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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女子因自己不是處女被嫌棄 幫丈夫強姦13歲幼女

與丈夫時某結婚已有20年,但時至今日,丈夫依然嫌棄自己當時不是處女,並以此為藉口經常吵架。為了「彌補」丈夫的「處女心願」,女子葉某竟然找來一名13歲的幼女小雨,並幫助丈夫將幼女小雨強姦。幼女小雨被強姦6次後,終因懷孕而被發現,事情就此敗露。

《法制日報》記者從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人民檢察院獲悉,該縣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時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葉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

時某今年43歲,20年前與妻子葉某結婚時因葉某不是處女,後兩人經常為此吵架。2014年夏天,時某再次因葉某結婚時不是處女而發生爭執。

後葉某心生惡念,便對時某說:「你想要處女我就去給你弄個玩玩!」時某欣然同意。後兩人經商量,將目光鎖定為本村的小雨(化名,13歲)。葉某還認為,小雨尚未發育,可以排除事後懷孕風險,別人發現不了。

同年7月的一天中午,葉某明知小雨系幼女,仍將其騙至家中臥室,並讓其脫掉褲子。在葉某的注視下,時某對小雨實施了強姦。之後,時某又單獨在其家中與小雨發生性關係五次,致使小雨懷孕。

2015年過年,小雨的姑姑發現其肚子變鼓,將其帶到醫院一檢查,才發現其已經懷孕八個月。至此,時某夫妻倆的惡行再也瞞不住了。經司法鑑定,小雨無性防衛能力。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時某多次姦淫幼女,致使被害人懷孕,侵犯了被害人的性自由權利,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且屬情節惡劣;被告人葉某明知時某姦淫幼女,仍為其提供幫助,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鑑於時某、葉某案發後均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中國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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