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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貪機構三分之一檔案被銷毀

香港廉政公署外觀。圖片攝於2012年3月30日

香港廉政公署外觀。圖片攝於2012年3月30日

(圖片來源:路透社/Tyrone Siu)

香港反貪機構廉政公署見證香港由貪污橫行轉為清廉見稱,但其檔案管理因缺乏法律規管而受到質疑,港府公布數據顯示,廉署在2011年底前,銷毀近八萬份檔案,占總數約三分之一,但在實施檔案管理強制性規定後的一年內,只銷毀52個檔案。立法會議員質疑是缺乏法例監管和港府坐視不理的後果,促請政府訂定檔案法。

政務司長李鄭月娥27日在立法會響應何秀蘭議員質詢時透露,廉署按其運作需要、保密及歷史價值等因素,自行制訂檔案管理政策,由1974年成立至今,建立24萬個檔案,已銷毀7.8萬個,當中有52個檔案是去年送往檔案處鑑定後銷毀的,目前廉署仍持有16.2萬個檔案。

何秀蘭指出,廉署在實施檔案管理強制性規定前,每年平均銷毀1942個檔案,但實施規定後的一年內,只銷毀52個檔案,貿疑差距巨大與沒有檔案法規定有關。

林鄭月娥解釋,差距可能反映廉署未有足夠人手處理檔案存廢事宜,未必反映廉署刻意拖延。不過,政府未有交代,廉署有否按指標完成檔案存廢表。

何其後向本台指出,廉署過去一年送往鑑定可否銷毀的檔案大幅減少,可能是因為廉署不想公開秘密檔案有關,例如若以三十年解密為標準,上世紀七十年代成立廉署的風暴和「反貪污、捉葛柏」的警廉角力和政府構想便可公諸於世,可惜現時仍須倚靠英國政府解密得知,但是否齊全,仍屬未知之數。

香港成立廉署前,貪污風行,以警隊尤甚,當政府成立廉署時,警隊中人大感不安,並衝擊廉署,產生廉政風暴。而葛柏則是當年的總警司,在調查其貪污期間,聞風先遁,激起民憤,政府最後將他從英國解返香港受審判刑。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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