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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三年大饑荒的觸發及加劇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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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2月,村民在公共食堂集體用餐。

50年前,中國曾發生過一場荒誕而慘烈的大饑荒。儘管這場饑荒的規模超過中國歷史上的任何一次,也超過人類歷史上的任何一次[1],但在中國的正式出版物上,特別是在教科書中,這場以無數農民的生命為主要殉葬品的饑饉的原因,至今仍然語焉未詳。整整50年過去了,在這個經常教訓周邊國家要以史為鑑、並以擁有世界上最連續的書面歷史記載而自傲的國家裡,這場饑荒仍被頑固地稱為「三年自然災害」或「三年困難時期」。於是,這場饑荒的責任便被轉移到沉默無語而不會自我申辯的「老天爺」頭上,當局一廂情願地希望人相食的煉獄景象會被淡化為記憶中的一段「困難時期」。這當然無法使世人特別是鄰國從內心尊重中國,並聽從中國以史為鑑的教導。這種迴避事實真相的態度更不利於中國自身吸取教訓、避免重犯類似的錯誤。

導致大饑荒的政治原因和毛澤東的個人責任,已有多位作者論述。本文主要分析導致饑荒的各種可能的直接原因,討論大饑荒的主要教訓。

一、導致大饑荒的各種可能的直接原因

中共官方至今對毛澤東在「大躍進」和「文革」中的嚴重錯誤未作全面徹底的清算,官方亦未公開有關大饑荒的數據和資料,這就大大增加了研究大饑荒的困難。對造成這次饑荒的細節,例如饑荒的起訖時間、觸發饑荒和加重饑荒的主要原因、因饑荒而死亡的準確人數等等,在學界中都還未達成共識。例如,有人認為大饑荒在一些省區始於1958年冬季,筆者本人便持這種觀點。另外,一般人都認為大饑荒結束於1961年,但也有人認為饑荒在一些地方遲至1962年才結束[2]。

關於導致饑荒的政治原因,絕大部分學者同意「人禍」之說,認為是由毛澤東的「極左」路線造成。而毛澤東之所以能一意孤行地推行「極左」路線,又和中國的政治體制有關。最高領袖可以將本人意志強加於黨及政府,媒體又全是「黨的喉舌」,任何不同聲音都被視為異端予以消滅。這種政治體制往往只會為領袖的錯誤助紂為虐。阿瑪蒂亞•森指出,如果中國當時實行民主制度,有獨立媒體,這樣規模的饑荒是不可能發生的。他以印度1947年獨立後從未發生大面積饑荒為例,證明民主和自由媒體在當代是避免饑荒的充分條件。

對中國三年大饑荒的產生原因,歷史學家、社會學家、人口學家與政治學家都在本學科的領域裡做了大量研究。在文獻回顧方面,本文僅就海外經濟學界對這一課題的研究結果作些簡單的介紹,掛一漏萬之處,還祈見諒。

在海外經濟學界,林毅夫1990年發表在《政治經濟學》雜誌上的論文首開大饑荒的研究[3]。他根據筆者博士論文中所得出的中國農業全要素生產力的實證結果和博弈論中關於一次性博弈的缺點,在這篇論文中提出,大饑荒是因為農民喪失退社權,人民公社淪為一次性博弈,導致農業全要素生產力的嚴重崩潰而引起的。此後,探索大饑荒產生的直接原因的研究時有發表。我與張欣在1997年的一篇論文中提出了不同的假設。[4]

經濟學家的研究角度主要限於探討導致大饑荒的各種直接原因,較少涉及諸如饑荒引起的死亡人數的確切估算、當時的政治制度與饑荒的關係等問題。迄今為止,中共官方和學者們提出了以下原因:中國的人民公社制度導致農業生產力崩潰和糧食短缺、糧食徵收過度、自然災害、公共食堂對糧食需求和生產的負面影響、計劃經濟的失敗導致農村勞動力過度轉移影響收穫、偏重城市的糧食分配政策、因蘇聯逼債而糧食出口太多等等。造成這場饑荒的原因當然是綜合性的,但上述各種解釋中,除了公共食堂和糧食徵調量過大兩個假說外,其餘的說法都無法解釋最初觸發大饑荒的直接原因。

