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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魯雪夫為什麼能將貝利亞現場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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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7月的蘇聯《真理報》上突然宣布說,6月25日至6月26日召開的蘇共中央全會決定:把貝利亞開除出中央委員會和政治局。罪名是他進行反對黨和國家的罪惡活動。此後蘇聯報紙上再沒有出現貝利亞的消息,一直到12月7日,《真理報》報導說,貝利亞及其六名助手經過審訊,犯罪屬實並判處死刑,均已執行。

民間很快傳言,所謂審判其實是對死人的審判,因為可以提交法庭審判的貝利亞早就不存在了。1956年5月,赫魯雪夫在接見法國議員時,承認了這個傳聞。赫魯雪夫說:我們安排了一次主席團的特別會議,貝利亞自然是要參加的。他來了,顯然沒有懷疑我們知道什麼東西。我們在會上開始審問他,擺出事實和材料,向他提問題。換句話說,我們對他進行幾個小時的審問。……我們到另一個房間討論怎麼處理他。……我們作出一致的決定:為了保衛革命,唯一正確的措施是立即槍斃他。他們作了這個決定並且當場執行。

對這個事總覺得有點不合情理。中國的「四人幫」雖然也是突擊抓捕,但是經過了公審;文革期間很多老領導,一夜之間被抓,有的也死得很慘,但都經過了一個關押期。像貝利亞這樣的政治局常委級別的高官,為什麼說槍斃就能槍斃?

後來偶然才知道,原來在史達林執政時,蘇共中央政治局曾集體作出一個決定:凡是涉及國家安全及恐怖活動的人,不允許對法庭的判決作任何上訴,不允許申請任何免刑,凡是判處死刑必須立即執行。雖然赫魯雪夫等新的蘇共領導人對這個決定深惡痛絕,也深知它對蘇聯社會造成的深重災難,但在研究如何處置對付貝利亞時大家不約而同地想到了這個「惡法」,於是最後一次援引了它。

惡法必除,就是這個道理:只要它存在著,哪怕千夫所指,你也無需擔憂它沒有自己的生存空間。至於受害者是貝利亞還是什麼人都在其次。當前中國社會中,最需要取締的這樣一個惡法叫勞動教養:它不經審判即可將人實施長達三年時間的關押。聯合國預防和控制犯罪委員會也一直將這類「不經審判,即予關押」列為「受國際關注的主要罪行」之一。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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