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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恆:中國「強迫失蹤」幾大世界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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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正見網》初步估算,中國大陸約有336萬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的殘酷鎮壓中失去生命;約118萬人是被中共「高壓逼迫」致死,占35%;約218萬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關押迫害」致死,占65%。在被中共「關押迫害」致死學員中,其中57萬被「拘留」致死,50萬被「勞教」致死,47萬被「非法抓捕、審訊」致死,34萬被「判刑」致死,34萬被「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致死。

8月30日是第五個聯合國「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2010年底,聯合國通過了《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用以保護強迫失蹤受害人的司法權益和他們的家屬的知情權。並確定每年8月30日為這個公約的國際日。

被文明社會譴責的「強迫失蹤」,已成為一個全球性問題,過去主要是獨裁政權的產物,現在也成為在政治上打壓對手的一種手段,或灌輸給公民恐怖的戰略。

「有些人來了,他們不管白天黑夜隨時到來,通常穿著便衣,有時穿著制服,總是攜帶武器。他們不說明任何理由,不出示任何逮捕證,也不說明他們的身份,把家庭的一位或若干成員拖向汽車……」——某國際上的非政府組織在其《失蹤!恐怖的手法》的報告中描述的恐怖場景,這就是典型的強迫失蹤。

縱觀當代中國,從文革中被整死的包括劉少奇等國家幹部,到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再到今年7月一批被抓的維權律師和公民的家屬等,例子比比皆是。他們的遭遇無不符合強迫失蹤的定義。

關於國際強迫失蹤日,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凸顯了幾大「世界之最」:

一、最大矛盾之處

聯合國公約確立「強迫失蹤」是一種極端嚴重的犯罪。2010年底就有21個國家批准《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公約》。另外66個國家也簽署了這項公約。中國從一開始就拒絕參加「失蹤公約」。

然而,矛盾的是,中國大陸是強迫失蹤受害者最嚴重的國家。"黑監獄"以及政治異議人士"莫名其妙"失蹤的事件層出不窮。強迫失蹤已經成為國家機器的一種利器,專門用來懲罰異議人士。

不但不加入「失蹤公約」,2012年初,中共通過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73條」。該條規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公安機關可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中共企圖以這一條例,使得「秘密失蹤」合法化。「強迫失蹤」才是國際上定義的恐怖犯罪,這顛倒黑白的條例恰恰反映出中共黑幫治國,無法無天的真面目。

二、「強迫失蹤」受害者最大規模國度

早在2011年8月30日第一個國際強迫失蹤日,法輪功人權組織及追查迫害法輪國際組織代表即表示,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是強迫失蹤的最大受害人。根據聯合國對「強迫失蹤」的定義,在中國遭到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絕大部份是「強制失蹤」的受害人。他們大多遭非法抓捕時,既不被通知家屬,也都沒有法律程序,而且被關後,家屬找人也找不到,下落不明。

大批被強迫失蹤的法輪功學員,被置於法律保護之外,中共對他們為所欲為,實施各種慘無人道的迫害:如刑訊逼供,送精神病院或勞教所、洗腦班酷刑折磨,或打著司法的幌子任意誣判。

15年來,在江澤民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政策下,法輪功信仰團體成為中國人權迫害最嚴重的團體。

據《正見網》初步估算,中國大陸約有336萬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的殘酷鎮壓中失去生命;約118萬人是被中共「高壓逼迫」致死,占35%;約218萬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關押迫害」致死,占65%。在被中共「關押迫害」致死學員中,其中57萬被「拘留」致死,50萬被「勞教」致死,47萬被「非法抓捕、審訊」致死,34萬被「判刑」致死,34萬被「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致死。

三、「強迫失蹤」最極端案例發生在中國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言人汪志遠曾表示,在中國大陸,最極端的「強制失蹤」案例是那些被秘密逮捕、關押後,又被強行摘取器官並遭到殺害的法輪功學員。中國大陸各監獄、勞教所普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抽血等異常體檢,隨後大量學員被轉移消失,去了哪裡至今是謎團。

2006年3月初,在主刀醫師太太、老軍醫、武警(遼寧一警察在持槍警衛現場,目擊了一例對一名女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器官的整個過程)的指證下,中共在蘇家屯等至少36個集中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以牟取暴利並焚屍滅跡的反人類暴行被海外媒體曝光。

2000年至2005年六年間,在中國有超4萬1500宗移植手術的器官的來源無法解釋。來自國際律師、醫學專家和媒體的調查結果顯示,活體摘除的器官主要來自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在江氏集團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的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下,確鑿證據表示,至少有6萬5千名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中共大規模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滔天。這是違反人類道德底線、違反倫理底線、違反人類文明底線的、最慘無人道、最殘酷野蠻的罪惡,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從以上可得出結論:「強迫失蹤」最嚴重、最大規模的國度是當今中國大陸,「強迫失蹤」的極端案例是中共對法輪功群體的血腥迫害和活摘器官,已構成「危害人類罪」、「反人類罪」,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受到聯合國、美國國會、歐洲議會高度關切和強烈譴責。「國際強迫失蹤日」拷問中國人權現狀,特別是制止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已經成為國際主流社會的共同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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