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章子怡發布律師聲明,就台灣士林法院司法控告《壹周刊》職員「加重誹謗罪」案相關事宜作出說明。聲明稱台灣士林法院對台灣《壹周刊》誹謗章子怡一案的判決邏輯:「無知者無罪」,並不成立,並將會繼續追訴此案,直到造謠者得到法律的制裁。
章子怡(網絡圖片)
此案最早要追溯到2012年,博訊網在4月26日的頭版頭條,以獨家報導的形式首發了一篇文章,稱「章子怡在10年間,通過性交易至少獲取7億人民幣。」此「新聞」被台灣壹傳媒旗下的《壹周刊》和蘋果日報轉載。
博訊網獨家頭條文章,被章子怡告上美法庭後,「無條件道歉」(文章截圖)
因而章子怡將始作俑者美國博訊網以及《壹周刊》和蘋果日報告上法庭。
2013年12月14日,美國法庭判章子怡獲勝:博訊網無條件與章子怡庭外和解,並且該網站已撤回所有不實報導,並向章子怡嚴正致歉。但BBC於2013年12月17日的報導中,稱博訊網的「道歉聲明只以英文出現在其英文網頁上,而沒有中文版本。」而據阿波羅網記者調查,博訊網已將英文版道歉也悄悄地刪除了,目前已查不到道歉聲明了。
香港法庭也於2014年2月19日正式剔除被告抗辯書,判章子怡一方獲勝。
而在今年4月初,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卻稱被告台灣壹傳媒涉案3名高階人員「加重誹謗罪」不成立。
對此結果,章子怡的代理律師倍感驚訝。章子怡的律師團隊近日發表聲明,就台灣士林法院司法控告《壹周刊》職員「加重誹謗罪」案相關事宜作出說明。
聲明稱台灣士林法院對台灣《壹周刊》誹謗章子怡一案的判決邏輯:「無知者無罪」,並不成立,並將會繼續追訴此案,直到造謠者得到法律的制裁。
【事件回顧】
2012年6月15日
章子怡美國律師行以六個違法事項向美國某中文網及其所屬公司ChinaFreePress, Inc以及其所有者孟維參(Weican Null Meng音譯)提起控訴
2012年11月29日
章子怡就台灣《壹周刊》不實報導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涉案人員提起刑事告訴。
2013年12月14日
章子怡控博訊網獲勝,該網在其首頁連續21日刊登道歉聲明,向章子怡嚴正致歉。
2014年2月19日
章子怡控告蘋果日報、壹周刊首戰獲勝,香港法庭正式剔除被告抗辯書並頒布非正審判決。
2014年4月3日
章子怡控告台灣壹傳媒,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加重誹謗罪」不成立。律師團表示將上訴到底。
阿波羅網附BBC報導:
博訊新聞網向章子怡「無保留道歉」
人們注意到,博訊新聞網是在美國聯邦法院即將就章子怡控告博訊新聞網誹謗的案件做出判決前夕發表上述道歉聲明的。
雖然博訊新聞網有關章子怡的報導當時是用中文發表的,但目前發表的道歉聲明只以英文出現在其英文網頁上,而沒有中文版本。(阿波羅網編者註:剛剛發現此英文頁面被刪除了。)
去年5月28日,博訊新聞網報導了章子怡涉嫌與高官、富商存在不正當性交易並被中共當局禁止出境的消息。
博訊新聞網的消息稱,章子怡在11年間靠「陪睡」高官至少賺進7億元人民幣,其性交易對象包括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
隨後,在香港的《蘋果日報》和《壹周刊》轉載了博訊新聞網的有關報導。
去年6月,章子怡分別在美國和香港對博訊新聞網以及《蘋果日報》和《壹周刊》提出法律訴訟。
今年11月29日,章子怡在香港民事控告《蘋果日報》和《壹周刊》勝訴,其代理律師要求法庭評估章子怡應得的賠償。
「無保留的道歉」
博訊新聞網在美國聯邦方法院即將作出裁決前用英文發表的道歉聲明說,博訊新聞網從2012年5月起發表了一系列有關中國電影演員章子怡的負面不實報導,包括她和富商及官員陪睡換取金錢的報導。
「這些有關章子怡的假消息從來就不應該發表,博訊現在對張子怡做出無保留的道歉,從博訊新聞網上撤除這些報導,並且發表這份正式的收回聲明。」
博訊的聲明還說,有關章子怡的報導是以匿名消息來源提供的信息為依據的,而消息來源無法支持有關的信息。
「博訊新聞網也沒有在發表上述報導之前與章子怡取得聯繫,以便讓她做出反應,就有關指稱提出抗辯。」
博訊新聞網的聲明最後表示,為自己給章子怡的聲譽和事業帶來的損害做出真誠的道歉。
觀察人士表示,博訊新聞網發表的最新道歉聲明標誌著自己立場的重大轉變。
這家新聞網站曾在去年6月章子怡最初在美國法庭提出起訴時做出回應說,關於章子怡的報導沒有使用侮辱性語言,只是發表了其相信是真實的信息,而這些信息來自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及相關案例法保護的匿名消息來源。
阿波羅網白梅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