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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司法已死 一位畢業三年新法官的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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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法院不能獨立,它是政治權力的工具;中國的法官不能獨立裁斷,他是法院行政官員的下屬,他不是獨立的裁判者。一個以不獨立的法院、不獨立的法官為「主人」的司法,還能活麼?早已死去。

救救中國的司法——一位新法官的來信

[按我在去年的《南方都市報》組織的演講中就說,中國的司法已死。昨接一位三年前畢業的學生來信,再次證實了我的判斷。我說中國的司法已死,不是說中國所有的法院都不斷案,也不是說所有的法官都作枉法裁斷。而是說,中國的法院不能獨立,它是政治權力的工具;中國的法官不能獨立裁斷,他是法院行政官員的下屬,他不是獨立的裁判者。一個以不獨立的法院、不獨立的法官為「主人」的司法,還能活麼?早已死去。看看這位新法官的來信,中國的司法不脫胎換骨,行嗎!習近平總書記說要實施憲法,靠一個死的司法來實施憲法顯然不行,因此,實施憲法首先得救活司法,救救司法!救司法就是救中國!]

周老師:您好!

畢業已有三年,期間少有聯繫,望恩師見諒。說來原因:一是怕打擾恩師;二是怕說來所謂「趣聞」令人傷心;三是怕三年來之變化得恩師責備。發此信件,一祝恩師工作順利,二來說些親身經歷的不可思議但現在被看成極為正常、恐將來還將繼續的「趣聞」。

1、記得恩師寫過一本書中說到,某省某些法院在訴訟費之外額外收取費用的驚人之舉,令人寒心。但在我就職的法院,不額外收取費用才是不正常的。一般離婚案件額外收取三百,涉財產糾紛的酌情收取,其他的案子一般也要收個五百、六百的,多的達幾千。雖三令五申不准收取,但無效果,「上面」也只好睜隻眼,閉隻眼。說來此等事情,只責備法官的不廉潔,也為不當。整個人財物控制在政府手裡,沒錢又要維持正常的運轉,既想立牌坊,又不給立牌坊的資源,能怎麼辦?這種怪狀在某省不敢說是百分之百,也八九不離十。

2、案件行政審批化。一個案子從開庭到判決書製作,滲透了官僚行政化的管理體制。判決書要經過三級審批,承辦人寫完了要庭長審批,庭長審批完了,指導庭審判,指導庭審批完了分管院長審批。一個案子一個多月審判完了,判決書要等一個月才能審批出來。當事人等不及了來詢問,只能說正在審批呢,怪狀法院。更讓人寒心的是,分管院長開會時說,中國沒有「法官獨立辦案」的說法,只有「法院獨立辦案」,以後還要加大審批力度。

3、上訪、維穩大於法律。就在今天早上,中院裡打來電話,說我承辦的一個案子,要被改判,原因不是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錯誤,而是當事人上訪,兩會期間有政治任務,為了息事寧人,要改判。怪狀法院、怪狀司法。

4、內部文件不能引,每隔幾年最高院、省高院都會發些會議紀要之類的內部文件,有名不識時務的法官在「本院認為」里引述省高院的會議紀要文件,並表明了引文出處,結果在中院舉辦的民商事會議中,當作典型「學習」。

其餘怪談,以為不足道。身處這樣的環境中,身心具受煎熬,想脫身離開,然路途茫茫,不知去往何處。略述瑣事,以為安慰。

祝吾師身體健康!

2013年1月23日

DT

責任編輯: 鄭浩中  來源:作者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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