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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骨頭髮涼!這片子在美國引發了一場雪崩

如何評價 Netflix紀錄片《製造殺人犯》(Making a Murderer)?

萌萌的Crusher,資深劇迷,三流劇評人

先來說一說這部劇在美國到底引發了多大的雪崩般反響吧!

IMDb評分9.2

番茄新鮮度接近滿格

《紐約觀察家》評價道:《製造殺人犯》是一部讓人驚訝、恐慌、憤怒的真實故事,我告訴你,這個故事會讓你絕望。

影迷們更是把內心最真切的感受表達了出來:

除了如潮的好評,全美國也一夜之間掀起了一場對美國司法系統的大討論。

13萬人來到白宮官方網站,簽署請願書,呼籲總統特赦被冤枉的 STEVEN AVERY

這個是歐巴馬執政期間的新政策,所有人註冊個帳號都可以發起和支持 petition,到達10萬人情願白宮就必須回應。對於這個問題的回應是:這個案件是州級別的案件,總統只能特赦聯邦案件罪犯,無法特赦州級別的罪犯。

所有主串流媒體,清一色洗版跟蹤報導該事件

夜間脫口秀主持人感嘆這部劇的震撼,免費給 Netflix安利。

圖片來自 late show with stephen colbert

圖片來自 the daily show with Trevor Noah

從某種程度上講,《製造殺人犯》已經遠不止一部劇這麼簡單了。

這是有正義感的影人,在克服經費不足,當地政府的重重阻撓,HBO和 PBS拒絕播出等一些列艱難險阻之後,力圖向全世界還原的一個真相。

下面我們來總結梳理一下整個案件的疑團和證據,相信很多朋友只看了一遍,很多細節都忘了,或者只看了 B站上的第一集,不知道後來又發生了什麼。

一個所有人都應該知道的故事。

--以下有劇透!有劇透!有劇透!--

故事的主人公叫 Steven Avery,智商只有70。

從小就到處惹是生非,破壞公物、打架鬥毆都是常事,有一次甚至在別人的唆使下把一隻貓扔到火力活活燒死。

Steven似乎對於「對與錯」沒有太多的判斷能力。但是每當警笛響起,他從不狡辯,從不抵賴,認真錄口供,交保釋金,努力提醒自己「下一次不能再這樣了」。

但這不能改變的事實是:Steven所在鎮上的警察一提到他就咬牙切齒。

時間來到了1985年,一天下午,一個叫 Beerntsen的女士在海邊跑步,被一男子盯上後拖進樹叢性侵。

接案的警察在聽完遍體鱗傷的 Beerntsen女士的描述後,一下子就想到了劣跡斑斑的 Steven,並立即將其抓捕歸案。儘管女士的描述和 Steven本人長相有諸多不同。

儘管 Steven有充分到小學生都能理解的不在場證明。

至少有22個人可以為他提供不在場證明。

但當所有帶著偏見的警察都覺得這事兒是他幹的時候:

真相似乎突然不那麼重要了。

他們甚至捏造出了所謂的嫌犯畫像。

這張後來被證明是照著 Steven照片畫的。

最終,在警方的誘導下,記憶模糊的受害者指認了 Steven。

憑著這兩項證據,Steven被判入獄32年,這一年,他23歲。

時光飛逝,轉眼間十年過去了,時間來到了1995年。這天在隔壁縣發生了一起和1985年類似的性侵婦女案,兇手 Gregory被緝拿歸案。

隔壁縣的辦案警官發現 Gregory和10年前那場臭名昭著的 Steven案件中對兇手的描述驚人的相像,而且作為性侵慣犯的 Gregory在1985年案發當天,逃離了警方的監視,失蹤了一天。

當辦理 Steven案件的警局得到這個消息,說他們可能抓錯人時,他們選擇了沉默,沒有說一個字。於是 Steven在監獄裡又繼續蹲了8年。

其實在這18年間,Steven不止一次的被告知:

「只要你認罪,你就可以馬上得到保釋,不用呆在這監獄了」

但是 Steven沒有妥協,他說:

