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龍泉驛一條道路上,多輛汽車先後撞上60多歲的老人曾一(化名),前面的幾輛車逃逸了,最後一輛車車主沒有跑,還主動報了警。由於找不到前面的肇事
「司機臉色都嚇白了,下車後連說不是他撞死的。」2011年10月,成都市龍泉驛區柏合鎮村民林先生目睹了一起離奇的車禍。多輛車碾壓了同一位老人,而只有最後一位車主停下車報警。被碾壓老人膝下無兒無女,唯一的親人是年近90歲的父親。而後,老人親屬將這位車主告上了法庭。
近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從龍泉驛區法院獲悉,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法院認為,最後一輛車碾過老人時,老人還有生命體徵。
法院判決最後這輛車主彭某賠付死者家屬近40萬元,其中31萬元由保險公司承擔。在其他車輛逃逸被擋獲後,彭某享有追償權。
回放
老人橫穿馬路
多車碾壓逃逸
2011年10月10日晚上7點左右,住在成都市龍泉驛區柏合鎮敬老院的曾一,吃過晚飯後在福利院附近的龍華路散步。該路段是雙向8車道,道路中心由雙實線分隔,並沒有規劃斑馬線,老人在穿過馬路,在中心實線附近被一輛銀灰色微型貨車撞倒,該車在不遠處停了一會兒之後離開了。
這一幕正好被柏合鎮村民林先生看到,當時正在洗菜的他聽到有碰撞聲,而當他往事發現場看時,一位大爺已經倒在了路中央,微型貨車停了一會便開走了。「撞人了,趕快去救人。」林先生一邊喊妻子救人,一邊衝下樓去救大爺,下樓過程中聽到「嘭嘭」的撞擊聲。此時,二樓的住戶隱約看見一輛白色卡車和一輛紅色運渣車分別從老人身上碾過。
林先生衝到院子門口後,又找了一把遮陽傘,想衝上去用傘擋住老人。誰知,沒走幾步,他又看見一輛紅色QQ轎車從老人身上碾過,隨後,這輛紅色轎車似乎意識到撞到了什麼,便剎車了。
對話
車主驚慌失措
看見老人動過
從車上下來的彭某看清自己撞的是一個人後,驚慌失措連忙報警。「他臉色都嚇白了,連說不是他撞死的。」林先生回憶說。隨後,120救護車趕到,搶救後確定老人已經死亡。
據彭某說,事發當晚,他駕駛一輛號牌為川A21***的紅色QQ轎車,沿龍華路從龍泉方向往華陽方向行駛。車輛行駛到成環道柏合加油站路段時,他發現前方有障礙物,但踩剎車已經來不及了,車子撞上後碾過去才停下。
「發現撞著東西了,我趕緊下車,發現是一位老人,完全沒有想到路上躺著一位老人。」彭某說,「看見老人的腿動了一下,便立即報警了。」
經過警方鑑定,死者身上有被3輛車碾壓過的痕跡。
判決
QQ車碾壓致死
後車車主承擔賠償
2011年10月28日,曾一親屬與彭某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不對老人屍體進行解剖。同年10月30日,老人被火化,彭某對其進行了安葬並支付了相關的喪葬費。
對於碾人的說法,起初,彭某並不認同,他覺得自己車輛碾壓的不一定是傷者,有可能是死者。但是,法院發現在2012年開庭時,彭某曾當庭陳述,他碾過老人身體時,看到老人的腿動了一下。法院認為這是一個生命體徵的表現,綜合其他證據,認為彭某碾壓是造成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院認為,曾一的父親的損失共計39萬餘元,由彭某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內賠償11萬餘元後,餘額28萬餘元由彭某承擔80%即22.8萬餘元,這其中的20萬元由保險公司三者險限額內支付。龍泉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死者家屬31萬元,彭某賠償8000餘元。彭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庭審焦點
最後一次碾壓是否致老人死亡?
多車碾壓後,彭某碾壓的到底是屍體還是傷者?此前,彭某曾經一度否認「碾死老人」的說法。
而後法院根據目擊證人證言、車輛血跡檢驗報告等證據,確定至少有1輛車對老人進行了撞擊、碾壓,而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具有高度危險性,彭某車輛和逃逸車輛對老人的損害,都足以造成老人死亡。加之彭某此前陳述,看到老人「腿動了一下」,因此,法院認為這是一個生命體徵的表現,認為彭某碾壓是造成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律延伸
逃逸車主或擔刑責
QQ車主還可追償
該案的主審法官說,案件目擊證人證言、車輛血跡檢驗報告等證據來看,可以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在彭某之前至少有兩車對老人進行了撞擊、碾壓,在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而彭某在賠付了相關費用後,對逃逸車輛享有追償權,一旦逃逸車輛被擋獲,他將可以向法院起訴追償。(向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