當年中國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都極不合理,但它們不是導致饑荒的充分條件。因為僅僅從政治制度層面無法回答以下問題:1950年代到1960年代世界上實行民主制的國家畢竟是少數,為什麼那麼多的專制國家並未像中國一樣發生大饑荒?再以中國為例,毛澤東前後執政27年,他在「文革」期間推行的路線在許多方面比「大躍進」期間更左,領導風格也變得喜怒無常、出爾反爾,完全象一位順之者昌、逆之者亡的暴君,可是在他執政期間也僅在1958年到1961年期間發生了大饑荒。所以,研究中國大饑荒的種種原因時,除了在政治制度與最高領袖的人格及思維方式方面尋找原因之外,還有必要研究導致這場饑荒的直接原因。

關於自然災害的說法也缺乏實證根據而無法成為大饑荒的主要原因。根據當年的氣象資料[5],1958年無論從官方的記載,還是老農的回憶來看,都是風調雨順的一年。1958年9、10月份人民公社體制被大規模推向全國的時候,很多地方的莊稼已經成熟,由於氣候良好,該年收成好於往年。至於1959年到1961年氣候方面的負面影響,最多也只是局部性的,絕對不是蔓延全國且長達三年之久的大饑荒產生的主要原因。況且,受災面積不等於成災面積。在糧食供應充沛的條件下,即使發生大災,農民也有體力和積極性將災害損失控制到最小。當然,一旦發生了大饑荒,則受災往往等於成災,因為農民既無體力、也無積極性去抵禦自然災害;各級幹部反而可能誇張災情以推卸責任,且可獲得公糧減免,甚至坐享返銷糧的好處。

人民公社制度作為一種生產組織也不是造成饑荒的充分條件。人民公社制度從1958年起先後存在20多年,直至1984年才正式解散,但1961年以後,在人民公社制度下饑荒再也沒有普遍發生。所以,沒有理由說人民公社制度必然導致饑荒,儘管這種組織必然導致農民的普遍貧困和食品的普遍匱乏。

1958年秋收時,不少地方有糧食爛在地里,沒有完全收回倉庫,但這種因素無法成為觸發饑荒的主要原因。如果秋收的浪費是主要原因,那麼冬天來得最早,夏天來得最晚的北方地區,例如東北、內蒙,1958年年底和1959年春天饑荒應該最嚴重。可是從資料看,1958年這兩個地區饑荒都不嚴重;反而在四川等冬季很短的地方饑荒相對嚴重。之所以秋收過程中的浪費不可能成為觸發饑荒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當時糧食徵調的任務較重,實行統購統銷後未能完成任務的農村幹部面臨的懲罰極其殘酷,加上農民有愛惜糧食的傳統,應該講大部分糧食還是收回來了的。經官方一再核實並一再向下調整的糧食產量的最後數字是,1958年入庫量為2億噸[6],比1957年的1.95億噸增加了2.5%。這個數字應該是可信的。

李偉和楊濤認為,計劃經濟的失敗特別是從農業部門調離大量資源導致了饑荒。[7]這一判斷的缺陷在於,計劃經濟體制一直維持到改革開放之後,而大饑荒只發生於1958年到1961年的特定時期,而當時的農業並未大量使用除勞動之外的其他生產資源。1958年開始的城市和工業大擴張、農村的「後院煉鋼」以及發動農民進山找礦等等,確實轉移了許多農村勞動力進入非農部門,但中國農村的勞動力其實存在大量的剩餘。實行包產到戶後從農村轉移出來許多勞動力,並廢棄大量農業機械,結果農業產量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大大增加。所以,單用勞動力的轉移很難說明農業受到的影響。所以這一假說無法回答,為什麼在長達十年的「文革」期間因發生全國「大串聯」、全面內戰和武鬥,造成中央計劃部門的混亂和各經濟部門之間的嚴重失調,最後導致國民經濟瀕於崩潰,但這一時期並未發生饑荒。這一假說同樣也無法回答,為什麼在中央計劃受到嚴重衝擊的1958年,糧食產量卻顯著高於1957年;而且,在死了幾千萬農民之後的1961年,存活者的體力十分虛弱,勞動力的供應比1959年和1960年更加緊張的情況下,農業生產反而能逐步增加,饑荒並未再度來臨。[8]

林毅夫和楊濤運用森的理論,認為饑荒的成因和偏重城市的糧食分配政策有關。[9]筆者同意林和楊對這種極不公平的政策的批評,但這一假說無法解釋這樣一個問題:偏重城市的糧食分配政策一直維持到1990年代前期才徹底廢除,為什麼在實行這種政策的絕大部分年份並未發生農村的饑荒?所以,這一說法無法解釋這次大饑荒的直接原因。

