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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生在澳洲「薅羊毛」 或坐牢10年

2026年7月22日,雪梨唐寧中心地方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遲明義(Mingyi Chi),28歲,是一名在澳洲的中國留學生,住在雪梨唐人街Haymarket。他被指控以不誠實手段謀取經濟利益,一旦罪名成立,最高面臨10年監禁。本該完成學業的他,現在卻在看守所里等待判決。

頻繁出入境,靠名表空手套白狼

這位留學生究竟做了什麼?

澳洲聯邦警察(AFP)在他的住處搜出了27萬澳元現金(折合人民幣約130萬)、一台自動點鈔機、一塊價值約17萬澳元的Richard Mille腕錶、三塊百達翡麗、一塊梵克雅寶、兩塊高仿假表、大量偽造的購物收據和發票、多部涉案電子設備。

警方指控,遲明義利用澳洲的遊客退稅計劃(Tourist Refund Scheme,簡稱TRS),累計提交了超過500萬澳元的虛假GST退稅申請。澳洲的TRS退稅制度非常簡單:國際遊客在澳洲境內消費,單筆滿300澳元、商品隨身攜帶離境,就可以申請10%的GST消費稅退稅。這是一套"先退稅、後核查"的信任機制,目的是鼓勵遊客在澳洲多消費。

遲明義盯上的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理察米勒、百達翡麗、梵克雅寶這類頂級奢侈腕錶——單價動輒幾十萬澳元,退稅金額自然驚人。他偽造購買記錄與出境申報,篡改銀行流水和交易文件,甚至用高仿假表充數。沒有真實消費,沒有真實出境,全靠造假空手套退稅。

不僅如此,他頻繁地出入境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調查記錄顯示,僅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這短短三個月,遲明義就往返雪梨與成都天府機場超過20次。每次落地成都的停留時間都不超過24小時,短暫停留後立刻折返澳洲。

除了高頻往返,他的資金流向也暴露了問題。2025年2月至2026年5月,他向澳洲銀行帳戶存入超過110萬澳元現金,通過雪梨多台ATM小額分散存入,目的就是避開大額資金交易的監管預警。

2026年5月20日,由AFP和ABF聯合組成的"阿瓦魯斯專案組"在雪梨CBD突擊搜查,當場查獲全部證據。5月21日,法庭駁回遲明義的保釋申請,他被羈押候審。

圖片來源: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警方突襲位於雪梨Haymarket的住所時,查獲了大量現金和奢侈品。

他被指控的罪名是:以不誠實手段謀取經濟利益,違反《澳大利亞聯邦刑法》第135.1條。一旦罪名成立,最高面臨10年監禁。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巨大關注,不僅因為涉案金額驚人,更因為它暴露了一個很多留學生根本不知道的事實:澳洲看似寬鬆的政策環境背後,實則存在高壓線,一旦觸發後果遠比想像的嚴重。

這些紅線勿踩

紅線一:退稅與稅務

GST欺詐每年給澳洲造成約20億澳元損失。約57,000人曾試圖申請虛假GST退款。ATO(澳洲稅務局)共阻止了27億澳元虛假退款。"Operation Protego"專項行動截至2025年9月已定罪140人。很多留學生對TRS退稅的認知停留在買個東西退個稅的層面,但以下行為全部構成違法:

幫人代退稅。這是目前澳洲華人圈裡最隱蔽的陷阱之一。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幫別人辦理TRS退稅,退稅款轉給對方,如果對方提交的消費是虛假的,你就是共犯。犯罪團伙會給留學生假鏡頭、假首飾,讓留學生用自己身份信息在機場辦理退稅,騙子拿走退稅款,法律責任全在留學生身上。每幫帶一個鏡頭承諾付40澳元的跑腿費,但實際鏡頭全是假貨。留學生賺的是40塊,背的卻是最高10年的刑事責任。

利用同一商品重複申請退稅。退稅的前提是商品必須帶離澳洲且不再帶回。如果你退了一次稅又把商品帶回澳洲,再次出境時又申請退稅,這就是欺詐。

虛假商業申報。報稅時虛報商業支出、虛構工作相關扣除項。

紅線二:超時打工

澳洲學生簽證的打工規則看起來很友好:每兩周最多工作48小時,假期無限制。但每兩周48小時這個規則的執行細節,比大多數人理解的要嚴格得多。

首先,兩周不是兩個工作周,而是嚴格的14天滾動周期。比如你在第一周工作了26小時,第二周也工作了26小時,合計52小時,即使你覺得一周才26小時,但這14天已經超過48小時,就是違規。

其次,所有有償工作全部統一計算。你在餐廳打工、做Uber司機、送外賣、做自由業,不管有幾份工作,工時全部累加。很多留學生同時打兩份工,每份工作各記各的,以為沒超時,實際上加起來已經超標了。

最後,僱主發薪的周期不等於簽證的14天周期。你的工資單按兩周發,但你的簽證是從任意一天開始計算的14天窗口,兩者不一定重合。

第一次超時通常會收到警告信,你需要在28天內解釋違規原因,證明你理解簽證條款並承諾不再違反。但如果是系統性的、持續的超時工作,比如連續數月每周工作60小時以上,簽證會被直接取消,並限期離境。

更嚴重的是,任何簽證違規都會永久留在你的移民記錄上。未來申請工簽、永居,都需要解釋過去的違規行為,簽證官可以據此拒絕你的申請。

至於"掃黑工"(cash job,現金結算不報稅),這不僅是簽證違規,更是稅務違法。ATO和移民局有數據共享機制,一旦被查,將面臨補稅、罰款、取消簽證、驅逐出境。

紅線三:出勤率、轉學、住址

學生簽證的合規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續性的,在澳洲的每一天都必須滿足簽證條件。

出勤率:簽證8202條款明確規定:持學生簽證在澳就讀,必須全程保持全日制註冊狀態,每學期出勤率不得低於80%,課程通過率必須達到50%以上。這不是學校自己定的規矩,是移民法的硬性要求。學校有義務監控國際學生的出勤率,一旦低於標準,必須向移民局報告。

轉學:留學生轉學需要滿足一系列條件:不能從高級別課程轉到低級別課程(比如從碩士轉回本科),除非獲得移民局許可。在原學校學習滿6個月之前,不能隨意轉學。轉學後必須及時更新簽證信息。頻繁轉學會讓移民局會認為你在"湊簽證",而不是真正在學習。

住址變更:簽證條款8533規定:地址變更後必須在7天內通知移民局。很多留學生搬家後覺得沒什麼大事,就沒有及時更新地址。但在移民局的系統里,你的註冊地址和實際住址不一致,會被視為不遵守簽證條件。更麻煩的是,移民局寄給你的所有重要文件(包括補件通知、取消簽證意向通知)都會寄到你註冊的地址,如果沒收到,錯過了回復期限,簽證也可能被默認取消。

責任編輯: 孫瑞後  來源:留學雜誌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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