「如果我做了,我絕不狡辯,但是我是無辜的,I am gonna stay strong」

時間來到了2001年,DNA檢測技術開始應用於案件取證,在「清白組織」的幫助下,

Steven案件被重新審理,實驗室對當時發現的陰毛做了 DNA檢測,證明其中有一根陰毛,就是來自 Gregory。

就是這項重要證據讓Steven重獲自由,也讓當地司法機構的形象跌到了谷底。

這一年,steven已經41歲,身體發福,鬍子拉碴。

第一任妻子也在他服刑期間離開了他,那個曾經簡單快樂的家已經不不復存在了。

然而當記者問道:「含冤入獄18年,你不憤怒嗎?」

Steven微笑地回答道:

「現在自由了,之前的憤怒也消失了,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快樂的人」

重獲清白的 Steven引起了廣大民眾對美國司法制度的反省,連州長都親自接見 Steven,

並簽署了一項以 Steven名字命名的法案,旨在改革州司法體系,避免冤假錯案。

講到這裡,可以說這已經是一個曲折動人的故事:

警方捏造證據,無辜者含冤入獄18年,神秘兇手浮出水面、DNA證據力挽狂瀾。

紀錄片拍到這裡絕對已經足夠精彩!但萌 C要告訴你,這個故事,才剛剛開始……

Steven和家人團聚後不久,決定起訴當地警局和檢察院,要求他們為自己在監獄中逝去的18年賠償3600萬美金。

就在當地警局接受瀆職、過失調查時,就在律師在和政府就賠償金數量討價還價時,就在 Steven以為自己要和未婚妻過上平靜的生活時。

2005年11月5日,

Steven再次因謀殺罪被逮捕。

因為一個叫做 Teresa的女攝影師失蹤了數天,而眾多證據都將矛頭指向了 Steven。

證據①:她的汽車在 Steven打理的汽車回收廠找到。

證據②:Teresa被焚燒後的骨頭在 Steven房間旁邊被挖了出來。

證據③:Teresa的車鑰匙在 Steven房間被發現,並且鑰匙上有 Steven的 DNA

證據④:帶有 Teresa的 DNA的彈頭在 Steven的車庫被發現

證據⑤:Steven的血跡在 Teresa的車內被發現

證據⑥:還有最駭人聽聞的一點:

Steven的侄子 Brendan指證自己和舅舅一起殺死了 Teresa,並把她分屍焚燒

確實,當這六項證據呈現在你面前時,你不得不這樣想:

確實,

18年的監獄生活對一個人的改變太大了,

原本不是殺人犯,現在卻成了殺人犯。

這部劇的名字《Making a Murderer》可以理解成兩種意思:「捏造了一個殺人犯」或是「把人逼成了殺人犯」。

沒錯,上面這些就是萌 C看到這六項證據時,心中的理論:也許還就是 Steven乾的。

但是,當我看到之後發生的事情,我的觀點來了一個180度大轉變:在 Steven侄子 Brendan的認罪視頻中,我們明顯看到了這個只有16歲、智商不足70的內向男孩,被兩個經驗豐富的偵探牽著鼻子走。

調查員哄騙 Brendan如果承認罪行,你就有希望減刑。

當對 Brendan供認不滿意時,他們就說「我覺得你在撒謊」

噤若寒蟬的 Brendan這時立馬改口成警探想要的答案。

連法庭為 Brendan指派的公共律師和調查員,都在不斷的誘導 Brendan趕快承認罪行,而不是為他辯護和爭取利益。

大家注意,Brendan是一個智商很低,惟命是從的孩子,面對經驗豐富的律師和偵探,怎麼可能有招架之力?而 Brendan的證詞也立即成為了指控 Steven有罪的最重要證據。

我們似乎又看到了1985年 Steven第一次被指控的情景:警方先認定 Steven就是兇手,然後不擇手段地去尋找甚至偽造證據。

沒錯,就是偽造證據,前面那五項證據,很有可能全是偽造的!全是偽造的!

第一項證據:Teresa的車在 Steven汽車回收廠找到。拜託,Steven是營運汽車回收廠的啊,如果他想處理掉這輛車,為啥不把它壓成薄片呢?這樣不是很難被找到嗎?