中共官方當年用「蘇聯逼債」來解釋饑荒的觸發,更是十分拙劣的遁詞。首先,出口的糧食來自徵調糧,所以,說糧食出口增加大饑荒,其實與強調糧食徵調過大是一回事。對農民而言,無論被徵調的糧食是用於出口還是別的目的,過度徵調糧食的結果都是一樣的,即饑饉乃至餓死。其次,當時是中國政府主動決定「提前償還欠蘇聯的債務」,為此增加了糧食出口,由此引起的饑荒其實並不是「蘇聯逼債」造成的。而毛澤東之所以要「提前還債」,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蘇聯東歐各國政府及其他國家的共產黨對中國瘋狂的「大躍進」多次提出批評,認為這種做法違反了經濟規律,而毛澤東為了證明自己的「大躍進」政策是成功的,就用「提前還債」的方式,通過增加糧食出口以「事實」來反駁這些「兄弟黨」的批評,試圖挽救中共墜落的聲望。當然,「提前還債」的結果是農民的口糧被搜羅殆盡,從而大大增加了因饑饉而死亡的人數。毛當時說過「要為中國爭氣」的話,其實這是以成千上萬農民的生命為代價,來為他本人及其支配下的中共領導層「爭氣」;等到大饑荒造成全國農村大範圍的非正常死亡之後,「提前還債」所換來的其實只是丟更大的臉,同時向其他共產黨展現了毛支配的中共政權的反人性的一面。可能正是因為這個結果,毛澤東才在60年代前半期發動對「蘇聯修正主義」的批判,其動機無非是用意識形態領域的爭鬥來轉移「兄弟黨」對他的經濟社會政策的恥笑。

逐一排除了以上列舉的各種關於饑荒發生原因的推論之後,還剩下糧食徵收過度和公共食堂這兩項可能的直接原因。我與張欣1997年的論文曾指出,造成饑荒的原因是綜合性的,包括政治上的專制和意識形態上的極左、生產和生產力的崩潰、徵調過度、出口還債、勞動力過度轉移等,在個別地方也有自然災害的因素;我們認為,堅持在農村全面實行公共食堂制度,不但觸發了大饑荒,而且加重了大饑荒,而饑荒的終止時間也和公共食堂的全面解散時間重疊。[10]從最近10年來披露的數據和材料看,我認為很有必要進一步闡述公共食堂這種完全違反經濟規律和人性的制度之惡劣本質,強調這種制度在觸發和加重大饑荒這一過程中所扮演的謀殺性角色,使後人徹底杜絕將其浪漫化的念頭,永遠銘記這種烏托邦制度的嚴重危害性。

二、為什麼公共食堂觸發饑荒:農民口糧的強制性集體化

筆者認為,根據官方數據,在觸發饑荒的兩大因素(公共食堂和過度徵調糧食)中,公共食堂因素更為重要。我之所以認為,過度徵調糧食不是直接觸發饑荒的最主要因素,有如下理由:在1958年冬(秋收後1-2個月),特別是1959年早春(秋收後3到4個月),一些省區已經發生糧荒,甚至開始逃荒和死人;然而,1958年的糧食徵購量雖比1957年增加了24%左右(見表1),但僅占糧食總產量的20.9%,低於1953年的21.5%,與1955年的19.7%相差不大[11];而且,1958年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仍高於1952年到1955年各年的水平(見表2),既然從1952年到1955年農民能以低於1958年人均糧食消費量維持生活,就說明在1958年人均201公斤糧食消費量的情況下,本來是不會出現大面積饑荒的;1958年的糧食淨出口量是100萬噸,比1957年的40萬噸略微增加,均遠低於1952年150萬噸和1956年的120萬噸,不能說出口導致糧食徵購加重。從這些全國性數據來看,1958年底開始出現的饑荒,徵購過重顯然不是最主要的致因。再以大饑荒時期糧食徵購最重、死亡人數最多的四川省為例,徵購過重並不是觸發四川1958年底至1959年初饑荒的最主要原因,根據東夫的研究,1958年糧食徵購量占糧食總產量的比重與1953年和1957年差不多,低於1954年;但1958年該省的死亡人數已開始顯著上升。由此可見,四川的大饑荒同樣不是由徵購過重觸發。[12]

