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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交警拔槍疏導交通引發警權爭議

北京學者陳永苗:陸豐交警拔槍治理塞車和深圳派出所出台文件獎勵開槍這兩件事均說明了維穩到了極限。「從這兩個事件以及其他的類似的事件例如說現在地方可以指揮武警了,以前是直接歸中央軍委的,但現在地方有處置權了。中央不斷地通過各種的辦法去鼓勵或授權警察持槍、自由裁量使用械具權不斷的擴大,警察權不斷地放大,是基於一個維穩的目的。這是警察本身的潛規則和上面放權的結果。總體的傾向會濫用警察權、持槍權。不會考慮警察和民眾矛盾激化的後果,是飲鴆止渴,為了解決維穩問題會不惜一切代價的。」

圖片:廣東陸豐一交警因堵車拔槍逼退路人。(微博)

廣東陸豐市於清明節當天發生大塞車,有交通警察在鬧市拔槍恐嚇民眾後退,引起熱議。而此前深圳市寶安松崗派出所出台文件,其中「擊斃犯罪分子最高獎勵十萬元」的內容遭到民間質疑和抨擊。有學者擔憂放寬警察的槍械使用權會導致濫用槍枝,而一味追求維穩的思想將會激化警民矛盾。

事件首先由網上傳出,有網民在微博曝光廣東汕尾鬧市清明節遇大塞車,有交通警察拔槍恐嚇周邊人後退,稱不退就開槍。

該微博還附上「交警拔槍」現場圖。從圖片中看到,一交警裝束的警察右手舉著手槍,槍口朝下指著地面,周邊有摩托車和行人,現場交通顯得擁堵混亂。該微博被瘋轉並引發熱議。

網友「聚焦佰態」發微博稱:在中國槍枝是用在抵制暴徒,保護人民財產的。而在廣東汕尾交警疑因堵車鬧市拔槍恐嚇群眾。試問:你有什麼權利拿槍對準手無寸鐵的百姓!誰賦予你的權利!但也有網友認為交警強硬對待違規司機有助於疏導交通。

陸豐警方周日回應稱,此事為兩摩托車發生摩擦引起糾紛,雙方手持掃墓使用的鋤頭準備械鬥,執勤警察拔槍是為制止械鬥。

但《環球時報》新浪微博周一晚表示,現場居民稱未見械鬥發生。

北京律師李偉民周一對記者說:「哪怕是罪犯,罪犯也享有人權,哪怕是殺人犯也要接受司法的正常審判,只有嚴重危害社會多數人公共安全或抗拒抓捕的時候,這種緊急情況下才能開槍。危害到社會公共安全,這個安全我認為是危及到不特定人的生命和巨大的財產安全才能算,一般的交通擁堵當然是不可以的。」

此外,深圳松崗街道辦近日設立治安打擊防範獎勵辦法,對轄區派出所的各項具體打擊犯罪工作列出詳細獎勵標準。其中「依法擊斃犯罪分子獎開槍警察5萬,獎派出所10萬」的內容引發質疑。

李偉民認為,對警察的認可以貨幣的形式表達,就不免讓認可失去了本來的目的和作用。用金錢進行激勵,恐將讓當地警員失去履職的天性,把責任轉化為一切向錢看。

「從深圳這一街道辦的規定來看有鼓勵開槍的嫌疑。公安碰到應該開槍擊斃的罪犯,開槍是公安的正常職責,如果他不開槍擊斃的話反而是公安的失職,以政策來鼓勵開槍是和法律相違背的。一旦獎勵的話馬上性質就變了,就像醫生救死扶傷是他的天職,不能說醫生救了人獎勵他多少錢,其實不是這樣的,救了是責任,不救要處罰的。」

網友「老那麼漢」發文稱:「聽說過獎勵救人的,沒聽說過獎勵『殺人』的,太『特色』了!」

北京學者陳永苗周一對本台記者表示,陸豐交警拔槍治理塞車和深圳派出所出台文件獎勵開槍這兩件事均說明了維穩到了極限。

「從這兩個事件以及其他的類似的事件例如說現在地方可以指揮武警了,以前是直接歸中央軍委的,但現在地方有處置權了。中央不斷地通過各種的辦法去鼓勵或授權警察持槍、自由裁量使用械具權不斷的擴大,警察權不斷地放大,是基於一個維穩的目的。這是警察本身的潛規則和上面放權的結果。總體的傾向會濫用警察權、持槍權。不會考慮警察和民眾矛盾激化的後果,是飲鴆止渴,為了解決維穩問題會不惜一切代價的。國外的警察如果是開槍殺死罪犯的話,要報告還要接受質詢,例如在香港,警察開槍要接受質詢和新聞的監督,傾向於嚴格限制而不是鼓勵。」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忻霖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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