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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主任強姦19歲女大學生 辯稱對方用手盜取精液

今天上午,政法大學一家屬樓門口仍懸掛著北元律師所的招牌

張勇資料圖

名校博士畢業、有「全國百強律師」稱號的北京北元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勇,在律所辦公室內強姦了一名19歲的女當事人。被抓後,張勇一度稱自己屬於「犯罪中止」,而被害人之後用手「盜取」了他的精液。

日前,張勇被法院以強姦罪判刑4年。今天上午,記者到位於中國政法大學校園內的北元律所探訪,並就此事採訪了他的妻子和多名同事。

案情揭秘

律所主任辦公室內強姦女學生

女大學生湯然(化名)的男朋友被人打傷。這對情侶找到張勇,委託他代理民事賠償事宜。

為這事,湯然與張勇多次見面。湯然稱,2012年9月13日下午2點多,張勇讓她到律所談事。在張勇的辦公室,湯然臨走時,張勇抱了她一下。湯然認為,這個擁抱可能是「禮節性」的,因此沒太在意。

3個小時後,湯然又接到張勇電話,讓她到律師辦公室交2000元費用。

按照湯然的講述,她進門後,張勇把門關上了,然後就抱她,然後把她拉到沙發上強吻。

湯然稱自己當時一直喊叫反抗,但張勇關上窗戶、拉上窗簾,並把燈關上,捂著她的嘴威脅說:「別喊,諒你也不敢告我」。

湯然被嚇哭。張勇趁機強行脫下其衣服,將其強姦,其間還哄騙湯然稱只要發生關係就全力幫其打官司。

律師稱犯罪中止建議適用緩刑

離開律所後,湯然立即搭計程車趕往附近派出所報案,張勇被抓。

被抓後張勇稱,事發當天,他和湯然「同時張開雙臂抱在一起」,之後才有性行為。

法庭上,張勇又辯稱,他和對方擁抱、接吻對方沒有反抗,他覺得「有機會」,才有進一步的舉動。

後來對方稱如果被強姦就要告發,他就沒有繼續,因此屬於「犯罪中止」。

張勇稱,被害人這時用手盜取了他的精液。之後兩人談代理案件的事沒談好,被害人因此報案。

張勇辯護律師也認為,「二人身材、力量對比懸殊,張勇有能力繼續實施強姦而沒有繼續」,屬於「犯罪中止」。

該人同時稱,張勇長期從事法律工作,一貫表現良好,且家人需要其照顧,建議法庭適用緩刑。

法院稱辯解系臆斷不足採信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張勇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張勇在遇到被害人的強烈反抗犯罪不能成功的情況下,繼續猥褻被害人,發泄性慾,因此並非犯罪中止。

其辯稱被害人是盜取其精液、因談案件代理事宜不成而報案,將被害人描述成城府較深、報復心重的女子,而被害人作為涉世未深的在讀大學生,家境亦不貧寒,因此被告人系主觀臆斷,不足採信。

據此,法院對張勇判刑4年。

張勇其人「律師必須堅持正義,做人正派」

張勇現年47歲,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畢業,北京北元律師事務所的官方網站上至今還保存著張勇的自我介紹。

他自封「張大天師」,稱2009年開始研究「道」,「立志做中國政治家型律師」。

根據網頁中的介紹,張勇有17年的軍旅經歷,16年的律師經歷。他自詡是「神州行」,「除西藏沒有辦過案,足跡踏遍大江南北」。

公開資料顯示,張勇從2009年至2012年連續四年都被評為「全國百強律師」。

經過多方努力,記者找到了北元律所成立5周年時張勇的一份講話稿,其中內容頗有諷刺意味:「北元律師必須堅持正義,做人正派,明辨是非,維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張勇稱,北元律所建所時就在推行「正義文化」——「建所先建正氣,做事先做人」。

妻子說法「我們都覺得挺委屈的」

今天上午,記者撥打了張勇以前的手機號,一位女士接聽了電話。對方承認,自己是張勇的妻子馬女士,在北元律所做辦公室主任。

表明採訪意圖後,馬女士告訴記者,稱她和張勇的孩子才幾歲,張勇的事情已經對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不想再把傷疤揭開。

對於張勇的為人,馬女士用「兢兢業業」來形容。她說,張勇是著名的大律師,專業非常優秀,事發時可能喝了酒。

針對法院的判決,她說張勇是一直不服判決結果的,但對這個結果無可奈何,「我們都覺得挺委屈的」。

律所採訪法大校內開所教授是專職律師

記者從北京市司法局了解到,北京北元律師事務所成立於2005年5月,位於海淀區中國政法大學。

根據北元所官方網站介紹,中國政法大學的資深教授楊福盛是該所的專職律師。記者也從北京市司法局確認了這一點。

根據北元律所介紹,中國政法大學博士、著名刑事辯護律師許蘭亭及3名知名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都是該所的「特邀名譽法律顧問」。

上午記者聯繫許蘭亭,他稱自己知道張某犯罪的事,只是作為朋友、同行,不想再談及。同時,他否認了自己的「顧問」身份。

記者還聯繫了北元律所的另外近十位律師,但所有律師都不願提及此事,都稱自己「不清楚」。

律所還在營業但經常沒人

今天上午,記者到北元律所探訪。該所位於法大校園內的一棟紅色家屬樓里,樓門口依然掛著「北京市北元律師事務所」的牌子。

律所位於一層,但記者敲門,裡面無人應答。記者撥通北元律所電話。工作人員稱,律所一直在正常執業,但對張勇案拒絕回應。

北元律所的隔壁是致誠律師事務所。致誠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事發後,北元所依然在營業,不過經常沒人,找他們需要打門上寫著的電話。

據了解,由於歷史原因,法大校園內有多處房產不是法大產權。致誠律所的工作人員表示,該所和北元律所所在的這棟樓,是市文化局的家屬樓,「是業主把房子租給我們的,和政法大學沒關係」。之後,記者向中國政法大學詢問,也證實了這一點。

根據《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的,應當由司法機關吊銷律師執業證書;但其所在的律所不受執業上的影響。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中國新聞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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