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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遊客挾帶巨額現金闖海關 17萬被扣

農曆新年將至,不少華人從母國返美除了帶回家鄉土產,身上還會多帶點現金。近日僑界頻傳,華人旅客多帶現金進美國海關,因沒有按規定申報而現金遭海關扣留的案件增加。

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官員透露,近日有位來自中國的華人男子,在洛杉磯國際機場(LAX)入關時,被官員查出錢包、口袋、行李箱夾層等多處夾帶現金,共超過17萬美元,都是百元大鈔。

由於該男子沒有按規定申報所帶現金,且分藏多處,引起官員懷疑動機,經詢問,該男子表示,帶這筆錢主要是想買房子,並出示證明表示,這筆錢確屬他本人所有,最後官員允許他繳交超額現金未報罰款後,帶著這17萬元離開。

另一位中國旅客張先生,日前帶3萬美元在LAX入關,也因沒有按規定在海關申報單上註明隨身攜帶現金金額,被CBP官員當場扣留3萬美元。

張先生在美期間,因行程緊湊,沒時間處理索回被扣款,回中國後,因已拖太久,只好委託律師處理。幸好張先生有證據證明這筆錢來源合法,也能合理解釋這筆錢的用途,最後圓滿解決,CBP在律師交涉下,同意把錢還給張先生。

張先生委任律師梁勇,有多次為客人向CBP索回被扣現金的經驗。他指出,美國政府對持現金進出美國有嚴格明確規定,逾1萬元一定要申報,但華人因對相關規定缺乏認知,經常在美國海關入境時未依法申報,導致所攜帶的現金被扣留。

據CBP統計,外籍人士中,中國公民是攜帶現金未申報被扣最多者。CBP官員並指出,美國公民中攜帶現金未報而被扣者也以華裔最多。

美國法律規定,旅客攜帶現金進出美國沒有限制,但如超過1萬元現金,包括旅行支票,須在入關時以FinCEN105表格向美國海關申報,否則會面臨輕則罰款、重則現金被沒收。

律師周正烜也代客戶處理過向海關索回被扣現金的案件,他指出,很多華人誤以為帶支票、匯票這些「有記錄」的貨幣才申報,帶現金就可不報;或以為申報就會被扣稅,所以故意不報,這些觀念都不對。

他表示,「帶現金入關,誠實申報是上策,隱瞞只會得不償失。」

CBP官員透露,據聞有中國新富急於將資產轉出中國,且把錢藏在行李裡帶出中國這種古老簡單方法來逃避中國的外匯管制;上述情形去年經華爾街日報、彭博社等媒體披露,引起CBP上級單位國內安全部(DHS)關切,現在CBP官員在海關也特別關注帶著大筆現金的華人。

梁勇表示,中國現在民生富裕,很多旅客來美想多買點名牌、奢侈品回國,加上中國人的文化是喜歡用現金,如果是為了買名牌,身上帶超過1萬美元其實也沒什麼,但美國政府對跨國洗錢非常敏感,旅客還是應多了解現金報關規定。

如果不幸現金被扣留,CBP會簽發扣留收據給當事人,梁勇說,如果是外籍人士,有權利在出境時憑收據索回;如果是本國人士,可按行政程序向CBP辦公室交涉。但切記不要拖太久,否則程序會變得很複雜。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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