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恐怖!一個瘸腿前礦工的「殺豬」生意

—團伙殺死礦工偽裝成礦難 扮演死者親屬索賠


謀人性命偽造成事故,並以死難者家屬的身份向礦上訛詐賠償,這是電影《盲井》的橋段。卻亦是國內近年來屢屢上演的殘忍一幕。(馮飛/製圖)

  謀人性命偽造成事故,並以死難者家屬的身份向礦上訛詐賠償,這是電影《盲井》的橋段。卻亦是國內近年來屢屢上演的殘忍一幕。(馮飛/製圖)

一個瘸腿前礦工的「殺豬」生意

作者:南方周末記者柴會群實習生劉寬梅蘭

殺人。偽造安全事故。以親屬身份詐取撫恤金。一群曾在礦井裡遭受不公的人,進而在礦井裡製造了巨大的罪惡——「殺豬」。

一系列特大「殺豬」案主犯皆來自於陝南一個偏僻閉塞的大山深處。當地「殺豬」團伙為何前仆後繼,層出不窮?一群普通的農民何以能經營此種匪夷所思的謀財「營生」?南方周末記者赴山西太原、晉中、陝西安康等多地,對此進行了調查。

在地處陝南山區的漢陰縣漢陽鎮,「殺豬仔」的生意,已經有二十多年歷史了。

2011年7月,山西省晉中市的五名警察再次到漢陽鎮古老的街道,尋找已經潛逃多時的趙良銀的下落。

半年前,趙良銀的兄弟趙良峰、趙良貴二審判處死刑,但作為主犯之一的趙良銀仍然在逃。

警方擔心,漏網的趙良銀會像以前一樣,把「殺豬仔」的模式不斷複製。

「殺豬仔」,又名「湊班」、「打點子」,是趙氏兄弟為他們的特殊職業所取的一個代號。「豬仔」指的是那些被拐騙來的礦工。「殺豬仔」指的是將「豬仔」在礦上打死,偽裝成礦難,然後扮成親屬向礦主索賠。

伴隨著礦難賠償興起的「殺豬仔」現象,在中國已有二十年以上的歷史,它隨著礦難賠償標準的提高而壯大,已近乎形成一個產業。趙氏三兄弟正是十年前另一起「殺豬」大案的漏網者。

1998年,江蘇省徐州市警方破獲了一起震驚全國的殺人大案。一個由陝西安康籍農民鄭吉寬、胡昌元等數十人組成的犯罪團伙,在1997年至1998年7月間,先後殺死29人,重傷一人,輕傷一人。共騙取賠償金57萬餘元。

該案被抓獲的25人中,有20人來自陝西漢陰縣。另有二十餘人被通緝,其中包括後來落網的趙家老二趙良貴。種種跡象表明,趙良峰和趙良銀二人也參與其中,但當年辦案時未被涉及。另外,該案當年被判死刑的20人當中,就有趙氏兄弟的遠房堂兄趙良階。

10年後,趙氏團伙的「殺豬仔」案案發。在該案受審的16人里,多數仍來自陝西安康南部山區。其中漢陰籍6人。由趙氏兄弟領銜的新的「殺豬」團伙,在2006年12月到2007年11月間,先後至少殺死6人,騙取上百萬元。

陝西安康地區旋即成為一個引人矚目的地方。當地「殺豬仔」團伙為何前仆後繼,層出不窮。南方周末記者赴山西太原、晉中、陝西安康等多地,對此進行了調查。

「殺豬仔」的家鄉

礦難和失蹤是這個山村揮之不去的噩夢。

和陝南大部分地區一樣,漢陽交通極為不便。從鎮上到縣城需繞行一個半小時的山路。多數農戶散住在大山深處。

交通不便帶來的是信息閉塞,南方周末記者在此處採訪時發現,當地許多人都對趙良貴、趙良銀「殺豬仔」一無所知。

漢陽鎮風光秀美,卻並不富足,年輕人多到外地謀生。以健康村為例,1700餘人中,在外打工者有500餘人。由於沒有文化,多靠出賣體力,其中相當一部分在山西、河北等地挖煤。

於是,礦難和失蹤就成為近年來這個山村揮之不去的噩夢。礦難是經常發生,就在不久之前,村裡的胡姓支書還外出處理了一起本村村民的死亡工傷事故。而失蹤者雖然不是很多,卻因為騙取同鄉「殺豬仔」而在村民中震動更大。

