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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夏天 :李樂斌自殺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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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傳言殺人警察在自己家中吞彈自殺,我對其行為提出如下幾點疑問:

1、李樂斌殺人後應當羈押在看守所,政府不應當把殺過人的警察放回家去,不可能生活在自己的家裡.我認為現在傳言殺人警察李樂斌在自己家中吞彈自殺的行為子虛烏有。

2、即便李樂斌沒有犯罪行為,他殺人是合理合法的,在沒有調查清楚之前,政府應當派專人去監護、看管,不能讓其有獨自行動的機會!因為他剛殺過人,情緒容易激動,容易發生對自己造成自殘、自殺行等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刑事犯罪嫌疑人的管理規定》李樂斌根本不存在獨自在自己家的可能,如果存在,也是黑龍江省政府監護、監管李樂斌的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所致!或者是讓李樂斌去死,徹底打斷追查幕後真兇的線索!

3、如果李樂斌在自己家裡,更不存在自殺的機會,因為在家人的看管下,讓他吞彈自殺這不合常理。

4、一個殺過人的警察在回家之前早就對他的槍枝彈藥給收回了。我不知道他吞的是什麼彈?能達到自殺的效果!黑龍江省政府:你們到底想幹什麼?如果李樂斌是鐵道部的公安人員,那麼他的職責是保護旅客的人身安全,是護送旅客上車,而不是攔截上訪人員!徐純合一家更不會,向當地政府通風報信說他們一家是上訪人員!李樂斌等鐵路工作人員給徐純合的村支書打電話,他們的目的是什麼?李樂斌超出了自己的職權範圍,毆打訪民徐純合,直至擊斃!如果沒有地方政府左右,沒有頂頭上司的批准,依常理說李樂斌不會向訪民開槍,更不會當著未成年的孩子和他八十多歲的老母親的面,向她的兒子開槍!他們是不是怕李樂斌把他們給說出來,追查到幕後真兇?故意把李樂斌給整死???!!

李樂斌如果是地方警察他沒有責任去火站去執行公務,更不會去火車站去維持秩序,槍擊所謂訪民,如果去了就是亂用職權罪,我相信一個警察不會犯這麼低級的錯誤,絕不會跨區執法切,擊斃旅客。如果是鐵路公安,作為地方政府的官員(副縣長)董國生,沒有義務去看望嘉獎李樂斌。他也知道作為公安人員知法犯法的李樂斌槍擊徐純合是犯了殺人罪。作為政府官員,應當知道嘉獎,看望殺人罪犯的後果,但是他以身試法這麼做了,我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更不知道李樂斌為了什麼,在知道自己犯罪的情況下槍殺徐純和,更不知道其中的內幕。不管李樂斌在家吞彈自殺的消息是否屬實,都會給人一種地方政府夥同鐵路、公安等相關權利部門、機關、機構等,迫害控告冤民,迫害中國乃至世界合法的犯罪嫌疑跡象。如果國家不能夠處理好李樂斌殺人自殺等事件的問題,追不到殺人與自殺等行為的幕後主導者,得到人民的公審公判的話,我相信世界各地政府都要效仿黑龍江殺害、迫害中國乃至世界合法冤民,合法控告認的行為。這是世界各國政府和自己子民發生敵我矛盾的開端,我萬萬沒有想到,這一矛盾的導火線起源於生我養我的地方我的祖國----中國,我作為國家的子民感到萬分的恥辱,在世界上抬不起頭來,我為世界上所有蒙受冤屈的公民,為沒有接受人民的審判而被自己的公僕殺害的公民感到羞辱。醒醒吧世界各地的公民,出行時睜大眼睛躲開所謂國家公職人員的槍口。我期望我的祖國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我bu想讓我們的國家政府等部門成為世界公民的敵人。不要等到國家四處楚歌的時候才覺察到自已經成為的自己子民的公敵,世界公民的公敵。

2015年5月12凌晨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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