第二項證據:Steven房間旁邊發現焚燒的骨頭。這些骨頭在分散在三個不同的地方,很可能是從別處移動到這裡的。

第三項證據:Steven房間內發現 Teresa車鑰匙。警方在 Steven家中搜查了數日無果,突然有一天,在地板上一個很明顯的位置,這把鑰匙神奇地出現了,而且上面只有 Steven的 DNA,竟然沒有主人 Teresa的 DNA。

發現這個證據的警官叫 Lenk

第四項證據:帶有 Teresa DNA的彈頭在 Steven的車庫被發現。之前為期十幾天的搜查,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而這個彈頭是在案件發生後4個月,突然有一天被發現的。

發現這個證據的警官叫 Lenk……

第五項證據,Steven的血跡在 Teresa的車內被發現。雖然經檢測這確實是 Steven的血,但車內沒有任何 Steven的指紋,而且,Steven的律師在調查過程中驚人地發現:1985年案件抽取的 Steven血樣試管盛放盒,封條竟然是斷開的。

打開一看,盛血的試管竟然被扎了一個小眼!

車內發現的 Steven的血跡,很有可能就是從這裡抽出來抹在車裡面,用來陷害 Steven。

而負責管理 Steven1985年的卷宗和證物的警官叫 Lenk!!!

而這個 Lenk警官就是1995年,忽視了另一個兇手可能存在的重要信息,讓 Steven多坐了8年牢的警官。按照規定,他本人應該迴避這個案子,但他依然主動提出搜查 Steven的住處,汽車、血跡、鑰匙、彈殼這四項重要證據被發現時,他都在場!這是當時出入的記錄,上面有 Lenk的名字

不過跳出來想想看,那麼多警察費這麼多功夫陷害一個人,可能嗎?

天性善良的萌 C最初是不相信的,但後來我覺得:十分可能!

首先,案發時,Steven正在要求冤枉自己的有關部門賠償自己3600萬美金,如果成功,整個當地警局肯定會破產。所以警局絕對有作案動機。

最後結果是,Steven不得不接受40萬美金賠償金,只為雇2個優秀的律師為自己辯護。

然而,儘管公訴方提供的證據疑點重重,但是 Steven的律師也拿不出實質性證據:證明這些證據就是假的。

於是,在經歷了法庭上的你來我往的陳述、雄辯過後,陪審團得出了自己的判決:

謀殺罪成立,終身監禁

Steven侄子同樣受到指控,在證據只有自己那段被脅迫下說出的證詞的情況下,也被判謀殺罪成立,刑期為終身監禁。

兩人屢次上訴未果,到今天為止,仍在監獄服刑。

美國輿論一片譁然。

著名黑客組織 Anonymous日前通過 twitter公開聲明已經找到了檢方在郵件內商量如何勾結陷害 Steven的證據,不久後就會公布。

說到這裡,這樁案件的故事萌 C已經交代完了,Steven是否有罪,我們心中自有羅盤。但是今天,我不是當福爾摩斯來探案的。

也許18年的監獄生活真的把 Steven變成了一個冷血殺人狂魔;也許 Lenk警官偽造證據,就是為了在 Steven的棺材上多釘幾個釘子;又或許是有一個特別聰明的人,利用了警方對 Steven的偏見,殺人後栽贓到 Steven頭上。

不管真相是什麼,正如這部劇的兩位主創說的那樣:

「我們拍這部劇的核心訴求,是向大家展示美國司法體系的失敗」

我們不確定兇手是誰,但 Steven的這兩個案件的審理中暴露的司法漏洞是顯而易見的:沒錢的 Brendan請不起好律師,法庭指派的免費律師迫不及待地要置他於死地。

有嚴重利益衝突的警官,竟然不避嫌繼續參加重要的搜查。

警探用所謂的「技巧」誘導認罪。

陪審團內部有著嚴重的偏見和歧視。決定判決結果的12位陪審團成員,有一些在庭審發生前就已經認定 Steven有罪。小道消息稱「陪審團裡面還有好幾個人和警察局的人還有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