村民萬德明偏偏兩件事都撞上了。四五年前,大兒子萬盛材與小兒子萬盛能到山西挖煤。然而,沒過多久便雙雙出事。

先是萬盛能死於事故,由於家裡沒人,僅獲得礦方十萬左右的賠償。而大兒子萬盛材料理了弟弟的後事,再度離家之後便杳無音訊。

年過七十、智力殘疾的萬德明至今仍不知道,大兒子萬盛材已成為趙氏兄弟手中的「豬仔」,早在四年前就被「整死」了。

根據趙良峰妻子的供述,2007年農曆五月,「趙老大(指趙良峰)將一個叫萬盛材的人領到我家住了七八天,後來趙老四領著萬盛材到河北的煤礦上班,上班後不到一個月,趙老四他們一伙人就將萬盛材給弄死了。」

萬盛材成了一個徹底被「蒸發」的人。2010年,聽說趙良峰被抓後,萬德明曾到鎮派出所去打聽,但最終沒有結果。

「二三十?不止!」談及歷年來死於當地的「殺豬」犯罪的人數時,漢陰縣平梁鎮的李繼民(化名)脫口而出。李繼民曾經多年在外地包礦,對這種現象早有耳聞。據他介紹,漢陰縣做這種事的以南部山區的漩窩、漢陽等幾鎮為主,一度形成風氣。近年來,因煤礦管理規範,已有所好轉。除了在漢陰,相鄰的紫陽縣亦有此類事情。

漢陰縣平梁鎮年過七旬的前鄉司法員陶孟毅記得,二十多年以前,平梁鎮沐浴村一個姓曹的村民,向他反映一起殺人案。

當時,曹某到河南安陽一家鐵礦打工,眼見同村的廖氏兄弟利用放炮的機會炸死了一個四川人,然後冒充家屬向礦主領走了兩萬元撫恤金,之後便離開安陽。

南方周末記者日前找到曹某,他證實確有此事。當時有一名礦工曾親眼目睹。

如果此事屬實,那或許是能查到的中國最早的「殺豬仔」騙賠案。

對於「殺豬仔」現象,曹某頗為糾結。他承認,那些被無辜殺害的礦工可憐,但想到可以讓那些貪婪的煤老闆吃點教訓,他又不免幸災樂禍。

曹的經歷或許表明,除了受利益驅動,「殺豬仔」犯罪背後還隱藏著一股「階級仇恨」。

1984年,陶孟毅曾在山西從事勞動仲裁工作,業餘曾幫助家鄉人處理過與礦方的煤礦工傷事故。他用一個字形容這類事:黑。

陶說,本世紀初,漢陰縣一村民在河北的鐵礦打工時死亡。陶作為家鄉人代理參與處理。他當時發現屍體發紫,似是被毆打痕跡,遂起疑報警。然而,法醫鑑定後卻認為,屬酒醉死亡,與礦上無關。

之後,煤礦僅賠償1.7萬元,扣除了伙食費、喪葬費後,僅剩7千元。在處理此事故期間,陶孟毅還曾受到一個漢陰老鄉的威脅,稱如不趕緊走命也保不住。這老鄉一直幫礦上做事,自然站在礦主一邊。陶於是感嘆「漢陰人整漢陰人」。

死亡流程

將親人當豬仔殺死,既安全又高效,殺人者可以堂而皇之地以親屬身份向礦方索賠。

跟當年的徐州案類似,趙氏兄弟所做的「殺豬仔」案有著基本相同的流程:找豬、養豬、選礦、下井、殺豬、要錢、分錢。

「豬仔」通常是一些孤身在外的打工者,人要老實,最好是有力氣沒腦子,這樣的人礦上也喜歡。找到「豬仔」需先放在主人家養上一陣。選礦的標準是看管理是否鬆散,是否容易發生安全事故。要錢時通常要經過艱苦的談判,雙方討價還價,最後敲定賠償。

各參與者按重要性和風險大小獲取報酬。通常,獲利最多者是找「豬仔」的人,通常在五萬元以上。「豬仔」如果找不到,也有從他人手中購買的。近年來,此類案件層出不窮,「豬仔」顯得越發稀缺,價格也越來越高。趙良峰向警方供述,該團伙的另一成員劉明海曾打算以12萬價格從別人手中買下一頭「豬仔」,但對方卻要價15萬,最終未能成交。

找「豬仔」通常由成員中腦筋靈活、能說會道者擔任。通常有兩種辦法,一是介紹工作,一是介紹對象。

吳子高老家在漢陽鎮街頭,與趙良峰是中學同學,他曾是漢陽派出所的一名合同制警察,後來因為賭博被開除。2005年,因為「懂法律」,吳子高獲邀加入趙氏兄弟的「殺豬」團伙,主要負責找豬仔,並與礦方談判。

2005年,吳子高因為差點將自己的親哥哥吳子章當豬仔殺掉而令團伙成員刮目相看。他當時通過使「美人計」,將單身的吳子章騙到河北,並提前將吳子章的戶口本和身份證拿到手中。然而,吳子章最終發現破綻,遂打電話求救,被警察救出。