表1和表2的資料來源:表1數字均來自《中國統計年鑑》(中國統計出版社,1984年北京出版)。其中第1和2欄的數字來自該年鑑第137頁;第3欄根據該年鑑第397頁和第412頁的糧食進口和出口數計算而得;表2第1欄數據來自上引《中國統計年鑑》第370頁,其餘數字來自《中國貿易、價格統計資料》第27頁(中國統計出版社1984年出版)。上表中「農村留糧」指的是未加工成面或米的稻麥原糧,以及未折算成細糧的粗糧。而「糧食消費量」指的是已加工成面或米的糧食以及折算成細糧的其它粗糧。由於各地糧食品種不同,精加工的深度和標準不同,這裡不作換算。要特別指出的是,雖然表2第1欄和第4欄的統計口徑不同而不能作簡單比較,但這兩欄內部各年數字的統計口徑是一致的,因而每一時間序列內部各年可以比較。

那麼,1958年秋季豐收之後,在徵購任務不算很重的情況下,為什麼短短几個月裡就出現了嚴重的糧荒?公共食堂的出現是一個關鍵因素。為什麼公共食堂會觸發饑荒呢?近代以來,中國的糧食供給能力一直十分脆弱。清朝中期以後,由於人口的迅速繁殖,新耕地開墾基本結束,農業科技沒有突破,中國社會一直處於典型的馬爾薩斯人口陷阱之中,即人口增長的速度高於食品增長的速度,致使人均糧食的占有量逐漸下降,逢到災害,更常常下降到維生水平之下,所以過去幾百年來頻繁出現饑荒。1949年以後,由於和平環境的恢復,生產力相對1937年後的10多年有顯著提高,但糧食供應相對於龐大的人口仍然極為脆弱。中國大部分農村實行一年兩季的耕作制度,秋收的存糧尤其重要,因為農民要靠這些糧食維持到第二年的晚春、初夏時節,才能接上夏糧。許多地區的農民必須用糠菜半年糧的辦法才能維持生存。這意味著農民每天必須嚴格控制食物攝入量才能避免青黃不接時的糧荒,也意味著只要每個農民每天多吃一些,就可能發生食物短缺。然而,「大躍進」運動中從上而下地強制推行取消農家的「小鍋飯」、改採公共食堂的運動;為了體現「人民公社大食堂」制度的「優越性」,不僅吃飯免費,還提倡食堂對農民們敞開供應。這樣的政策當然能立即吸引大多數農民加入食堂。對經常處於半飢餓狀態的農民來說,敞開肚子免費吃飯的誘惑實在是太大了。用有限的糧食敞開供應,這一政策導致食堂開辦後過快地消耗了存糧,自然就造成了人為的糧荒。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免費供應食物必然帶來需求的震盪。我和張欣1997年的論文引用彭希哲的數字[13]證明,在農村一些地區,農民在3個月內消費的糧食本來足以維持正常時期6個月的需求量。Potter從一個農戶那裡了解到,當時「所有的人無論是否飢餓都敞開肚皮吃飯,他們在20天內吃光了通常足以維持6個月的所有大米」。從表2可以發現,1958年的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顯著高於往年。1952年到1957年間,農村的人均糧食消費一般來說顯著低於城市的人均糧食消費水平;1958年卻截然相反,這一年農村的人均糧食消費水平不但顯著高於以往各年的水平,而且顯著高於當年的城市水平。這就是農村食堂制度免費敞開吃飯造成糧食過度消費的證據。以1958年的農村人口55,200萬計,只要每人每月平均多消耗10公斤糧食,一個月就會多消耗552萬噸,3個月就是1,656萬噸。90年代以前長期在國家計委工作的經濟學家薛暮橋認為,1958年農民過度消費的糧食為1,750萬噸。[14]薛暮橋可以獲得大量內部統計數據,他提供的這個數據顯然有極高的可信性。根據這個數字,並用表2中所列1952年到1957年農村每月平均糧食消費水平(16.35公斤),我和張欣計算的結果是,1958年全國人民公社食堂所浪費的糧食相當於全國農民幾乎整整兩個月的口糧。此外,毛澤東在1958年還多次鼓勵公社多養豬、多釀酒,以便消化所謂的「過剩糧食」,許多地方的公共食堂積極響應,這也造成了糧食的過度消耗。

