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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乘「黑車」遭劫持 被姦殺陳屍荒野

去年11月,在嘉興海寧讀書的女大學生敏敏(化名)在乘坐三輪電瓶車時,被三輪車夫高某搶劫並姦殺。昨天,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兇手一審獲死刑。

[案情回放]

一束光引殺機,女大學生陳屍荒野

敏敏是江蘇人。2010年,她來到海寧市長安大學城某高校讀書。在學校,她一直是個品學兼優的學生,還拿過學校的獎學金。

2012年11月24日晚8點多,她叫了一輛載客三輪電瓶車從長安大學城出發去海寧高鐵站,準備乘坐9點多的高鐵列車前往杭州。然而誰也不會想到,這個21歲女孩的生命就此畫上了句號。

當時,敏敏背著一個包,在校門口揮了揮手,叫了一輛藍色的載客三輪電瓶車,雙方談好去海寧高鐵站的價格為13元,接著敏敏就上路了。然而,三輪電瓶車司機高某卻在此時動起了歪腦筋。

趁著夜色,加上女孩並不認識路,穿梭在鄉間小路上的高某偏離了路線,採用捆綁、持刀威脅等手段將敏敏帶到一處偏僻地段,劫取敏敏隨身攜帶的黑色拎包等物。其間,他又將敏敏推到在地,對其實施了強姦。

就在此時,不遠處一列動車迎面開來,一束光照在了高某的臉上。就因為這束光,讓高某頓時動了殺機。因為怕之後會被女孩認出,喪心病狂的高某居然將這個剛滿21周歲的女孩殘忍殺害。事後,高某在附近拾了一些雜草蓋在敏敏身上作掩護,隨後拿著搶來的102元若無其事回家了。

[法院宣判]

身負三宗重罪,兇手一審被判死刑

11月25日下午1點29分,海寧市警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在許村鎮許橋村紅衛組的一片亂墳地里發現一具女屍。接到報警後,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展開偵查,此案也得到了海寧市領導的高度重視,指示公安部門快速破案。嘉興市、海寧市兩級公安部門抽調精幹警力,在第一時間組成了許村「11·25」命案專案小組,接警後16小時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

30歲的高某是長安本地人,從小父母離異,他的過去可以說是劣跡斑斑,有過打架、鬥毆、盜竊的前科,還曾經被判過一年徒刑,為人兇殘。

11月26日上午,警方確定高某就在家中,但沒有貿然進去抓人,就是怕高某情急之下,會對家中身懷六甲的妻子不利。直到當天中午12點左右,其妻子從家中出來,警方才衝進去抓人,此時的高某還在家中睡覺。

對於自己犯下的罪行,高某供認不諱。

經審理,嘉興中院認為,被告人高某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雖然被告人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鑑於其犯罪手段殘忍,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又是累犯,故依法尚不足對其從輕處罰。因此依法判處高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00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

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被告人高某被判賠償被害人父母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合計716043.5元。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現代金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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