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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數十律師發表聯署聲明 向違法年檢說「不」

中國38名律師日前發表聲明,拒絕繼續參加違法的律師年度檢查考核。有律師向本台表示,這一由司法部定下的年檢制度與現行律師法相違背,是當局管控律師,阻止律師代理敏感案件的「緊箍咒」,也成為了律師協會斂財的小金庫。

中國38名律師日前發表聲明,拒絕繼續參加違法的律師年度檢查考核。有律師向本台表示,這一由司法部定下的年檢制度與現行律師法相違背,是當局管控律師,阻止律師代理敏感案件的「緊箍咒」,也成為了律師協會斂財的小金庫。

來自北京、福建、四川、廣西、廣東、山東等中國各省市38名律師周日發表聯署聲明,拒絕參加律師年度檢查考核。聲明說,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實施的年度檢查考核,實際否定了律師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條的效力,屬於違法行政行為;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參加年檢考核,要求備案蓋章,實際上是配合司法行政機關違法,參與共同破壞法律正確實施。

該聲明同時抄送給了中國國務院、司法部、全國人大以及中紀委。

聲明發起人之一程海周二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他去年因故被停止律師執業一年,在訴訟過程中發現律師年檢制度和現行律師法相違背,現在全中國都在提倡「依法治國」,作為法治踐行者的律師,有必要將這四個字落到實處。

「2007年的律師法出現了年度考核的規定,律師事務所對律師進行考核,然後把這個情況報給司法局就完結了。司法部從90年代前後搞了個年檢的規定,要求每年對律師證進行年檢,未經年檢的律師證無效,實際上就變成年度行政許可。他們在2010年換了律師證以後,還是年檢,不過改了個名稱叫『年度檢查考核』,要蓋章,給外界一個誤導,他們習慣認為,未經年度考核,這個律師證是無效的。我們為什麼提出這個,因為現在提出『依法治國』,律師法也規定律師要維護法律正確實施。既然律師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定律師的年度考核是由律師事務所進行的,實際上和律師協會和各級司法局都沒有關係的。律師如果配合他進行考核,那就意味著違反律師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選擇執行法律。」

有關取消律師年檢的呼聲已有多年,但截至目前,只有黑龍江省政府在去年下發文件把「律師執業情況年度考核」及「律師事務所年度考核」列入了取消年檢年審事項。程海告訴記者,去年,他們已向司法部提出撤銷年度檢查考核規定,對方沒有受理,他們其後又向國務院申請撤銷該制度,目前仍在進行之中。

已連續四年未通過年度檢查考核的福建律師鄒麗惠周二向本台表示,年檢制度是當局用來管控律師的手段,同時也成了律師協會斂財的方式。

「我本人就是因為律師證四年沒有蓋章,我去看守所會見,經常會受到刁難,甚至發生被法院強行架出法庭的事情。(年檢)成為司法行政機關管控律師,不讓律師辦一些所謂的敏感案件;還會經常被用來作為某些人打擊報復的手段,比如律師如果不聽話,或者跟哪個領導有矛盾,他就可以找各種藉口來掐你脖子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他們借這個機會,強行向我們收繳律師協會會費。本來律師協會是社會團體,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社會團體應該是自願加入、自願交費的,我們的律師法本身已經規定我們律師要強制加入律協,本來就不是我們自願的,那你應該不能收費或者我們自願交費。但是他就用這種手段強迫我們交費,你不交費,我不給你年檢,不給你蓋章,你執業就受到影響。」

今年中國兩會期間,「九三學社」提出建議取消律師年度考核的議案,引發律師一片讚譽。有網民也認為,沒有司法部門的管束,律師就可以直言不諱了,伸張正義是律師的職能,這項名為年檢的「緊箍咒」是時候應該摘下了。

(特約記者:揚帆責編:胡漢強/吳晶)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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