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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留學生殺死女友後逃回中國 竟只被判7年

趙巍母親楊寶英在聲明中稱會「繼續追求正義」,關慧貞表示理解,但指以中國的司法體系,高院的判決已經沒有上訴空間,不認為趙家還有辦法繼續爭取。負責與趙巍家人聯繫的社區人士姚永安則透露,這次上訴庭並不公開,原本只有控辯雙方以及家屬能到場旁聽。但根據他所收到的消息,一名中共軍方高層,也就是李佳明父親的上司,卻出現在旁聽席上。

趙巍(左)與男友李佳明(右)當年在加國留學時的合照。(檔案照片)

中國女留學生趙巍被殺害的案件,原本被判故意殺人罪成立的趙巍男友李佳明上訴成功,罪名改為過失致人死亡,刑期則由無期徒刑減為7年徒刑,2016年中便可出獄。趙巍父母對此結果感到難以接受,但未來可能已經沒有進一步上訴的空間。

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於中國時間30日對趙巍案宣布上訴判決,法官認為被告現年30歲的李佳明(犯案時名叫李昂)故意殺人罪名證據不足,因此將其罪名「降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將之前的無期徒刑推翻,減為有期徒刑7年,李佳明在2016年6月27日便可刑滿出獄。

而在民事賠償的部分,法官稱原告方的賠償申請得宜,因此維持原判,李佳明須賠償人民幣113.33萬元給趙家。不過對於趙巍父母其他的民事訴訟請求,則全數遭到駁回。

卑詩新民主黨省議員關慧貞對判決感到失望,強調前晚與趙巍家人聯繫時,明顯感到對方的憤怒,以及對司法的不信任。她稱中國上訴案通常在一個月便有結果,自己曾透過外交渠道,詢問為何趙巍案兩年間沒有任何進展,不過得到的答案僅有「案件非常複雜」。

關慧貞透露,她並不是質疑中共的司法系統,也同意判決書上寫的非常詳細,但仍覺得這項判決對趙巍父母並不公平。她稱2012年9月的無期徒刑判決,原本讓趙家對司法充滿信任,但這次的上訴判決卻摧毀了趙家人的信念。

高院判決沒上訴空間

對於趙巍母親楊寶英在聲明中稱會「繼續追求正義」,關慧貞表示理解,但指以中國的司法體系,高院的判決已經沒有上訴空間,不認為趙家還有辦法繼續爭取。

負責與趙巍家人聯繫的社區人士姚永安則透露,這次上訴庭並不公開,原本只有控辯雙方以及家屬能到場旁聽。但根據他所收到的消息,一名中共軍方高層,也就是李佳明父親的上司,卻出現在旁聽席上。

被告父上司軍方高層到庭

他稱趙家曾詢問上訴法官是否收到新證據,但法官卻稱「沒有收到任何新證據」。

卑詩省新民主黨高貴林港(Port Coquitlam)省議員范和富(Mike Farnworth)則認為上訴判決並不妥當,甚至給出了一個錯誤的信息,意即在加拿大犯下殺人案後,只要逃回中國便可免除極刑。他認為這次事件可能成為未來本地跨國刑事案件的樣板,強調如果李佳明是在本地受審,雖然不一定能以一級謀殺入罪,但至少審訊過程會是公開透明。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明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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