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慘烈的而背後我有幾個疑問:明知道不能完成比賽為何還要冒巨大風險參加?僅僅為了1356的號碼?劉翔一人背著13億人56個民族期望是否太沉重?還是為了17個未滿合同的簽約廣告?還是為了08年還債?不管什麼原因,我總覺得這樣太殘忍,很快有國外選手和媒體支持了我的想法:這樣太沒人性!
先不說西方媒體,看看香港怎麼說的,香港商報的頭版是:恥辱劉翔!商業化小丑!質疑劉翔做騷(show)? 而廣州到香港的距離是185公里,兩地報紙對劉翔今天的表現,距離不止185公里。新快報和香港商報對劉翔的看法一個天一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