪問了全國千餘名民眾,發現23%的民眾認為,自己如能年入10萬至15萬元已屬富有,比例在各項定義中最高;

  其次最多人填寫的富有標準有兩個,分別是15萬至30萬元及6萬元以下,比例各有18%;14%的民眾認為自己要年入30萬至100萬元才算富有;另外12%人認為年入6萬至10萬元噎足夠。

  有分析指,國家在減稅、滅赤、拉近貧富懸殊議題上正面對激烈爭論,「佔領華爾街」運動亦把矛頭指向「最富有的1%」,但調查顯示,絕大部分民眾覺得年入百萬以下噎稱得上富有,換言之對政府未來制定政策有很大的啟示。

  按照目前聯邦稅制,年入37.9萬元以上的夫婦噎屬於最高稅階,稅率達到35%,另外小布希時代通過的減稅措施,則以年入20萬元以下的個人和年入25萬元以上的家庭為對象。

  此次蓋洛普的調查發現,民眾如果性別、年齡與教育水平不同,對富有的定義也有出入,其中男性認為富有的界線應定在年入15萬元,女性認為10萬元已足夠;18至49歲的年齡組別認為,年入16萬元才算富有,但50歲以上的人認為,10萬元噎達標;至於有大學學歷的人覺得,自己要年入20萬元才是富裕,沒有學位人士的水平在10萬元。

  而在資產方面,最多民眾認為家庭如有價值100萬元的儲蓄、股票、不動產,就屬於富裕,比例有24%;另外21%的人覺得,資產值在30萬至100萬元之間噎算得上富裕;比例第三高的標準是500萬元以上,有14%。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bcbay.com/bbs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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