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村民張志良向新京報記者爆料,稱自己的祖父1946年曾借給新四軍3萬元,雖多年向政府要求兌現,但迄今無果。
張志良出示的借糧款收據原件是一張黃色老宣紙,上面寫著:今承湘店鄉(後更名南向店鄉)保莊張炎山先生借給本軍現金三萬元,特給此據為憑。署名為新四軍第五師野戰軍政治部軍令部江克成,並蓋有江克成紅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借條右端印有「爭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強統一的「「新中國」」」,左端附註註明所借糧款在今後政府徵收田賦時,可憑此據抵銷,未抵銷完的剩餘數額政治部保證償還。
出借人張炎山是張志良的祖父,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南向店鄉人。1950年左右,各地迎來了兌換借據的高峰期。張志良稱,那時候祖父張炎山被劃為地主,於是將借據藏於牆縫裡。1989年,張志良的父親張富友在拆建舊屋時發現土牆縫裡塞著一個紅布包裹,裡面正是新四軍的老借條。之後,張志良的父親張富友曾找到當地政府要求兌換,「就給幾百元,我父親沒同意,又拿回來了」。1993年張富友去世。「父親的遺願就是讓我把爺爺的借據兌換過來。」張志良告訴記者。2005年至今,他雖多次向光山縣人民政府反映借條一事,並要求兌現,當地政府在調查之後仍未實施兌換。
天下竟有這等事?!無論何朝何代,也不管哪個國家哪個民族,借錢要還都是天經地義,可張炎山當年借給新四軍的這筆欠款居然過了68年政府還沒還,這也有點太說不過去了吧?別說當事人的後代,就是我等旁觀者聽聞後未免也為之不平。
當然,五十年代那會不是政府不還張炎山的錢,而是他沒向政府要債。不過話說回來,張當時已被劃為地主,整天戰戰兢兢,他怎麼還敢開口要政府還錢?他有這個豹子膽嗎?即便有,我敢斷定,政府也絕不會還他一分錢,不但不會還他一分錢,很可能還會把這視為地主分子的「反攻倒算」而予以治罪。類似這樣的荒唐事,毛時代還少嗎?
毛時代之後,張炎山的後人雖然敢要政府還錢了,但政府卻拖到今天也沒還。你們的前輩當初寫借條時是那麼的當回事,如今輪到還錢了你們卻是如此的不當回事,這算哪門子事?這不是言而無信嗎!
有篇題為「歷史的先聲」的帖子在網上流傳甚廣,內容多為共產黨在野時對國人的「莊嚴承諾」——承諾民主自由人權,承諾不搞一黨專政等等。比如毛澤東1944年6月12日在答中外記者問曾說:「中國是有缺陷,而且是很大的缺陷,就是缺乏民主。只有加上民主,中國才能前進一步。民主必須是各方面的。只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劉少奇當年也曾明言:「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污衊。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但並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劉少奇選集》上卷第一七二頁)。」中共機關報《解放日報》1941年10月28日刊載的一篇文章講的更動聽:「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則國事勢必包攬於一黨之手;才智之士,無從引進,良好建議,不能實行。因而所謂民主,無論搬出何種花樣,只是空有其名而已。」這些承諾不可謂不莊嚴,但有幾條兌現的?
連這樣鄭重其事的承諾都不了了之,況乎一張當年的借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