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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放四箭救市 中國證監會拼了

昨日晚間,股市利多消息接連放出。首先晚9點左右,滬深交易所宣布下月降低A股交易結算費。其後,晚10點左右,證監會更是連續發布兩份公告,包括公布兩融管理辦法,並明確允許證券公司開展兩融收益權資產證券化業務,進一步拓寬券商融資渠道。提前實施的辦法規定,允許券商在客戶信用基礎上,和客戶商定展期次數;取消維持擔保低於130%兩個交易日內追加擔保比例不低於150%的規定,允許券商與客戶自行商定補充擔保物期限與比例的具體要求。在官方利多持續放出後,後市能否止跌企穩更加引人關注。

證監會火線再救市

新政要點

1.允許融資融券合約展期

在維持現有融資融券合約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允許證券公司根據客戶狀況等因素自主商定展期次數,不再設定六個月的融資融券強制還款期限。

2.券商可自主決定強制平倉線

取消投資者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30%應當在2個交易日內追加擔保物,且追保後維持擔保比例不低於150%的規定。允許證券公司與客戶自行商定補充擔保物的期限與比例的具體要求。

3.不再將強制平倉作為唯一處理方式

不再將強制平倉作為證券公司處理客戶擔保物的唯一方式,增加風險控制的靈活性和彈性。

4.證券資產低於50萬可繼續融資融券

將「最近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元」等要求,明確為開立信用帳戶的條件。對於目前已開立信用帳戶,但證券類資產低於50萬元的客戶,依然可繼續從事兩融交易。

5.允許所有證券公司發行轉讓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

從前期20家證券公司開展短期公司債券試點,到允許所有證券公司發行與轉讓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

6.允許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收益權資產證券化業務

允許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收益權資產證券化業務,進一步拓寬證券公司融資渠道。

以下為證監會公告

兩融管理辦法「因特殊情況」提前出台

證監會的規定稱,現行《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證監會2011年10月發布,根據融資融券業務發展實踐需要,證監會研究修改了《管理辦法》。2015年6月12日,證監會就《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經研究,我會吸收了進一步明確客戶適當性要求的建議,將「最近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50萬元」等要求,明確為開立信用帳戶的條件,並修改完善有關條文,以提高操作性。對於目前已開立信用帳戶但證券類資產低於50萬元的客戶,可繼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對「取消參與融資融券的准入門檻」等建議,考慮到貫徹落實客戶適當性管理的要求,未予採納。

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始於6月12日,原計劃於7月11日截止。按照我會《證券期貨規章草案公開徵求意見試行規則》(證監會公告[2009]7號)第5條的規定,我會規章徵求意見時間原則上為15日,但因情況特殊,需儘快發布、施行的除外。考慮到目前市場運行情況,根據市場和監管工作需要,我會決定於2015年7月1日發布《管理辦法》,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步發布《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兩融業務不得超出券商淨資本4倍

《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此次主要修訂了以下內容:

一是建立融資融券業務逆周期調節機制。借鑑境外市場經驗,在《管理辦法》中明確,證監會建立健全融資融券業務的逆周期調節機制,對融資融券業務實施宏觀審慎管理。證券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對保證金比例、標的證券範圍等相關風險控制指標進行動態調整,實施逆周期調節。同時要求證券公司根據市場情況等因素對各項風險控制措施進行動態調整和差異化控制。

二是合理確定融資融券業務規模。將融資融券業務規模與證券公司淨資本規模相匹配,要求業務規模不得超過證券公司淨資本的4倍。對於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證券公司,可維持現有業務規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資融券合約。截至5月底,全行業淨資本0.97萬億元,據此測算,全市場融資融券業務規模還有增長空間。

券商可自主決定平倉

三是允許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在維持現有融資融券合約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新增規定,允許證券公司根據客戶信用狀況等因素與客戶自主商定展期次數。

四是優化融資融券客戶擔保物違約處置標準和方式。取消投資者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30%應當在2個交易日內追加擔保物且追保後維持擔保比例應不低於150%的規定,允許證券公司與客戶自行商定補充擔保物的期限與比例的具體要求,同時不再將強制平倉作為證券公司處置客戶擔保物的唯一方式,增加風險控制靈活性和彈性。

此外,本次修訂進一步強化了投資者權益保護,完善了現有風險監測監控機制,結合業務實際進一步明確了相關禁止行為。同時,還將《管理辦法》上升為我會的部門規章,提升其法律效力和層級。

進一步拓寬券商融資渠道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證監會將通過兩個舉措進一步擴大證券公司融資渠道:

一是根據證監會《公司債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從前期20家證券公司開展短期公司債券試點,到允許所有證券公司發行與轉讓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

二是根據證監會發布的《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允許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收益權資產證券化業務,進一步拓寬證券公司融資渠道。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觀察者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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