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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兇手林森浩被執行死刑引網友熱議

引起廣泛關注的上海復旦投毒案兇手林森浩星期五(12月11日)被執行死刑。林森浩投毒被執行死刑與此前一審二審死刑判決一樣,引起了網民和媒體的熱議。

上海復旦投毒案兇手林森浩星期五(12月11日)被執行死刑(資料照片)。

有微博網友認為,「故意殺人本應判死刑,沒有什麼同情」;還有網友說,「案情證明他不是一時衝動,不然也不會在搶救過程中他都依然不曾悔悟」。

但也有網友指出,「林森浩投毒和致黃洋死亡是兩件事,而這兩件事情之間的關係不是那麼明確,檢方有很多問題沒澄清,卻判了」。

微博網友「給理想打開一扇窗戶」說,「復旦大學投毒案被害人家屬拒不接受道歉,而林父一直在拼命救兒子。可能殺人就該償命,可是也有說得饒人處且饒人,何況是一個生命」。

網友「見賢思齊獨行俠」也指出:「在成長過程中缺失的人文教育竟然用兩條命換回」。

案件爭議

《京華時報》則評論說,在輿論場上,呼籲為林森浩免死者有之,贊同嚴格適用刑法判處林森浩死刑的也有之。雙方都在製造輿情,又都在指責對方試圖綁架輿論左右司法,「媒體審判說」也甚囂塵上。

但指責案件處理結果是受到輿論壓力所致,背後也許僅僅是結果與批評者的傾向不一致。無論法官的哪種判罰都避免不了異議。

評論指出,「其實不論最高法院的覆核結果是什麼,恐怕都會引起爭議。核准,林家哭;不核准,黃家哭。一宗個案要想實現皆大歡喜,並非不可能,卻可遇而不可求」。在林森浩被執行死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院依法安排林森浩與其父親林尊耀等親屬進行了會見。11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林森浩執行死刑。

林森浩在死刑覆核結果得出之前接受採訪時表示,死刑對他意味著償還,希望黃洋父母能放下這段怨恨,好好活下去。他說,「做的事情要負責任,這件事情確實是我做的,我該承擔・・・・・・」

案情回顧

2013年4月,復旦大學醫學院發生一起投毒案件。復旦醫學院研究生林森浩因為與同為醫學院研究生的室友黃洋不合,2013年在飲水機內投放二甲基亞硝胺,導致黃洋中毒,死於內臟器官衰竭,2014年2月18日,被上海第二中法一審認定故意殺人罪成立,被判處死刑。

宣判後,林森浩提出上訴。林森浩辯稱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他稱自己在黃洋中毒被送進醫院後沒有及時自首,導致黃洋最終死亡,是出於害怕的心態,並抱有僥倖心理,希望黃洋最終能痊癒。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森浩明知二甲基亞硝胺系劇毒化學品且有嚴重危害性,而向飲水機內投放大劑量的二甲基亞硝胺原液,致被害人接水飲用後中毒。而在被害人入院救治期間,林森浩仍刻意隱瞞真相,編造謊言,殺人故意明顯,且實施了以投放毒物為手段的殺人行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最高法院在對林森浩死刑覆核結果書中說,「林森浩僅因日常瑣事對被害人不滿,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醫學知識,蓄意採取隱蔽的手法,向飲水機內投放劇毒化學品,殺死無辜被害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屬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最法院認為,「林森浩歸案後始終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但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BBC中文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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