殺手是整個流程的關鍵一環。其報酬也相對較高,一般每人在兩萬元左右,為了保證萬無一失,殺手通常分為主、副手,主手所獲報酬通常比副手高出五千元左右,以鼓勵先動手者。此一制度有利有弊,好處是不會再有徐州大案中「殺人未遂」的可能;而壞處是,主、副手往往會因分贓不均而另起紛爭。

接下來,是扮演家屬要錢的人,一般只有一萬。比如趙氏兄弟殺豬團伙中的吳子高,在一起案件中,就曾利用與礦方談判的機會,得了一萬元的回扣。另外一次,冒充家屬的吳子高因為「哭得要死」,礦方深為感動,在既定價格上又多給了他2000元。

再後是放風者,是最少的獲利者,通常只能拿到數千元。

相比十年前,每個崗位的價格大約都有數倍的增長,這與礦難賠償標準的提高基本同步。

殺人手段依舊殘忍。其中不外如下幾種:用錘、鎬等將被害人打暈或打死後,要麼在其身上放炸藥引爆,偽裝成爆炸事故,要麼就要將其放在罐車軌道上,讓罐車輾壓,偽裝成罐車失控事故;或者將其放在煤礦坍塌處,偽裝成冒頂事故。

與以前一樣,每名死者也都會被安上一個假名。不過,以前的假名多為編造,現在因為擔心被查,所起的假名往往真有其人,而且多半是團伙中某個成員的親屬,以便於索賠時驗證身份。戶口本是最常用的身份證明,由於上面沒有照片,因此也不會被礦方識破。

另外,為保證安全,趙氏兄弟團伙在「殺豬」環節有若干規矩。比如,必須湊足一個班後才執行殺人,通常至少有四人,兩人負責殺人,兩人負責望風;一個礦上只能死一個人。有一次因同一礦進了兩個豬仔,趙良峰立即叫停,並開會要求調走一個。

所有環節當中,找「豬仔」最為重要。在趙氏團伙所犯下命案中,「豬仔」既可以是老鄉、工友,也可以是叔侄、兄弟。這也是該類犯罪近年來呈現出來的新特點。合理的解釋是,將親人當豬仔殺死,即安全又高效,殺人者可以堂而皇之地以親屬身份向礦方索賠。

在趙氏兄弟所作的六起案件中,最能體現找「豬仔」價值的是何忠福案。何忠福是被他親侄子何成兵帶出來的,在叔叔被殺之後,何成兵分得十萬元。在何拿了錢回到老家後,團伙中另一成員,何成兵的舅舅劉永貴頗不平衡,以「知道情況」為由又詐去了6000元。

山西當地一位媒體人士認為,對於礦主來說,如果礦上死人,相比起報案,用錢擺平顯然更為划算。因為一旦報案,意味著除了罰款之外,還面臨煤礦關停的巨大損失。因此,礦上死人,能用錢「私了」,對很多礦主而言是求之不得的。

瘸腿組織者

從受害者到施害者。一提起煤礦老闆,就恨得要命。

趙氏兄弟的老家是漢陽鎮泗發村,該村位於健康村與漢陽鎮之間。近十年來,除老三趙中升在鎮上當獸醫,趙家兄弟四人先後都在河北武安姬莊煤礦一帶謀生,其中除了老五趙良軍,其他三人均涉足「殺豬」業,並成為團伙中的核心。

南方周末調查了解到,該團伙的核心成員趙良銀本人,實際上本是一次煤礦事故的受害者。

上世紀90年代中期,趙良銀與堂兄趙良存一起到山西臨汾的煤礦挖煤,結果遭遇了煤礦冒頂事故,趙良存身亡,趙良銀落下了終身殘疾。

據當時參與善後的趙中升回憶,事故後,礦方將重傷的趙良銀送到當地一家沒有醫治條件的鄉鎮醫院,並拒絕支付醫藥費,最終使其落下殘疾。此外礦方還揚言,只賠一兩千塊錢,「要得再多,走不出山西」。

身為大哥的趙良峰深感不忿,決定將礦主告上法院,結果法院拒絕受理。趙良峰後來到臨汾市政府門口靜坐半個月,迫使法院立案。官司前後打了一年,最終調解結束,趙良銀獲賠了5萬元,其中包含3萬元的醫藥費。至於死去的堂兄趙良存,一條命只換來2萬元的賠償。

此事發生後,原本是家庭支柱的趙良銀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只能在礦上做點小生意,養活一家五口,生活從此一蹶不振。年輕氣盛的老四趙良貴當時也在山西,「經歷此事後,一提起煤礦老闆,就恨得要命」。

