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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31個核電站 相當於在每個省放置一枚核炸彈 誰有權決定?

這兩年,中國多個城市爆發了對當地政府試圖進行PX項目的抗議。這是民意力量,也是民眾進步。現在,有一系列比PX可怕許多倍的項目正在悄悄醞釀,那就是:在中國內陸建31個核電站。

中國正在悄悄醞釀於內陸建31個核電站,相當於在每個省放置一枚核炸彈。這麼重大的事情,誰有權決定?

9月27日,《華夏時報》報導:受國家發改委的委託,中國工程院、中國核能行業協會近期對整個內陸核電站的廠址進行了調研,明確內陸核電站安全性是否符合開工建設的要件,掃清開工前的障礙。

這麼重大的一個消息,不通過新華社發布,而是通過一個沒什麼影響力的報紙發布,疑似是在試探民意。

民意並無多大反應。絕大多數網民根本不知道這31個內陸核電站會在什麼地方。

新聞中「掃清開工前的障礙」的說法非常混帳。彷佛是說,那些反對核電站上馬的聲音都是「障礙」──在中文裡,障礙是一個貶義詞。而且,安全性經過幾個所謂專家的論證後,就「掃清開工前的障礙」,意思是根本不準備徵求民意了?民意連最後的障礙都算不上了?

當年上馬三峽工程,因為反對聲音太大,而不得不提交議會表決,等於是將責任推給了全國人大。那是第一次將工程交由全國人大表決。關於三峽要不要炸掉的爭論還在進行時,令一個備受爭議的大項目,南水北調又開工了,甚至部分完工了。照樣引起巨大爭論。

如今,核電站又想上馬。一個核電站,如同一個威力巨大的核炸彈。31個核電站,相當於在中國每個省放置一枚核炸彈。這麼重大的事情,誰有權決定?

中國特色政治體制的一個特點就是,集中力量辦大事。而這些大事,均不需要全民表決。把所有農民的土地收歸集體所有,是大事;把所有城市土地宣布為政府所有,並且悄悄寫進1982年憲法,也是大事。反右、大躍進、文革,都是大事。這些大事,都比三峽大,比南水北調大,比核電站大。

以前,民意只需要被動員,然後,民意就會糊裡糊塗地喊擁護、喊萬歲。然而,民意在變。這些年,無處不在的環境污染、分配不公、行政暴力遭遇到網際網路啟蒙後,中國公民對於社會事務的參與程度陡然增強。在缺乏公民參與渠道的中國,網際網路成為公民表達意願的第一場所。

就核電站來說,目前肯定不能完全否定,人類對能源的需求過於旺盛,導致我們不得不火中取栗,對包括核電站在內的諸多危險能源進行探討。未來,隨著技術的進步,核電站或許可以做到萬無一失。但至少目前做不到。更何況,內陸核電站比沿海核電站更可怕。

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

在這裡,我們要感謝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那場事故,對日本人民是一場災難,我們在深表同情的同時,如果不把福島事故當成一場對全人類的警告,那我們就太蠢了。

目前,中國政府關於核電站的政策,完全是自相矛盾的。

一方面,在福島核事故之後,中國核電建設的支持者們,不肯放棄巨大的利益誘惑,但又不敢頂風作案,所以就沉默。隨後,2012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通過《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只在沿海安排建設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這等於是宣布內陸核電暫停,對此我們應該鼓掌歡呼。

但另一方面,中國「十三五」規劃卻宣布,「到2020年中國運行核電裝機容量將達到5800萬千瓦,在建3000萬千瓦」。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有內陸核電站的參與。這等於是說:內陸核電站還要上馬。

目前,中國經濟低迷,各地官員為了保GDP、保官帽,紛紛申請上馬核電站。據說已經有十多個省份的官員要求上馬核電站。這些省份,哪一個徵求民意了?

非常惡劣的是,湖南桃花江、江西彭澤、湖北大畈三個內陸核電項目,尚未審批通過,已經投下去近80億元資金。擺明了說:一定要上馬。

請問,湖南桃花江、江西彭澤、湖北大畈三地民眾有幾人知道要在當地上馬核電站?有幾人同意了?並且,核電站一旦發生事故,其輻射半徑巨大,周邊都要跟著遭殃。即便某地民眾同意,也還必須徵求周邊民眾同意。1986年,發生在烏克蘭車諾比的核電站事故,其造成的輻射污染波及了白俄羅斯、俄羅斯的大片領土。

可以火中取栗,可以冒險,可以把禍患留給子孫,所有的這些都可以做,只要我們多數人願意這樣做。國家發改委、全國人大都難以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

關於核電站,必須進行公民投票。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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