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變態!微博驚現性侵男童群組 網民緊急報警

—網友發現微博圈交流「性侵小男孩經驗」後報案

昨天中午,北京網友「涓兒」在網上爆料,稱發現一個交流「性侵小男孩經驗」的微博圈子,其中包括至少9人,一人的ID地址位於北京市西城區。

其中,ID叫「身邊boy」的人發布了大量照片,不少微博文字內容十分露骨。

「涓兒」的爆料引起公眾憤怒。昨晚,《法制晚報》記者聯繫到「涓兒」,並作了全面採訪。

今天上午,「涓兒」已經分別撥打了北京和杭州兩地的110報警,希望警方能儘快介入此事。

事件曝光

微博圖文驚人讓人再無睡意

昨晚,「涓兒」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仍然無法平息情緒。她說,昨天凌晨3點,她無意間看到一條微博後,再無睡意。

微博主人叫「身邊boy」。「微博內容讓我大吃一驚。從頭到尾幾十條微博,每條里都有小男孩的照片,所附的文字讓人看不下去!」

為了保留證據,「涓兒」花了近兩個小時將「身邊boy」的大部分微博和評論截圖保存。昨天中午,她將截圖發布到網上,並號召網友人肉。「我們希望警方能夠儘快介入,各位家長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孩子。」她說。

昨晚9點半,記者發現了「涓兒」發布的微博,通過私信要到了她的聯繫方式,當即對她進行了採訪。

涉男童20人以上多為10歲

她將全部103張截圖交給記者,圖片中至少有20名男童。這些孩子大多在10歲左右,圖片中既有「身邊boy」和孩子們的合影,也有孩子到他家裡玩的情景。

截圖中,有大量「我真想吃了他」等挑逗性語言。

其中一張照片讓很多微博網友憤怒——一個小男孩趴在床邊表情痛苦,「身邊boy」以男孩的語氣發微博稱:「雖然不痛,但我還是哭了。」

記者採訪

發布者樣子斯文身高1米5

昨天晚上10點,記者嘗試登錄「身邊boy」的微博,發現他的微博已經註銷。

「涓兒」提供的微博截圖顯示,「身邊boy」自稱是四川人,現在杭州從事蘋果手機銷售工作。

原微博中有他所謂的自拍照。照片顯示,「身邊boy」是一名20多歲的男子,身材偏瘦,戴著一副眼鏡,樣子斯文。記者注意到,他稱自己身高只有1米5。

在「身邊boy」其他的微博中也不難看出,微博中的男孩大多生活在他的周圍。

涓兒:「他們是一個小圈子」

「他們是一個小圈子,是一個組織,太可怕了!」「涓兒」告訴記者。

記者也調查發現,在微博中,「身邊boy」還經常@一些有共同「愛好」的人,並留言相互炫耀。他們的微博中都有未成年男童的圖片,有些甚至是孩子的裸體照片。

他們還交流「勾搭」小男孩的經驗。「身邊boy」寫道:「他爸媽可以認識我,然後我可以隨時去他家給他講作業,帶他出去玩兒。給他爸媽一個放心就好。」

他還介紹了這樣的「經驗」:「我不敢給他太多,容易帶壞小孩兒,一次給他十塊,一般都是他要什麼我給他買什麼。」

相關連結

戀童癖是一種性心理障礙,屬於性變態,戀童癖行為也是一種性犯罪。一般來說戀童癖患者都是男性,女性患者很少。

戀童癖患者常以性發育未成熟的同性或異性兒童作為性行為的對象。

戀童癖者一般多在三十歲以上發病,他們對成年對象缺乏興趣,多數獨身。

9人經常在微博圈裡交流

記者發現,和「身邊boy」經常交流的微博ID號有9個,這些人分散在全國,包括廣州、天津、上海等地。

但記者發現,目前他們已經開始大規模地刪除微博和圖片,一個叫「騷年抓穩-叔要猛蹬了」的微博已經自行註銷。

記者注意到,名為「金牛小薯片」的ID,資料顯示位於北京市西城區。

今天上午,記者發現「金牛小薯片」在線。但記者聯繫他,一直沒有回音。

上午進展網友已打110報警

今天上午,「涓兒」已經分別撥打了北京和杭州兩地的110報警,希望警方能儘快介入此事。

記者了解到,110接受報警後,向「涓兒」要了微博截圖等信息,表示案件有進展後會與她聯繫。

《法制晚報》記者也將會繼續關注此事。

律師說法網友有權向警方舉報此事

今天上午,明科律師事務所鄭洪濤律師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僅憑藉照片和挑逗性語言本身,不能認定存在猥褻兒童的犯罪事實。但是,它的背後可能存在性侵男童犯罪,市民可以搜集材料,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控告。

因此,雖然網友不是潛在的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但也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此事。

鄭律師表示,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律師稱,從記者了解到的事實看,至少北京和杭州兩地的公安機關,應該具有管轄權。

猥褻兒童將被從重處罰

北京刑事律師陳鴻宇告訴《法制晚報》記者,猥褻兒童罪指猥褻不滿14周歲的兒童的行為。猥褻行為既可以是強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強制性的;猥褻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幼男或幼女。刑法規定,猥褻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述兩款規定從重處罰。

「身邊boy」的自拍照。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法制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3/1231/360743.html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