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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周永康罪行 ―― 貪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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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貪污腐化在黨內早已是不爭的事實。早在周永康擔任正部級高官、管轄石油系統的13年間(1985-1998),其生活就極度腐化,經常出入夜生活場所,而這一時期也是石油天然氣總公司最腐敗的時期。1998年,周永康被任命為首任國土資源部部長。在擔任部長期間,他利用手中權力,通過出賣土地、搞房地產開發來行賄中共高層,並如願以償在第二年當上了四川省委書記。
在擔任省委書記期間,由於周永康緊跟江澤民鎮壓法輪功,而被江欽點到北京先後擔任公安部部長、政法委書記、政治局常委等。掌握了重權的周永康更加肆無忌憚地幹著各種各樣的惡事,也更加肆無忌憚地大貪特貪。

如 2007年的上海周正毅案實際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巨大,本該判處死刑,但周永康卻在中央政法委會議上,提出了否決意見。他的理由是:周正毅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那陳良宇還能逃過死刑關嗎?最終周正毅只被判了16年,這引起司法界一片譁然。而根本原因是周正毅的背後有江澤民父子的影子,周永康是在替主子消災解難。

據2009年因中國首富黃光裕案被查辦的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披露,公安人員常常辦黑案、辦冤假錯案、幫助黑社會辦私人案,以收取大量黑錢,並在香港洗錢。比如公安部常務副局長張京是周永康的大紅人,不僅霸道而且有錢有勢。據當時的反洗錢處長吳衛華和鄭少東說:「張京有資產至少五六個億,有房產十幾處,他是最會辦黑案的。」

鄭少東還透露,他和張京給周永康家族的錢就超過三四個億人民幣,他還給周永康家在香港、加拿大買了房子,也洗了兩千多萬美金,他通過吳衛華從深圳分兩次送給周永康的家人一千萬美金。

鄭少東還交待了周永康兒子周斌的很多違法行為,包括周斌利用周永康的影響力,在周永康曾任職的地方或部門,大搞權錢交易。比如插手四川大型工程項目,通過國土資源部大肆倒賣土地,插手中石油的石化項目,賣官鬻爵,尤其是利用其父在政法系統的影響力,收取巨額「保護費」,替一些不法商人「鏟事撈人」等等。這些證據都十分具體真實。

不過,由於周永康的保護,被鄭供出的張京和吳衛華安然無事,而鄭少東卻「自殺身亡」。

另據即將出版的《新世記》雜誌披露:周永康的兒子周斌還嫌介入司法案件收取錢財。在甘肅、山西、遼寧,他「拿人錢財,與人消災」,使一些難以置信的重大案件未獲應有的審理。比如,最高法院有個案子是,警察用開水從頭到腳的澆嫌犯致其被活活燙死,但周斌在拿到一億元好處費後,擺平此事,涉案警官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這是在最高院有據可查的案子。這再次佐證了鄭少東死前披露的事實。

2010年,曾任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總隊長、幫助周永康實施走私的呂文彥因被人舉報其貪污受賄而被雙規。呂文彥落馬後,選擇的保命方式是不供出背後的周永康,而只承認部份貪腐罪名,從而得以保全自己和家人的性命。

2011 年 6月,國土資源部原副部長李元因違紀被宣布「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有報導稱,周斌曾通過李元「搞地皮」。周永康擔任第一任國土資源部部長時,李元是副部長,國土部很多人都是周的親信。當中紀委調查李元時,周永康怕事情涉及自己的兒子從而影響自己在18大人事安排上的發言權,於是他一面通過賀國強叫停了調查,一面下令公安部暗查是誰在調查,最後此事不了了之。

大貪污犯周永康大傘下究竟罩了多少個「小」貪污犯,恐怕他自己也說不清了,但無疑政法委系統中這樣的蛀蟲不在少數。這樣的蛀蟲長年累月地腐蝕著中共,中共不倒豈不怪哉?!

而且很多中國人不知道的是,周永康的「黑」亦在國際上大有名氣。2012年1月,英國《每日郵報》評選出中國十大「黑領人物」,周永康被評為十大「黑領人物」之一,成為中共政治局常委級人物里唯一上榜者。中國難道真的需要一個「黑老大」?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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