成為鮮明對比的是,當時在城市裡也推行了街道食堂制度,但城市居民在街道食堂搭夥時,需向食堂繳納自己的糧票、肉票,油票等,並用自己的貨幣收入購買相應的飯票和菜票,才能購買等量的食品。食堂則用所有搭夥人的糧票、肉票、油票到有關部門購買相應的糧食、肉類和食油等。由於城市的公共食堂按照有償供應和嚴格的收支平衡管理,所以基本上不會浪費糧食。從表2中可以看出,1958年城市居民的人均糧食消費只有186公斤,低於1952年來的任何一年,但城市並未發生大範圍的饑饉。

毛澤東所鍾情的公共食堂號稱「吃飯不要錢、不限量」,但世界上從來就沒有「免費午餐」,人民公社當然也不可能例外。農民們很快就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首先,公共食堂以集中管理農民口糧為理由,把社員各家的口糧一律集中到食堂的大倉庫,由公社或生產隊統一保管,由公共食堂統一使用。其次,當時的官方意識形態將幾千年來一家一戶自己做飯和消費的傳統視為「反動」、「自私」和「卑下」,而將到公共食堂吃飯視為「革命」、「無私」和「高尙」。在「大躍進」時期毛澤東發動的反對所謂「右傾機會主義路線」的殘酷鬥爭中,《人民日報》及其他黨的喉舌經常發表社論與各種評論,把是否堅持公共食堂當作識別各級幹部能否堅持「革命路線」的標誌。在這種高壓下,農民不僅喪失了退出人民公社的權利,也喪失了退出公共食堂的權利。再次,既然人民公社宣稱公社食堂解決了農民幾千年來未能解決的「吃飯問題」,農民種植蔬菜瓜果和飼料以解決每家每戶伙食的自留地就沒有保留的必要,甚至連社員家中的鐵鍋都沒有必要保留,統統被砸碎,用作煉鋼鐵的原料。公社還禁止社員飼養家禽和豬羊。社員既喪失了擁有自留地的權利,也失去了在家裡做飯、吃飯的權利。公共食堂制度實際上把農民的口糧和蔬菜、副食強制性地集體化了,這種強制性的集體化輔之以「吃飯不限量、不要錢」的做法,立刻造成了糧食的極大浪費,很快就觸發了糧荒。

三、「公共食堂」制度是如何加劇饑荒的?

有研究者認為,1959年以後糧食徵購量過大是加劇大饑荒的主要原因,我也同意這一看法。那麼,糧荒發生後,公共食堂又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呢?

1、農奴和權貴:公共食堂共產特性的社會經濟結果

公共食堂制度剝奪了農民自己擁有食物的權利,他們甚至連為自己烹調食物的權利都沒有了。當糧荒開始蔓延時,人民公社的各級幹部以維護公共食堂制度為名,對農民的住家突然襲擊,悉數搜刮他們歷年積存的餘糧;一旦抄出,立即作為非法私藏的糧食全數充公,有存糧的農民還可能遭受殘酷的體罰。有親歷者描述過當時的實況:「公共食堂已經沒有糧食,開始吃草根、樹皮。儘管如此,上邊還在逐級下壓催著要糧,不僅口糧沒有了,連種子糧、飼料也全部上交了。幹部為了完成任務,必須把社員家裡的糧食搜光。於是,大抄檢開始了。由生產隊長和積極分子組成的抄檢隊手持鋼釺挨家挨戶搜查,床底下、草堆里、甚至櫥櫃、雞窩都要翻遍。可疑的地方就用鋼釺捅一捅,犄角旮旯也不能倖免。最荒唐可笑的是他們連廁所都不放過,他們要看看你解的大便里有沒有沒有消化的糧食粒。大抄檢的最後一道工序是挖地三尺。抄檢隊對屋裡屋外所有地面仔細觀察,只要見到凸起的部分或是新鮮鬆動的地塊,他們就用鋼釺把地面掘開,仔細扒拉土粒。」[15]楊繼繩在他的《墓碑》一書中也描繪了這樣的場景:一方面是幹部利用掌管食堂倉庫的特權,獲得大吃大喝、貪污、腐敗的最大便利;另一方面是農民淪為「農奴」,輕則被罰站、罰飯,重的被處以吊打、穿耳等各種肉刑。食堂這種人們本應該享受腸胃之樂的地方,在許多地方一時間竟成為刑場一樣的可怕去處。[16]

