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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善沒關係 不要為取悅他人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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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想取悅別人?

我們生理上的基因的編排和社交模式最深層的指令,都催促我們要積極地尋求他人的讚美和肯定,尤其對於有控制力的獎勵(例如關愛、社會地位、學校成績、薪水等)的重要人物,他們的讚美肯定更加重要。

取悅者會沉迷,是因為取悅行為讓他們贏得所渴望的肯定。如果某件事讓你感覺很好,那你就可能會持續去做這件事,以便繼續維持這種美好的感覺。

一般而言,我們生命早期最重要的角色是父母。因此,大部份的孩子會試圖取悅父母,以獲得肯定、安全感。這種看似和諧的親子關係,有時卻因為父母的偏執而變調,讓小孩成為依賴「肯定」而行動的傀儡。特別是當父母以愛作為條件式的獎勵時,他們就等於將小孩推上尋求肯定之路,最後變成一個取悅者。

當小孩的外貌和舉止能讓父母滿意時,父母就會幫小孩貼上乖寶寶的標籤,也會讓他們感受到愛的價值。但是當小孩無法取悅他們時,愛就被收回了。這樣帶件式的父母之愛,對小孩會有深遠的負面影響。

這種取悅症,從兒童時期開始萌芽,隨著年齡增長,慢慢地演變成取悅症的三大成因(包括:取悅心態、取悅習慣、取悅感覺),最後不知不覺成為一個取悅他人,自己卻不快樂的取悅者。

取悅者的錯誤認知

取悅者對人際關係有不正確的假設。例如,別人的需求、期望,比我自己的需求重要,無論如何,我都不應該讓別人感到失望或受挫;我應該永遠抱持和善,不去傷害別人的感覺;我應該永遠快樂歡愉,絕不向他人表現出負面的情緒;我絕不將自身的問題或需要加諸在別人身上;別人應該永遠喜歡我、肯定我,因為我替他們做了許多事情。

大部份的取悅者相信,如果沒有把別人視為優先,就會被人認為是個很自私的人,而自私的人將不值得被別人關愛,最後都會被遺棄,過著悲慘的命運。取悅者認為,必須要不斷付出、做很多事來取悅別人,這樣才能贏得愛和關懷。

取悅者在人際關係中,總是將別人的需求和自己的需要放在不對等的地位,使得自己的生活常常因為必須配合別人而失調。事實上,行事以自我為本位,跟所謂的自私,是不同的。

「施」並不一定永遠比「受」有福,人際關係最好的平衡狀態,是施受兼備。而要改變這些假設,必須先改變自我觀念中對於「和善」的認識。

不和善沒關係

無法隨時和善待人,沒關係。乍聽之下,這個觀念似乎仍然具有威脅性,因為取悅者長久以來,一直擁有和善這項特質。但是,仔細想想,讓和善成為自我觀念的中心,已經讓身為取悅者的你付出多大的代價?

你現在需要朋友幫忙,構築新的自我觀念。如果去除掉和善這個字時,別人如何看待你?理想的自我觀念越貼近你真實發生的行為,你的自尊就會獲益越多。增強自尊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你的表現就像你理想中的自我。

取悅者要破解自己的心結,就要告訴自己:我自己的需要、欲望和意見,跟別人的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照顧自己,讓我愛的人知道我也有需求,讓他們知道他們也應該承擔一點責任來幫我滿足這些需求;擺脫尋求肯定癖,做了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的感受;想說「不」,就別說好。

好人是可以說不的。如果說「不」讓你這麼充滿焦慮及罪惡,請這樣想:為了保留向最重要的人說好的權力,唯一的方式就是,對某些人、在某些時候堅決有效地說不。在適當的時候向適當的人說不,並不損及你在別人眼中的價值。相反地,這會增加你的價值。

為自己活,而不是為父母活

回溯生命早期,取悅者也許發現自己與父母的關係模式是造成自己成為取悅者的主因,如果是這樣,請勇敢切斷記憶的臍帶,告訴自己:

我的生命並不為了要滿足父母的期望或需要而活,我生來就是要為自己而活;如果父母不肯定我的生活,我沒有必要感到失望或不快樂,尊敬(或肯定)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事。

如果父母沒有給我肯定,或者沒有給予無條件的愛,用我期待父母愛我的心態愛自己的孩子;孩子有自己的生活,他們不是為了滿足我的期望或需求而生的。

不論有多少的認識,真正的改變,需要實際的行動,必須藉由有系統的策略來改變不良的習慣,並用較健康的方式來取代。如果能夠透過這些方法改變長久以來的取悅症,就可以重新掌控目前你感到不滿的行為、外表、健康習慣、關係、思想或感覺的任何部份。換言之,根除取悅症,你就擁有了改變自己的力量。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525心理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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