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東省博羅縣警局水上派出所,日前寄給台灣高雄鹽埕分局的一份公函,被認為是大陸公安直接指揮台灣警方辦案,網民紛紛斥責「太扯」。
據9月12日《自由時報》報導,高雄警方鹽埕分局於9月8日收到廣東省博羅縣警局水上派出所寄發的公函,收件人則為「台灣省高雄鹽城(埕的筆誤)區警察局負責人」。
信內附有博羅縣公安8月25日發出的拘捕通知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拘留了1名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黃姓台灣人,現在要求鹽埕分局的負責人通知該轄區內該黃姓男子的家屬。
高雄市警局局長陳家欽強硬回應事件,指大陸公安來函「未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程序」,台灣警方「恕難照辦」。
大陸各大入口網站轉載報導(網絡圖片)
鹽埕分局承辦小隊長在網上PO出該公函後,雖然很快刪除,依然不少官警議論紛紛,指廣東省警方自居上級指導單位,竟然指揮案件辦理過程,函文又沒有寫明收件人,也沒有照正常程序,「太扯了,很沒有禮貌」,「廣東省警方自居上級指導單位,竟然指揮案件辦理過程」,又指「兩岸什麼時候統一了?」,「在發文指揮偵辦嗎?有沒有搞錯?」
高雄警方強調,大陸公安此一程序已錯誤,且為免遭詐騙集團見縫插針,規定警員不可將違反程序的公函送達民眾;大陸公安應寄達刑事局的兩岸科,再由刑事局轉發各縣市警局。
台灣法務部11日表示,將向中共反映「請予改正」;刑事局則表示,不合程序的公文,基層員警不須理會。
此事也引發台灣網友的憤怒,在社交媒體上熱烈討論。
「矮化!」
「有網友猜測中共是在「測試底線」。」
「還有發文而不是直接進駐指揮,很給面子了好嗎?」
「這種不按正常管道又寫錯字的東西,第一反應不覺得是詐騙嗎?」
「這種兩岸『互助』協議就是這樣,弱勢服從,強勢隨心所欲指揮。」
「未來被台灣警察抓去交給中共警察不是夢了!!」
阿波羅網於飛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