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名女子半夜遭丈夫家暴,開車逃走時撞死丈夫。中共法院堅持判決「故意殺人」,引發網民怒火。
6月28日,備受關注的「河北女子遭家暴駕車逃跑致丈夫身亡案」二審宣判。法院裁定「維持原判」——即依「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曹女士有期徒刑11年。
曹女士的父親對媒體控訴:「我女兒明明是在逃命,咋成了殺人犯?我們會繼續申訴,一直打到底。」
據陸媒報導,此案起因是一起家庭極端暴力事件。2024年5月21日凌晨,26歲的曹女士遭丈夫劉某某猜忌。劉某某隨後持刀對其進行家暴,並開車載她去找她的閨蜜對質。期間,劉某某酒駕開車一路闖紅燈,邊開車邊毆打。途中,曹女士伺機將刀扔出車外,但劉某某又下車撿回,繼續用刀抵住她的脖子威脅:「今天要是找不到你閨蜜,就把你殺掉。」
凌晨2時47分,車輛停在女伴王某家附近。小區監控顯示:劉某某將曹女士拖拽至車尾毆打,更瘋狂撕扯她的衣物。
曹父說:「女兒被打到奄奄一息,衣服、下身都扒光了,內褲也沒了。男方家的小姨夫婦就在現場看著,竟然不阻攔。」
凌晨3時09分,精神崩潰、幾近赤裸的曹女士伺機鑽進駕駛室,啟動車輛試圖逃離。劉某某隨後爬上車頭機蓋試圖阻攔。曹女士因恐懼加速並甩動車輛,試圖擺脫劉某某。一分鐘後,車子高速撞上路口花池。劉某某送醫後因肝腎多發破裂傷重不治。曹女士也身受重傷,腹腔積血、肋骨及骶骨骨折、鼓膜穿孔。
中共地方法院一審認為,曹女士明知劉某某趴在車頭,仍持續加速甩動車輛,意圖將其甩下,最終引發重大車禍,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責。判決書雖然承認劉某某持刀威脅、具有明顯過錯,但仍判處曹女士有期徒刑11年。
曹女士及家屬不服並提出上訴。上訴狀指出,一審法院片面認定阻止逃離的過程,忽視了劉某某趴車是「暴力行為的延續」。在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極端情況下,曹女士的逃跑行為絕非刑事犯罪,完全屬於「正當防衛」。
二審維持原判的消息一出,再次在網絡上引爆輿論。大陸網民幾乎一面倒地支持女方立場,對法院判決表達強烈的不滿與憤怒。
網民紛紛留言:「刀都架脖子了還不跑?到底是命重要,還是法律條文重要?」「換作是任何人,在那個當下唯一的本能就是踩油門逃命,這妥妥的就是正當防衛,應該無罪開釋!」「這判決簡直是在告訴施暴者:只要你爬上車頭,受害者就只能等死,否則反抗就是11年起步。」

左圖:涉事河北女子曹女士的生活照片。右圖:醫院中的曹女士。(網絡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