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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黨員條例出台:老王的大棋終於下到關鍵一著

距離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還有5天,當局在12日的中共政治局會議上審議通過的《廉潔自律準則》(簡稱《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簡稱《條例》),在10月21日被印發出來。對比新舊兩個版本,有媒體稱,其中的變化極其耐人尋味,王岐山的大棋終於下到了關鍵一著。

王岐山的大棋終於下到了關鍵一著(網絡圖片)

10月12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定了三件事。一件事關「十三五」規劃,其餘兩個是中共《準則》和《條例》)在會上被審議通過。

10月21日中共媒體報導稱,近日印發的《準則》和《條例》修訂「動作很大」,引發外界關注。

對此,微信公眾號俠客島對其中的變化進行了梳理。

新版的《條例》比舊版的要短。新版有18000多字,133條規定。舊版24000多字,178條規定。更重要的變化是,新版條例的一些章節幾乎是完全重寫。

在「指導思想」上,新版條例中,除了中共的所謂「馬列毛鄧三科「之外,添加了「習近平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俠客島還特別強調,新版的《準則》和《條例》有重要的「乾貨」。他發現,其中的變化極其耐人尋味,「老王的大棋,終於下到了關鍵一著。「

例如,新版專門增加了這樣一條:「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在「執行中央決定」方面,不遵守政治紀律的表現,除了拒不執行、陽奉陰違之外,新版條例專門增加了「擅自對應當由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

另外還有「對抗組織審查」行為,包括: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包庇同案人員、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等等。

這次修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最大看點是,把治黨條例中與治國法律重複的內容去除,解決「紀」、「法」不分的問題。也就是說,新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專門治黨官的,與老百姓沒關係。

關於此次政治局會議謀劃新「準則」和「條例」,其實習王造就開始聯合著手此事。早在2015年1月的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就特別提到,要「著手修訂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而王岐山在此後的幾個月中一直為此事奔波,5月浙江調研、7月陝西調研、9月福建調研中,王岐山都提到了「修訂條例」。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阿波羅網白梅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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