其次,實行公共食堂化之後,公共食堂實際上成為一種控制農民收入分配的制度安排。在公社制度下,農民本應有兩種形式的收入:一部分是以食物的形式分配,主要是糧食;另一部分是現金。公社社員通過每天出工積累工作量(「大躍進」之後直到改革開始前,工作量的積累用「工分」計算),首先換取口糧,如有剩餘的積累工作量,還可分得若干現金,用來購買像油鹽醬醋、肥皂、牙膏、衣服、鞋襪以及農具等生活用品和生產工具。事實上,在公社制度下,1970年代的農民一年辛苦之後,往往只能勉強領回一家的口糧,拿不到什麼現金;孩子多而小的,往往還要倒欠生產隊的。筆者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作為知識青年在吉林省農村插隊,我是個強勞動力,每年積累的工分與同等體力的農民相當,但每年秋後結算,除了領回本人的口糧外(作為一個單身漢,我不需養家餬口),所得現金十分可憐,購買一張往返四平和家鄉上海之間的火車票之後,便剩不下幾個錢了。而大部分農民有家小,領回口糧以贍養家中老少之後,很難再有多餘的工分領取現金。回到「大躍進」初期,既然農民收入的主要部分是口糧,那麼公共食堂制度下的口糧集體化實際上就是取消了按勞分配,而改行供給制,不論干多干少、干好干壞,農民在食堂里吃的是一樣的伙食。同時,由於農民沒有自養家畜家禽,沒有自留地,不能離開集體勞動場所另外謀生,農村集市也被封殺,農民無法用自有產品到集市上換取現金,除了靠公共食堂提供食物之外,農民已完全淪為「人民公社」事實上的農奴,他們的生存完全掌握在控制公共食堂食物分配權力的基層幹部手中。正因為如此,幹部可以隨心所欲地任意驅使農民,不僅令他們忍飢挨餓地從事繁重的勞動,還敢對農民打罵、抄家,甚至施以肉刑。這方面有大量記載。[17]這就是「大躍進」時期毛澤東最重視的「公共食堂」制度的本質。

「大躍進」時期以「公共食堂」為後盾的「人民公社」制度,不僅僅是以革命的名義徹底剝奪了農民的一切自由和權利,把他們變成了黨和國家的廉價農奴,而且嚴重打擊了農民的勞動意願。與此同時,由於幹部的權力來自於上級授權而不是農民的選舉,掌握著公共食堂倉庫的幹部就成了當地的「土皇上」。饑荒發生後,作風不正的幹部便通過貪污腐敗侵吞農民的口糧、謀取種種特權。在那饑饉的年代,這種特權常常意味著幹部的生存機會和農民的死亡可能。在不少地方,當農民只能在食堂中喝稀粥清湯甚至草根樹葉乃至活活餓死的時候,那些墮落的幹部或者假借各種名義大吃大喝、巧取豪奪,或者利用工作的便利在食堂里安插自己的親信、親戚、好友、部下,利用各種機會盜竊食堂倉庫的食物。楊繼繩在《墓碑》中這樣描寫安徽省毫縣的農村食堂:「公共食堂一般來說有明有暗。明的是公社機關食堂,按標準憑票用餐;暗是可以多出飽食。如在小農場,火箭營(以武裝民兵為主體的單位)、公社飯店、公社菜園等地方,採取多流量、多留糧、多供糧的辦法,以滿足一些領導人的需要。有的公社不僅暗吃飽食,還聚餐、飲酒。在大隊一級,先辦食堂,後被統一撤銷,大隊幹部到所在生產隊食堂吃飯。多數幹部是明餐不飽暗餐飽,東莊不飽西莊吃,千方百計地安排好自己和家屬的生活。還有不少幹部貪占糧食,以保證自己家屬飽餐。……在農民日均口糧二、三兩的時候,食堂的糧食被幹部吃掉了三分之一左右。」[18]

面對這種強制性、壓迫性的「人民公社」及「公共食堂」制度,農民唯一能做的便是極度的消極怠工,這又使糧食產量進一步下降。根據1990年的《中國統計年鑑》,1959年的成災面積低於1956年和1957年,和1954年相近,自然災害不構成對農業的嚴重威脅,但1959年的糧食產量只有1億7千萬噸,較1958年下降了15%。減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1959年的糧食播種面積下降。一方面,公共食堂提前消耗了1958年的秋糧,使青黃不接時期提前在1958年冬至1959年春這段時期到來,嚴重影響春耕春播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農民的社會經濟地位的嚴重惡化和普遍的怠工,也使得農村經濟加速崩潰。所以,1959年夏糧的普遍減產是必然的。隨著大饑荒的蔓延,經過整整三年時間,農民通過極度的消極怠工和幾千萬的生命的代價,才迫使毛澤東在1961年年中終於同意解散「公共食堂」。

2、公共食堂解散為何有助於迅速結束大饑荒?