兩位主創接受採訪的時候也曾透露,有一位陪審後來覺得內心有愧打電話向她們揭露當時在小房間裡還發生了「trading votes」的行為

Steven的律師 Dean Strang最後甚至哽咽地說:「我是多麼希望 Steven是有罪的,因為只要想到 Steven連續兩次因為同樣的制度含冤被關監獄,我內心就無比恐懼。」

這讓萌 C不禁想起前不久剛看的一部紀錄片《The Jinx》裡的一段話:

總有一些人,縱使他們傾家蕩產,也難以逃脫本不屬於他們的判罰。可是總有一些人,他們能夠憑藉高超的辯護技巧,讓自己逍遙法外。

There are some people,that no matter much money theythrow at the case were convicted and shouldn’t have been. And there are people that escape responsibility, because they are able to mount a really effective defense.這公平嗎?這不公平。但是我們在一個資本主義體制,有錢的人可以開凱迪拉克,沒錢的只能買輛二手推車。Do I think it is unfair? Yeah I do think it is unfair. But we are in a capitalistic system,and the people that make the money can drive the Cadillacs,and people don't make as much money have to buy a used car.

在這樣的司法體系下,法庭的裁決很多時候站在了「有道理」的一方,而不是正義的一方。因此造就的許許多多的冤案,也給無數律政類美劇提供了源源不斷的素材。

但是,如果我們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也恰恰是美帝值得敬佩的一點:

它深知自己的體系沒能做到盡善盡美,但它對於自己的錯誤從不狡辯,從不粉飾。它從不懼怕揭開自己的傷疤給全世界看。它從不阻撓影人們對駭人聽聞案件的準確還原。

也許只有在這樣一個相對寬鬆的輿論環境中,才會有像 Laura Ricciardi和 Moira Demos這樣的人心甘情願付出10年青春,只為還原事件本貌。

我們才能聽到在美劇《嘻哈帝國》裡的那一段段為黑人群體鳴不平的吶喊。

才能看到把2008年次貸危機爆發前華爾街自欺欺人醜態諷刺的體無完膚的電影《The Big Short》

這個社會永遠會有問題,

但是當問題發生的時候:媒體在全方位追蹤報導,還原事件真相

影人在用鏡頭拍攝記錄,為後世留下反省

普通民眾可以憤怒地說出「F.K」來宣洩自己內心的不滿

脫口秀主持人敢用最犀利諷刺的語言攻擊著錯誤的始作俑者

在萌 C看來:

這才是一個民族應有的骨氣

有時候我們在乎的真的不是誰對誰錯,就像今天我們故事裡的 Steven到底有沒有罪一樣。我們只希望能有一個自由、開放的渠道,供大眾辯論、思考……因為:

The truth always comes out.--- Steven Avery

--

謝謝大家的點讚支持,有很多朋友留言問我「哪裡可以看到這部劇?」

感謝伊甸園字幕組,就在前幾天,全十集的帶中文字幕資源已經出來了。

劉雯雯,我的玉唇必定讓你失禁!

我本人在第一次為 Steven提供無罪證據的 Innocnet Project實習過一段時間,占坑給諸位詳細談一下美國的一些制度,希望幫到諸位。

我首先談一下我加入 Innocent Project的原因,加入這個組織這基本沒任何收益啦。畢業的時候周圍的人都是去找工作,換簽證,我因為這個計劃過了簽證期。現在只有重新申請學校拿 F-1。不過我還是覺得這個計劃是一生最值得的體驗。

原因就是我自己的家人有冤案史,花了20年洗冤。這其中的痛苦,常人是難以想像的。從我初中開始,由於小城市,人際關係比較聚集。周圍就會有了解你家史的同學。之後在全班講這些謠言,你只有默默忍受別人對你的歧視。但是出國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儘快脫離這種環境。由於對這種冤案的厭惡、對當事人家庭的傷害、創傷的體會,我在2011年——2013年總共2年在這個全美最著名的「洗冤工程」志願者加實習。其中 Steven的案子又是最著名的之一。

23日午夜更新,紀錄片中 Steven第二次定罪重要證據說辭都從辯方律師而來,現在提供給諸位檢方的說辭。這裡你會發現紀錄片的誘導的可能性,實際的情況是任何人都難以對這個案件的證據相信任何一方。這也推出美國司法體系前進的重要一步!

