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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黨紀」專為江系訂製?條例細節自曝無力回天

中共最新拋出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號稱最嚴黨紀。但有觀點認為,該條例與其說是整治腐敗嚴肅「黨紀」,不如說是為了整治江派官員。而且,條例的多處細節,說明中共腐敗已深入骨髓,中共政權已無力回天。

中共「最嚴黨紀」爆內幕:腐敗已入骨髓

2015年10月21日,中共當局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被中共御用學者稱為成為「最全最嚴黨紀」。

不過,海外媒體署名余樂的文章解讀這一條例,認為反腐條例暗藏黑幕,多處細節顯示當局已經變相默許輕度腐敗,說明中共腐敗入骨。

例如該條例第80條規定的「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對方財物」,只有對情節較重的,才「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才「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等處分」。且條例沒有說明情節輕微的處罰措施。

文章認為,條例顯示,在已經受賄的情況下,如果受賄情節「輕微」,條例僅僅給予連嚴重警告都算不上的警告處分,甚至依然保留其工作職位和黨籍,是變相的默許縱容輕微的腐敗。

又如條例第94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占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留黨察看處分。但都保留了其黨籍,警告處罰甚至還保留了目標對象的工作職位。

再如該條例的118條規定,官員違規插手市場經營,在工程承包、礦產開發等方面利用職權腐敗,只有「造成不良影響的」才給予警告及其他處分。以及第126條規定,生活奢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也只有「造成不良影響的」,才給予警告及其他處分。

文章指,根據中共黨內歷來的官官相護推斷,如果官員上述行為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很可能都不會有人提及,更不用說使其受到處罰。

文章認為,這一條例如此出台,從側面反映了無論賄賂、侵占財務,職權腐敗還是不正當性關係,很可能在中共官場實際中都很常見,以至於達到難以追究的地步。可以反映中共黨內的現狀是:「腐敗已漸入骨髓」。

處分條例:整治江派官員的工具

對此,美國媒體人、阿波羅網特約評論員「在水一方」表示,中共的最新條例,與其說是用來嚴肅黨紀懲治腐敗的,不如說是為了整治江派官員。

中共官員的貪腐是全國性全方位的,習近平不可能去懲治所有的腐敗官員。而江澤民當政時期是靠「貪腐治國」,其提拔的親信都是道德敗壞、貪腐無度的。所以,反腐處理「嚴重貪腐」江派官員順理成章,而對其他「輕度貪腐」的官員則會網開一面。

故此,雖然號稱中共「最嚴黨紀」,其實在某種程度上說,對中共官場起到的是安撫作用。

對此,條例中新增的「妄議中央」罪名更能說明問題。習近平當局借反貪運動大舉清洗江派,觸動了遍布全國的大大小小的江派官員。江澤民必然暗地煽動各級官員的不滿,抵制中央,甚至聯合起來,羅織罪名動搖習近平的「核心地位」。周本順被抓之前,曾炮製所謂《河北政情通報》預備在北戴河會議向習近平發難,這就是典型的一例。

此類事件,中共不會直言「政變」和「顛覆」,只好定了一個「妄議中央」的罪名,其實就是給那些負隅頑抗的江派官員準備的。

中共高層承認亡黨危機

近期有關中共腐敗引發亡黨危機的消息頻爆。

9月27日,中共軍中太子黨羅援日前借陸媒表達了亡黨之日,「共產黨人骨灰難留」的憂懼。

9月9日,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北京會見出席「2015中國共產黨與世界對話會」的外方代表,提到共產黨「可能面臨執政合法性資源的流失與枯竭,直至喪失執政地位」。陸媒解讀王岐山講話稱:蘊含著深刻的危機意識和憂患意識。

香港《動向》雜誌8月號報導,8月上旬中共高層召開北戴河會議,期間專門召開了中共退休高層的座談會。會上退休高層除了痛斥中共「黨內腐敗、社會民怨民憤」,更因為中共面臨「亡黨危機」出現痛哭場面。

另據香港《爭鳴》雜誌7月號報導,6月中旬中共政治局舉行的擴大生活會上一份報告羅列了中共「亡黨」的六大危機,涵蓋了政治、經濟、社會、信仰、前途等各個領域;並指局部政治、社會危機已經處於爆發、蔓延、惡化狀態。習近平在會上說,要「面對嚴峻事實,承認、接受黨蛻化變質走上亡黨危機的事實」。

阿波羅網於飛報導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阿波羅網於飛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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