「公共食堂」解散的意義十分重大。在政治上,它意味著在毛澤東主導下推行的「共產主義實驗」徹底失敗,同時令毛的極左路線在國際社會聲譽掃地。在經濟上,「公共食堂」制度的終結,對生產力的恢復起了明顯的正面作用。其實,在大饑荒結束的1961年,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接近最低點,只有154公斤,遠遠低於1958年的201公斤和1959年的183公斤,甚至比1960年的水平還少2公斤(見表2),但正是從這一年的5、6月份開始,隨著食堂的普遍解散,農民重新掌握了對自己的生存來說最重要的口糧,重新獲得了自留地,可以生產蔬菜、瓜果,重新有權在自己的家裡烹調食物,農村的集市貿易重新開放,農民可以在那裡互通有無。這一切變化讓農民掌握了一線生機,也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帶來糧食產量的回升,全國逐漸走出了大饑荒。在接下來的1962年到1965年,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分別為161、160、178和177公斤,仍然顯著低於1958年和1959年的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水平,儘管農民的口糧不足,糧食產量卻繼續在回升,逐漸接近1958年的水平。

將「大躍進」前期的1958年及1959年與大饑荒後期的1961年相對比,可以發現令人驚訝的反差:1958年和1959年農村的人均糧食消費量比1961年還高,卻發生了饑饉和「人相食」的世間慘劇;而在1961年,農村已死了幾千萬人,剩下的人也是元氣大傷、飢腸轆轆、有氣無力,而且當年的自然災害成災面積比前幾年還高,農村的人均糧食消費量又比前幾年低,結果不但未發生饑饉,相反卻出現了大饑荒趨於結束的局面。這是用糧食徵購量過大或其他因素都無法解釋的,而「公共食堂」的解散無疑起到了關鍵性作用。首先,「公共食堂」的解散使農民得以重新支配生存所必須的口糧,併名正言順地恢復家庭伙食和自留地,他們重新可以自由種植蔬菜瓜果來補充食物,即使人均糧食消費量極低,人們的生產積極性也明顯提高,特別是農民有了在自己的自留地里幹活的積極性和飼養家禽家畜的積極性。其次,糧食消費的效率也大大提高。幾百年來中國農村家庭積累起來的度荒年的辦法重新發揮效用,使極為有限的食物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轉化為更高的生產力和生產積極性。

反過來,我們也可以推斷,在1958和1959年的農村人均糧食消費水平的條件下,如果沒有「公共食堂」制度,那麼大饑荒多半就不會發生;即使發生了,也可能是局部的,不至於蔓延成全國性的空前規模的大饑饉。據東夫介紹,由於四川省委1961年封鎖中央關於允許農民解散「公共食堂」的指示,結果四川在1961年繼續出現很高的死亡率;直到1962年,四川省委才允許農民有退出食堂的自由,於是死亡人數迅速下降。[19]四川省推遲一年解散「公共食堂」的結果是,該省的饑荒也推遲一年才結束。

四、大饑荒的主要教訓

從三年大饑荒中得出的最重要的教訓應該是,在從事某種制度試驗時,一定要允許社會成員有充分的進退自由。雖然毛澤東等人當年在推動合作化和集體化時也曾許諾農民有進退的自由,但實際上從未兌現這一承諾。在初級社時期還曾有個別農民退社或解散合作社的零星消息見報,但都是當作「落後典型」加以報導。實際上,社員若擁有退社的權利,至少可以對合作社或者公社的領導者構成制約。到了「人民公社」早期,農民不但喪失了自由進退的權利,連他們的口糧、自留地、廚房等都被強制性地集體化。正因為徹底剝奪了農民的自由選擇權,其後果也空前嚴重:中國遭受了不僅是本國歷史上、也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一次饑荒。後來「公共食堂」難以為繼之時,毛澤東極不情願地讓農民退出「公共食堂」,這一使農民徹底喪失一切權利的制度實驗方告終結。農民雖然仍然沒能擁有從集體生產中自由進退的權利,但大饑荒畢竟結束了。此後,在人民公社體制下中國農民繼續承受了20多年的貧困,中國也經歷著普遍的食品匱乏。一直到改革年代,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讓農民從強制性集體生產中退出,中國才結束了食品匱乏的年代。然而,中國至今未允許農民從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桎梏中解脫出來,於是又造成了「三農」問題的日益惡化,城鄉差距日益加大,中國錯失了解決農村問題的最好時機。