PS.很多熱心人已經把庭審的原件公布出來,有興趣的諸位可以一一了解。不過我本人的大部分資料來自當時採集證據的 processing記錄,是美國下一步立法的焦點之焦點……(也就是證據採信的效用的界定,現在正在查詢50各州的法條,是發瘋的前兆)

(前方高能預警,我會從控方和辯方的角度來談問題,同時 documentary是否故意誘導一般人,我也會持保留意見的談到。Steven的 BT性愛經驗即將展示,猥褻 Brenden,脅迫3個侄子輪姦 Terasa的細節即將公布。)

~~

地方司法體系的駕崩,威斯康辛之殤

首先我把紀錄片忽略的第一次「洗冤工程」幫助 Steven脫罪的過程說一下(很多我個人聽到的私密消息),因為後面的案情發展與這個事情有關。

在 Steven的第一次誤判之後的2001年,警長 Tom Kocourek從當地一個公共服務機構退休。首席調查員 Gene Kusche亦如此。

大約在這個時候,也就是他在獄中第二次上訴被州法院駁回之後,Steven的父親堅持讓 Steven申請法律援助。這時他申請的援助就是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校區法學院下設的洗冤工程。在工程下設的20個員工(教授、學生、志願者),調查的內容主要是威斯康辛各個監獄的犯人提出的無罪申請。像美國全國的其他洗冤工程一樣,現今洗冤工程的重點主要集中在 DNA證據的重新利用。

工程每年大概會接到600-800個冤案申請,2011年我在的那一年是700多個。這些被定罪的案件首先是我們這種一般的志願者把案件全部整理好,初步分類,也就是刑事、民事分開,年代分開,最早的定罪冤案是1967年的(寫完 Steven之後,我會重點寫這個案件,40年的牢獄,現今沒有拿到賠償)。之後第二步就是把案件之中,查看物證,找出其中的沒有檢測過的物證(當年無法檢測 DNA,或者 DNA檢測不發達的時期,這類案件主要集中在80年代末期和整個90年代,Steven的案件就是這一類)。

2001年的時候,洗冤工程受理了 Steven的案件。這裡最重要的一點是在於1996年,當年 Steven的代理律師 Steve Glynn無法說服法庭,採信一份證據:也就是受害人 Penny Beernsten的指甲縫殘留物。因為那時候,DNA的發展還在襁褓之中,司法採信的效用相當低。

2001年的春天,這個計劃的2個學長寫了一封信給當時 Manitowoc地方檢察官 Jim Fitzgerald。要他保證不干擾重新檢測這個指甲殘留物的 DNA。Jim當年問學生,這個案件有直接指向 Steven的物證、人證。為什麼要重審?Jim給的回覆就是叫他們重讀1029頁的審判原稿,然後指出其中可能存在疏忽的地方,讓他可以開啟重審的大門。

這裡我把當年這2位傑出的學長讀完審判稿之後寫給 Jim的信件全文翻譯一下。

~~

尊敬的 Fitzgerald先生,

我們按照您的要求重讀了審判的原稿。從結案的證據中,我們注意到了這個顯微證據:頭髮。

這個襲擊案件現場發現的頭髮與 Culhane女士採集的樣本(來自威斯康辛犯罪實驗室)是「一致吻合」的。它是唯一指證 Steven是罪犯的物證,證詞之中關於這個證物的敘述有25頁之多。其它3個目擊者的證詞也明顯的有故意地與收押定罪有關係,因為他們的證詞都無關的聯繫到了 Culhane女士證詞是「一致正確的」。

我們希望你能讓我們知道你還需要什麼(證據的提供)。

洗冤工程

~~

之後這件事就這樣石沉大海,沒有得到 Fitzgerald的任何回復。直到大 Boss Keith Findley出山。

上圖這位就是整個洗冤工程的大 Boss之一,法學院的教授:Keith Findley,他向州法院提出了一個動議:關於結案之後的 DNA重新審查,同時在當時接受動議的法官 Hazlewood面前,直接說明要求舉行公聽會,關於 Steven案件的疑問。

