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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被抓 司機按事前吩咐轉移千萬資產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消息,2014年9月4日,石家莊市井陘縣檢察院依據上級院指定管轄,查處了邯鄲市大名縣原縣委書記的司機王某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50萬元及掩飾、隱瞞巨額犯罪所得案,這起案件已於8月底向井陘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檢方透露,被告人王某,自1998年初至2013年10月一直任大名縣原縣委書記邊某專職司機,其間被轉干並任大名縣委辦公室保密局局長。王某利用縣委書記專職司機、與縣委書記關係密切的便利條件,自2012年5月起,不到一年半的時間收受他人賄賂50萬元人民幣,並承諾為請託人謀取利益。

王某在得知大名縣原縣委書記邊某被組織調查後,於2013年11月,按照邊某事前的吩咐,將邊某藏匿的現金、金條、玉器等價值數千萬元的財物轉移藏匿。

檢方認為,王某利用影響力收受請託人現金50萬元,為大名縣原縣委書記轉移價值數千萬元的涉案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和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涉嫌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目前已向法院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澎湃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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