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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法學博士撰文指中國存在「死刑雙軌制」

2010年八月二十七日日本政府首次向媒體展示死刑執行室希望以視覺推動國民重新審視死刑制度。

2010年八月二十七日日本政府首次向媒體展示死刑執行室希望以視覺推動國民重新審視死刑制度。

照片來源:路透社

前鐵道部長因劉志軍犯下嚴重違紀罪行,貪污6000多萬人民幣而被判死緩;湖南商人曾成傑因涉嫌非法集資上億元亦被判死刑,前者不但逃過一死,甚至可能在服刑期間獲准「保外就醫」,後者卻在家人毫不知情下遭到秘密處決。針對劉、曾二人截然不同的命運,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王進文日前在紐約時報中文網撰文指出,中國存在「死刑雙軌制」,並對這種現象略作分析。

文章指出,中國是世界少有、尚未廢除死刑的國家之一;更少有的是,中國執行死刑毫無章法,處死人數更被視為「國家機密」。據國際特赦組織調查,中國每年處決的死囚數以千計。

王文指出,但近年多有採用的「死刑緩刑兩年」、即「死緩」,便是一種「對死刑的變相否定」:在死刑緩刑期間,若罪犯表現良好,兩年後即減刑至終身監禁。廢除死刑的呼聲越來越響,2011年初,大陸修訂法例,13種詐騙罪不再可判死刑;立法與司法機關「普遍」認可,不涉及暴力的罪行不處以極刑。

在這樣的背景下,王進文指出,諸如劉志軍這般的大貪官被判死緩、民間商人曾成傑被處死這兩宗案件,都令民眾質疑當中是否有人干預司法。

作者分析指,與之前浙江民間女富商吳英案類似,曾成傑案也基本能勾勒出一幅大致的圖景:最初,追求GDP但缺錢的地方政府鼓勵民間融資,而民營企業最初也甘願與地方政府勾肩搭背,一起把「雪球」越滾越大。

根據2008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劉建鋒的長篇報導《湘西非法集資事件內幕大揭秘》,可以看出,曾成傑在很大程度上承擔了替罪羊的角色,而不少地方官員參與了集資,且大賺一把,並能在危機到來前金蟬脫殼,毫髮無損。但隨著當地經濟環境和政治環境發生變化,「雪球」滾不下去了,地方政府瞬間變臉,把最初默許的民間集資定性為「非法集資」,曾成傑成了「替罪羊」。

王的分析指,在曾成傑案件中,社會大眾要思考的除了法律和執法本身的問題,還有法律與權力、權力與商業之間的關係問題。很多現實的案例說明,中國目前的上述諸關係處於混亂之中,這些混亂關係最終傳導為司法的不公正。

文章最後指出,在法治國家,法律與法治的尊嚴不但在於立法的嚴謹與合理,也來自於執法的嚴格與有序,更來自於司法的嚴肅與公平。但在當下之中國,司法卻不嚴肅,更加不獨立,經常淪為權力的工具。這是很危險的,長此以往,權力會進一步侵蝕法律空間和商業空間,法治也會更加被污名化,而所謂「法治中國」也只會漸行漸遠。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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