中間有各種在州議會的私下活動,Keith老闆在當地參議員的名聲非常好。大約在志願者寫信1年之後,2002年的3月22日,Steven Avery回到了法庭舉行公聽會。這次 Steven的狀態就是記錄片上錄的:精神狀態極佳,同時對出獄充滿期待……這類云云……

公聽會上 Keith要求為 Steven找到新的辯護律師重審 Steven的案子,同時地方檢察官 Jim拒絕代表州政府重開此案。最後法官 Hazlewood休庭,並在12天後,同意了這項動議。這是 Steven第一次的洗冤正式開始。

接下來證據處理的一波三折基本可以讓你對三權分立和人類官僚主義的通病有個系統、實際的了解了。

Hazlewood法官同意啟用 Steven案件的 DNA重新檢測之後,他詳細的規定了重新檢測 DNA的規則:(1)所有的證據必須由法院員工密封(這裡是事件波折的關鍵),之後由副警長把證據交由犯罪實驗室。

(2)如果 DNA樣本多餘,犯罪實驗室需要立即把樣本送回法院。

(3)如果樣本不夠,或者檢測無結果,需要立即通知法官,做進一步的指示。

三權分離的第一個問題來了,雖然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本身互相牽制,可是你司法機關規定命令,我雖然服從你制定的規則,可是我可以找機會來拖延時間。

在法院的員工,第二天運送 Steven的證據到犯罪實驗室的過正中,密封條出問題了,封條上的膠帶太干,掉了。(奇怪吧!)證據盒由於違反法官的命令被退回到法院,只有等待地方檢察官的從新密封。這一等整整一年。(洗冤工程的2個學長都在次年畢業,又委派了2個新人)。

Steven第一個案件的受害人 Penny berntsen甚至寫信、電話給 Jim Fitzgerald希望儘快可以重新密封送到實驗室,可惜 Jim根本不理會。

一直到了2002年的9月16日,Jim在新一期的地方檢察官選舉中落敗的6天後,出於對州政府的報復,重新密封證據之後終於將證據盒送交到了威斯康辛犯罪實驗室。(這政客的虛假,官僚主義的橫行看來根本是無國界的,是我們人類的極限!!!)

之後 DNA的檢查相當順利,跟紀錄片中的介紹基本吻合。Steven第一次免罪成功。(這中間的過程我把下面關鍵內容寫完再具體來組織文章架構,諸位諒解一下。)

下面我們來到 Steven成為 Terasa嫌疑人庭審的過程,這裡我簡化一下辯方律師的策略:

就是不斷的 file motion(動議),剔除對被告不利的證據,

這裡上面一個回答(神貼!已贊!)已經把紀錄片(辯方觀點)寫的很清楚,我主要是對比一下雙方對焦點證物的觀點:

1.

辯方:這個小孔可能是警方抽取的血之後塗抹在 Teresa的車上留下的;

檢方:這個針孔是第一次洗冤工程的時候,威斯康辛犯罪實驗室的 Culhane重新檢測 DNA所用的,得到 Culhane本人親自確認。

(@Warren兄提出了一個疑點,就是一般犯罪現場採集血液都會用到 EDTA,如果真是陷害那麼 Teresa的車上的 Steven血液也會出現 EDTA的成分,最終在最後的審判結束之前,法官公布了 FBI的檢測結果,沒有 EDTA在 Teresa的車上。)

Warren提供的原文:Here is the FBI's blood evidence that prosecutors used against Steven Avery

2. Steven臥房之中出現的鑰匙:

辯方:由於是搜查第三次才奇異的出現在現場,而且鑰匙為何沒有 Teresa本人的 DNA出現在鑰匙之上,這是警方陷害 Avery的根本所在;

檢方:調查員第三次移走了書櫃,這是從書櫃背後中掉落的;其二,Steven沒有啟動 crasher(壓縮廢車機)摧毀 Teresa的 RVA車,真好說明了他有想留下這輛車的主意,所以提前清理了鑰匙上的 DNA,家中垃圾袋中發現漂白劑空瓶(多於正常家庭使用量)。

3. Teresa的 SUV是這次庭審的關鍵之一,對於辯方來說,如果取消這個證物的合理性,就可以消去 Steven的那個非常可疑惑的血跡,對他本人相當有利。

不過重點要說的是控方,這個證據失效就基本是宣告失敗了,因為 SUV被排除合理證據之後,上面這個鑰匙的效用,作用就很難被說明了。現在我要把法官的決定告送諸位:沒有批准 Steven的律師的 motion,也就是這個證據是合理的。

但是,問題來了?辯方的依據是什麼呢?法官不支持這個 motion的原因是什麼呢?