【注釋】

[1]1992年版的《大英百科全書》關於饑荒的條目因缺乏資料而漏列中國當代的這次大饑荒,但列出了幾千年人類歷史上中國和世界其他國家有案可查的所有饑荒。該書列出的所有饑荒造成的死亡人數均未超出中國當代的這次空前未有的饑荒。

[2]范子英、孟令傑,「為何大饑荒終結於1962年?」,即將發表於北京大學CCER的《中國經濟季刊》。

[3]林毅夫,「Collectivization and China’s Agricultural Crisis in1959-1961.」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98),1228-52.

[4]Chang,G. H. and Wen,G.J.「Communal Dining and the Chinese Famine of1958-1961.」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97(46),1-34.

[5]見Y. Y. Yueh,Agricultural Instability in China,1931-1990,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6]根據《中國統計年鑑》,入庫量指已經收割回來的原糧,已扣除收割過程中的可能損失(包括未收割的部分)。從2億噸這個數字看,1958年的糧食產量相對1957年確屬豐收。

[7]李偉和楊濤,2005年,「The Great Leap Forward:Anatomy of a Central Planning Disaster,」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113,no.4,840-877.

[8]例如,根據東夫的「』大躍進『時期四川省大饑饉的特殊成因」(載《當代中國研究》2009年第1期),重慶江北縣農村1961年11月至1962年2月期間有半數人嚴重浮腫,70%的勞動力不能出工,其中復興區12,247個勞動力當中能出工的不到1千人,全縣非正常死亡7,660人。東夫的數據引自重慶江北縣人民委員會「關於群眾生活、疾病、死亡情況報告」,1962年3月20日。

[9]林毅夫、楊濤,2000.「Food Availability,Entitlements,and the Chinese Famine of1959-61,」Economic Journal,vol.110,136-158.

[101]出處同注4。

[11]這是根據官方的全國性資料得出的結論,不排除根據地區性資料可能得出地區性的不同結論。例如,四川省饑荒的觸發雖然不是由於徵購任務過重引起的,但其後饑荒的加劇與徵調過度有密切的關係。當然,這一地區性的結論在哪些省份適用,需要具體研究。

[12]見東夫的「』大躍進』時期四川省大饑饉的特殊成因」一文的表1。《當代中國研究》2009年第1期。

[13]彭希哲,1987.「Demographic Consequences of the Great Leap Forward in China’s provinces」.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1987(13).Pp.639-670.

[14]薛暮橋著,1984,《薛暮橋經濟論文選》。北京:人民出版社,第174頁。另外,1996年,在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薛暮橋回憶錄》(第265頁)中,薛暮橋再次強調指出公社食堂的浪費,「當時農民議論最多的是公共食堂,1958年冬天開始提倡在公共食堂集體吃飯,吃飯不要錢,甚至提倡『放開肚子吃飯』,把一年的口糧在半年中吃完了。農民分不到口糧,除了原有的少量存量,只能吃瓜菜野草。」。

[15]見巫寧坤推薦李世華根據自己親身經歷寫成的《共用的墓碑:一個中國人的家庭紀事》(美國:紐約,明鏡出版社,2008年12月)的長文「又一座豐碑」(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Opinion/2009_1_7_21_35_39_840.html)。

[16]楊繼繩,《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香港天地出版社出版,2008年。楊在該書第三章「天府飢魂」中的第6節「社員餓得光骨頭,幹部吃得肥油油」和第7節「吃青、刑罰、扣飯」中對此種駭人聽聞的情景有生動的描繪(第193頁至203頁)。

[17]出處同注16。該書第四章「安徽不安」的第1節「說鳳陽,道鳳陽」中題為「餓死農民,撐死幹部」以及「政治高壓,魚肉百姓」兩個小節中也有大量的揭露(第244至248頁)。

[18]楊繼繩,《墓碑:中國六十年代大饑荒紀實》,第270頁。

[19]出處同注12。

《當代中國研究》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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