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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買房:老百姓都錘鍊成經濟學家

我估計,我這輩子是別指望能用得上我繳納的那些公積金了:從2011年8月至今,我每月一邊還著近萬的房貸,一邊同時交招數千的公積金卻不能用來還房貸。

住房公積金:那是我的財產

2010年底,我正式從北京搬到了上海生活。悲催的錯過了之前數個低點買房的機會,拖到那會兒真的不想再拖了。於是很快在上海買了套嚮往已久的房子。其時上海的房地產政策已經開始諸多限制,貸款也開始收緊,為確保能夠拿到85折的利率,在批折扣比較松的郵儲銀行貸了房貸。定下房子的時候,剛剛在上海開始交公積金,還不滿足公積金貸款的要求。所以只能貸了30年商貸,月還款近萬元。

2011年8月,我正式開始還貸款了。這時候就想用公積金來幫還房貸。跟郵儲銀行溝通後才知道,郵儲銀行並沒有開通公積金沖還貸的功能。這意味著,每個月不能自動用公積金來抵扣房貸。只能自己去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坦白說當時我並不著急,因為一方面當時郵儲銀行聲稱年底開通該功能;另一方面北京的公積金政策是這樣的:即便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也可以憑藉購房合同、借款合同等資料,在滿足一些條件(如月繳公積金的金額低於月還款金額)的前提下,按月提取公積金用於還房貸。所以我當時想當然的認為上海也可以這樣。畢竟公積金初衷是幫助職工購房,既然我有一系列的購房貸款的憑證,總是可以提取出來的。

購房後繳納的公積金不能提取,除非再買房或者離開上海、退休、死亡

2012年初,郵儲銀行聲稱年底開通的公積金沖還貸功能仍然沒有開通。

我開始打電話給上海公積金中心諮詢,對方告知購房半年內可以拿房屋所有權狀等資料提取,為了能夠多提取一些,我當時傻乎乎的特意等到半年的最後期限。結果去了才發現,原來只能提取房屋所有權狀日期之前的公積金,之後的一律不能提取。

我當時打電話問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mm怎麼提取,被告知每套房只能在購買半年內提取一次,之後不能再提取了。我急了,那就以後我交的公積金都不能用了。該mm溫柔的回答:「如下條件您還是可以再提取的:在上海再買一套房、離開上海、退休、死亡……」

這就意味著我一邊背著房貸,一邊本應用於購房的自己交的公積金現在只能在銀行睡覺,等待我離開上海、再買套房或者退休身故才能取。公積金如果不能用於還房貸,那它到底是做什麼用的?

當時我還以為自己聽錯了,怎麼可能呢?對於普通的受薪階級,大都要還房貸的啊。怎麼不能提取呢?反覆打電話確認。答覆是統一的,不能提取,除非我離開上海,或者再買一套房。對於已經打算紮根在上海的普通受薪階級的我,這兩條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都不可能實現。

也就是說,我每個月自己交的加上公司補貼的數千元公積金,都無法幫助我還房貸,反而變成了我每個月房貸之外的負擔(從收入里扣款)。可能使用的期限未知。而且根據2012年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政策:當年歸集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為0.35%;上年結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為2.60%。這意味著按照目前中國CPI的速度,這些錢在不斷地貶值。

不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銀行貸款,公積金不能沖抵貸款也不能提取

隨後進入漫長反覆地溝通中,郵儲銀行原本聲稱2012年開通的公積金沖還貸功能依然遙遙無期,問之,總讓我去找公積金管理中心;問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則說讓我去找銀行,因為銀行沒有開通公積金沖還貸功能。

公積金管理中心說:「如果是郵政儲蓄銀行恐怕是有點問題。因為用公積金沖抵商業貸款需要銀行和公積金中心之間的系統支持與配合。」

我問:「你覺得你們啥時候能夠互相支持和配合好呢?」

對方回覆:「現在上海有18家銀行是可以實現用公積金沖抵貸款的。」

我有點惱火了:「只要我貸款的銀行是沒有合作的,那麼你們合作了180家銀行對我來說也沒有意義。」

對方冷漠地拋出一句:「當初為什麼不在這18家銀行中選擇呢。當然,相信選郵政儲蓄銀行總是有原因的。」

我說就是不能沖抵貸款,我提取總可以吧?對方說能提取,只要有房屋所有權狀。可這和實際的情況完全不符啊,我已經有房屋所有權狀,可是為何不能提取購房日期之後的公積金,為何說要我再買房或者等我退休死亡?公積金中心不能因為沒和郵政儲蓄銀行建立關係,就拒絕我使用自己的財產啊。

最後,對方說:「可以理解。」

尼瑪一句可以理解就完了嗎?我要的不是理解,而是我的公積金。畢竟,我每個月的公積金以及公司給予的公積金補貼交給了公積金管理中心而不是郵儲銀行。而且限制我使用自己錢的也是公積金管理中心而不是銀行。

因為身陷其中,很關注相關的信息,很快發現我並不是一個人。在百度上搜索「上海郵儲銀行 公積金沖還貸」,能找出很多跟我一樣的人。所有在上海這18家合作銀行之外銀行貸款的貸款人都遇到跟我一樣的問題。還有專門的論壇,大家在上面抱怨、期盼、理性的分析、還有感性發泄的罵罵捏捏。最早的帖子,可以追溯到2010年。

所以,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也不是一個新問題。所以,問題是,為什麼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我不要"理解"我要解決問題,"上面"何時才能研究好政策?

無數次與公積金管理中心溝通,我得到的答覆是:「不能提取,除非離開上海、再買套房、退休或者身故。上面在制定政策,需要等待政策出爐。」這樣的答案,我相信他們從2010年或更早已經向無數我這樣的人答覆過。問題是我需要的不是口頭上的理解,我需要問題得到解決。問題不是他們的問題,問題是他們所說的「上面」的問題,問題是政策的問題。

所以我很想問問他們口中的,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上面」:

1)公積金一半來自我的收入,一半來自我公司的福利補貼。我理解這應當用於個人購房相關開支。那麼現在我有產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一系列文件能夠證明我將用該錢來支付我的個人房貸,請問「上面」為什麼不允許我使用?

2)為什麼公積金管理中心只與這18家銀行合作,剩下的銀行不僅不能沖還貸,連提取都不可以。這就極大程度上剝奪了剩下所有銀行爭取優質房貸客戶資源的可能。那麼請問,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何這麼做?

3)2010年或更早前就有這樣的問題,並且數量不少,這麼不合理的制度,那麼多人面臨的不合理困境,為什麼數年不能解決,政策數年難產?問題和困難在哪裡?有沒有制定政策的時間表?能不能給一個解決問題的期限可不可以不是一萬年?

4)在等待政策出台的同時,有沒有暫時解決問題的權宜之計?幫助我們這些一邊還房貸一邊交公積金的受薪階級解決實際的問題?我覺得最起碼,不能讓公積金反而變成購房的負擔是不是?

柴靜說:權利不用來爭取,權利就是一張紙。但是這一年多的經歷告訴我,作為渺小的個體,真正和龐大的機構去爭取的時候,是多麼的艱難。

我查找過公積金制度的起源,找到這樣一段話「1991年5月創始於上海倒逼下的舉措,試圖通過「國家支持一部分、單位補貼一部分、個人合理負擔一部分的房貸分配和住房籌資新機制」,打破長期以來住房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格局,為城市住房建設開闢穩定的資金來源」。如今我的公積金帳戶中,國家的看不見,單位補貼和個人負擔的也使用不了。使得這個初衷對於我而言,就像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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