辯方的論點在於:請回憶記錄片,也就是發現車的是 Teresa的前男友和哥哥 Mike的志願者小隊。這個小隊擅自走進了 Steven Avery的領地進行搜查,這是警察邪惡嫁禍 Avery的目的之一,他們是警方的代理之一。(代理了警方)由於沒有合法的搜查令,這個證據根本不合法(這就是著名的毒樹果實理論,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非法取得的證據)

法官這時候考慮的主要關鍵點集中在(1)警方在這次非官方的搜索中是否操縱調查的進行?(2)警方是否有能力直接操控私人團體的運作。(為什麼要說明是警方的代理呢?是警方代理的話搜查就要搜查令,不然必然非法;而如果只是群眾自己組織與警方無關,證據有效,威斯康辛州的證據法沒有明確規定群眾證據的無效。)

這裡法官否決辯方的 motion很典型的體現了「判例法」(就是之前法院的案例判決具有法律效用,後面遇到相似的案例可以比照這個案例進行判決)。參照的先例是1949年的最高法院案例:

Lustig vs, United States。(Lustig訴美國政府)

這個案例中最高法院對「官方代理」有如下的敘述:「儘管警方精心安排的搜查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官方的角色在證據採信中存在」釣魚「或者與案件相關人的關係是微妙的,就算他僅僅只有一隻手在證據的採信之中,這證據是無效的。」

下面這裡我覺得真是 Steven在未來上訴中可能勝訴的一點(個人觀點)。

控方提供給法院的證據是間接證據:也就是當日發起這個搜索 Avery舊車場的領隊的口供。她提供給法官的證詞就是說,執法部門沒有參加他們的搜查,並且沒有提供任何幫助。

法官 Willis(好奇葩的名字,這發音就是個器官)採信了這個說法,直接否定了辯方的動議。(其實從法官的角度看是合理的,他如果通過這個 motion基本就宣告 Steven無罪了。)

之後圍繞證據採信合法與否的第二輪較量開始。

辯方律師認為 SUV這個證據應該在之後的庭審中被移除,這次的原因在於「連續搜查」,也就是在之後警方拿到搜查令之後,警方進入 Avery的廢車場次數超出常理,3天六次,絕對有超出搜查令範圍的搜索。

控方的觀點:很直白就是直接告送法官,搜查令的要求是把廢車場的里里外外找個透,不來那麼多次這麼可能搜查得完呢?

這個 Willis法官相對的老練,因為這次控方的回答實在太差,要是通過辯方 motion,直接就使得案件通過 Steven無罪。於是他從美國刑事訴訟過程一個最主要的概念「必然發現」入手,粗白的說就是對於案件中的關鍵證物(必然存在的),可以在拿到證據之後再申請搜查令。法官第二次否決了 Steven律師的動議,形式開始對 Steven越來越不利了。

時間最終來到了最後審判前2個月 Steven的律師 Buting和 Strang發起了「Denny」辯護,在美國法庭這基本是無路可走的時候用的策略。這個辯護策略最早的使用是在1984年的威斯康辛上訴法院中使用。內容就是說辯方可以在庭審中呈現證據給陪審團,一個具體的其他人參與了犯罪,也就是說要讓 Steven的律師用證據證明第三人殺害了 Teresa.

(不過使用的條件非常苛刻,要用證據證明嫌疑人 X的動機、作案過程,而且時間、地點環境必須吻合)

不過到這裡辯方律師行動早已被檢查官識破,早在最後庭審六個月前,紀錄片上那個常常出現的名字:Ken Kratz就申請了法院的 motion,「對第三方權益的擔憂」。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知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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