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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良臣:周永康為何「走到今天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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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良臣:周永康為何「走到今天這一步」

最高法院不能堅持司法公正,還有什麼理由說中國是依法治國。

中新網報導,周永康出事後,「30日召開的中國最高法院黨組會議指出,要深刻汲取周永康的教訓,引以為戒。周永康出現嚴重違紀問題,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出了問題,放棄了世界觀的改造,背離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手段,凌駕於黨紀國法之上,教訓十分深刻。」也就是說,周永康「出事」沒有別的問題,也不是別的問題,就只是他個人的問題。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代表像我們這樣一個國家的堂堂最高司法機關的「認識」也實在太淺薄了,連普通網民的認識都不如。本人在網際網路上就看到這樣一則跟帖,說的是:「周永康走到今天這一步,最該反思的是中高層,而不是基層。受害的是公眾。」儘管這位網民所言仍然不是很到位,但也要比中國最高法的認識深刻。

中國最高法是幹什麼的,就是中國司法最後一道把關口。因此,要求最高法的不是別的,就是依法核查,公正司法。所謂堅持什麼領導,以什麼事業至上,甚至包括所講的那完全忽悠人的「宗旨」,統統都會擾亂司法公正。而如果最高法都不能堅持司法公正,我們還有什麼理由說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還有什麼理由說中國是依法治國。

周永康走到今天這一步,真的只是他個人的原因嗎?不論什麼人現在說這種話,估計連自欺都難。不信,讓我們來看看中國的大環境以及近些年是如何「依法治國」的。

眾所周知,除了前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其報告中一再提出而地球人也都知道的「五不搞」外,2009年8月6日,司法部部長吳愛英在召開的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發出了偉大的指示:「凡律師代理敏感案件,必須講政治,顧大局。」

也就是說,我們這個國家,在政治面前、在大局面前,法律就是個屁!我們知道,吳邦國的「五不搞」雖然不是法律,可由於他的身份,又是在「莊嚴的大會」上所講,事實上比法律還法律。此外,我不知道是講法律重要還是講政治重要;更不知道,是講了法律才是真正地顧全大局,還是只要顧全大局就可以不講法律。

2010年《半月談》盤點「近期」雷人官話,宜黃縣官員「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被稱作「最無恥的官話」。還有,重慶江津區區委書記王銀峰的「跟政府作對就是惡!」

天下無人不知,法律一定是「懲惡」的,可在王銀峰這個區委書記(廳局級)眼裡,只要批評政府,只要對政府不滿,就成了「惡」。如此這般,還有一點法治的影子嗎?至於說「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簡直就是混蛋邏輯,完全可以看作是放屁!

2011年3月3日外交部女發言人舉姜瑜行例行記者會,針對有外國記者的提問,她發出了震驚全世界的言論:「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2012年11月12日,也就是在十八大正召開之際,偉大的人民日報又緊跟形勢發表了《社會主義法治強調黨的事業至上》。文中強調:「社會主義法治強調的是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傻子也能看得出,這裡的關鍵是「黨的事業至上」;雖然與後兩個「至上」並列,但「黨的事業至上」在並列中占第一位。我不知道在全世界公認的法治國家中有沒有我們這種「今古奇觀」的表述。

法治就是法治,不存在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之分!提出「社會主義法治」,如果不是無知,就一定是別有用心。沒有什麼好說的。不然我就想問,社會主義貪官與資本主義貪官有什麼區別?社會主義國家的腐敗與資本主義社會的腐敗又有什麼區別?再具體點說,計劃經濟時代的腐敗分子與市場經濟時代的腐敗分子又有什麼區別?還記得當年的劉青山、張子善嗎?請問:他們與現在的腐敗分子有區別嗎?

2010年7月21日新華網報導,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7月20日在湖南永州隆重舉行「6•1」事件烈士追認暨負傷幹警表彰大會,國家最高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同時也是大法官)到會講話。其在講話中有句話是這樣說的:「他們的壯舉鑄就了人民法官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崇高品格」。

一個法官(更不用說大法官了),在他眼裡和心中,沒有什麼人包括執政黨比法還大——執政黨就能大過法嗎?所謂「黨管一切」、「黨領導一切」,只是專制意識。因此,一名法官首先就要忠於法律。而不論一位法官還是一個警察,也只有因忠於法律而死,才能說「死得其所」。按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所說,全體人民是「主權者」,而法律是由全體人民所制定,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大過法律,包括人民個體。

其次,一名法官要忠於全體人民。因為全體人民是主權者,是納稅者,是法官的衣食父母,這樣,這名法官在忠於法律的前提下第一個就只能忠於全體人民;如果在法律的前提下法官忠於的居然不是全體人民,那法律肯定也一定不是作為主權者的全體人民所制定的。如果大法官連這點最基本常識都沒搞懂,只會給人民帶來遺憾乃至無窮的災難。而如果中國的法官都是這等見識,中國的民主法治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話。

諸位看官,「大老虎」周永康正是在中國這樣一種大環境背景下才「走到今天這一步」的。不論最高法開多少次會議,也不論最高法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在大會上如何指出、如何強調,只要還是這樣一種「大環境」,再說白一點,只要還是眼下這樣一個中國,周院長,不,周書記的那些話講過之後都只會隨風而散,連他自己也不會當真的。

只要我們看介紹周強的職務時,不是把最高法院院長的身份放在第一位,反而把「黨組書記」放在前面,也就一切盡在不言中了。似這般情形,有誰還要說中國是「依法治國」,不是在騙人又是什麼?

來源:香港東方日報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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