仇恨的種子自此種下,幾年後,趙良貴成為徐州「殺豬仔」案的成員之一。

曾在河北包礦的老五趙良軍一度是警方的懷疑對象,但無證據證實其與「殺豬」有關聯。趙良軍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雖然和三個哥哥都在河北,但五六年前,他與大哥因瑣事大吵一架,之後便無來往。在此之前,趙良峰在河北包礦,一人拿不下來,趙良軍曾湊過錢。但最後連本都虧了。

警方查實的趙氏兄弟所作的6起案件中,第一起發生在2006年12月。在趙良軍看來,缺錢可能是趙良峰「殺豬」的主要原因。「他身體差不能下苦力幹活,負擔又重,」趙良軍說,「便走了這條邪路。」

2009年1月6日至1月8日,趙良峰等16人以故意殺人案在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但實際上在法庭審判之前,幾個主要涉案者,都已經被他們的大部分親屬所遺棄。

吳子高的一審律師是由三姐吳茜所聘請。為給其請律師一事,家族成員間曾發生激烈爭論。在哥哥吳子章看來,吳子高的罪早已夠「吃槍子」。

事實上,早在試圖將哥哥吳子章當「豬仔」整死之前,吳子高還曾將自己的一個親外甥女和一個親侄女先後拐賣,其中侄女賣給一個白了頭髮的農民,外甥女則至今下落不明。

若干年前,吳子章曾將吳子高騙至漢江邊上,打算將其推入漢江「為民除害」,但因吳子高警覺而未實現。

即使是趙良銀妻兄孫才順(被判無期徒刑)的辯護人鄭景山,也認為,「這些人太壞、太殘忍。」

不過鄭景山承認,如果煤礦的管理能正規些,如果礦主的警惕性能強一點,如果身份證不亂辦,如果火葬場能真正落實相關法規,如果醫院按規定開具死亡證明。這些如果中只要一個成立,若干「殺豬」案或許就能避免。

近年全國「殺豬」事件一覽(部分)

1997年年底至1998年春節前後,陝西漢陰籍鄭九寬、陳興山等人從徐州火車站誘騙一批男青年至徐州北郊青山泉、利國等鎮,在當地的礦井內將其殺害,後偽造礦難現場,向礦主索取撫恤金。該團伙共作案3起,殺死5人,騙取人民幣15.3萬元。

2006年7月,重慶魚泉鄉農民王德君、王正元,將同村程某殺害於貴州一煤礦井下,後偽造礦難現場,騙得礦難賠償金20萬元。

2007年冬,四川雷波籍男子吉拿古哈夥同他人將一名男子殺害於河北武安市一家鐵礦里,後偽造礦難現場,假冒其親戚向礦方索賠11萬元。

2008年3月,河北蔚縣某煤礦,來自吉林省松原市農村的劉天江、劉天紅為騙取賠償,將工友塔長寶推下了數百米深的罐坑。塔長寶受重傷而未死,被礦上送往醫院救治,去陪床的劉天江兄弟把塔長寶活活捂死。

2009年7月,河北承德農民黃玉才、黃現忠等四人前後在房山製造三起「盲井」案件,騙取賠償。

2009年8月,四川雷波籍男子盧里合、龍俱才誘騙同鄉安里博到福建省永安市洪田鎮貴湖煤礦打工。後將其殺害,偽造成礦難,騙取礦主錢財。

2009年8月,山東蓬萊金礦一名智障人士被其兩位同鄉殺害,後兇手製造安全事故的假象,到礦上索取巨額賠償。

2009年9月,四川省雷波縣籍黑來黑石和盧古體等人,在雲南省耿馬縣華良礦業公司的井下,將一個騙來剛3天的工人砸死,製造礦難假象,騙取賠償。

2009年10月,四川雷波籍男子吉納古日夥同他人,在遼寧建平縣一家鐵礦礦井內將兩名渣工打死,偽造礦難現場騙取賠償。

2009年11月16日,四川打工者沙某和同夥經過預謀後,將工友小岩從北京地鐵十五號線08標段工地在建的綜合樓3樓推下,意圖將對方殺害以騙取工地的死亡賠償金。

2010年3月,湖北恩施利川一犯罪團伙誘騙他人到外地偏遠礦區打工,通過故意傷害製造「礦難」,而後冒充死傷者的親屬向礦主索賠。

2011年3月11號,由盧幾且等9名犯罪分子組成的犯罪團伙將用5200元買來的智障人士劉仕倫帶到江西東鄉縣的礦上打工,工作途中將其推下礦井並用石頭砸死,向老闆索要高額賠償費用。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南方周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3/0501/302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